評論: 曾被川普呼籲處死 “中央公園五人”提誹謗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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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2000 發表評論於 2024-10-22 09:26:13
當年是不是認罪了?即使是冤枉的或者是被逼的...
所以川普是再defend他當初的意見,按照當時的情況完全沒有錯。
左棍就是會胡攪蠻纏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2024-10-22 08:40:58
這個案件平反後,大概兩年前拍成了紀錄片,並且獲獎,因此不僅在法律上,在社會輿論上也是有定論的。
川普卻要反社會。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2024-10-22 08:38:32
這件事之所以成為新聞,在於並不是曆史上的問題,而是剛剛發生的辯論,川普不僅堅持過去錯誤的觀點,是已經被事實和法律證明是錯誤的觀點,而且繼續為此編造謊言證明自己正確。
那麽對於對這件事並不是很了解的人,就產生錯誤的認知,客觀上傷害了當事人。
這件事完全是因為川普永遠不認錯的態度導致的,他完全可以說自己當時也是被司法錯誤誤導而表達了錯誤的觀點,這本身並不是他的責任,也不是隻有他表達這類觀點,當時紐約社會很多人都有這種觀點。
但他是絕對不會承認自己一生中犯過錯誤的,因此才讓這件事發酵。
Bhistory 發表評論於 2024-10-22 07:40:41
無非顯示左媒瘋狂的程度

川普1989年不是法官和警察,無法對這些人的審理做任何事,更無法對他們人身傷害

冤案是審理法庭的問題,有逼供那也是法庭幹的

他隻是看了當時的審判,呼籲紐約恢複死刑

公民是可以呼籲的,呼籲不是罪,無非是當時法庭判錯了,他看到的消息錯了

35年後,拿這個出來在總統大選說事?

嗬嗬,夠瘋狂,夠絕望
誰想找抽1 發表評論於 2024-10-21 21:12:09
虱子多了不癢,反正川普沒錢,告了也拿不到多少,川普現在花的錢,都是從韭菜川粉捐款裏報銷。
timbob 發表評論於 2024-10-21 17:15:55
紐約中央公園慢跑者案是發生於1989年4月19日晚上的一起強奸案,受害者為28歲白人女性特麗莎·梅裏,同時另有8人在公園內受到襲擊[1]。梅裏在案件中受到重傷,在12天的治療後才從昏迷狀態恢複。1990年,紐約時報將此案稱為“1980年代最有名的犯罪之一”[2]。

在中央公園案的公訴中,5名少年經審判被定罪。2002年,據一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強奸慣犯供認,其曾強奸一名女性慢跑者,證實為此案後蒙冤者獲得平反。2003年,5名蒙冤者因此案起訴紐約當局。最初,紐約市當局認為可以贏得官司而拒絕和解,但在管理層變動後於2014年以4000萬美元達成和解。[3]關於紐約州當局的額外補償訴訟,則在2016年以390萬美元達成和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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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垃圾啊,從小垃圾變成老垃圾
huih 發表評論於 2024-10-21 16:30:46
又要在紐約提告,還要求進行審判以確定損害賠償。紐約大把無良律師願意免費代理,等著搞一把法庭判個天價數字。
個性化服務 發表評論於 2024-10-21 15:30:51
受害者沒有被殺害,那麽起碼應該分得清犯罪的是一個人還是五個人吧?
My2Centss 發表評論於 2024-10-21 14:41:00
川普要對自己口出謊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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