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南加一名流浪漢性侵11歲女孩,被判處62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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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lio157h7 發表評論於 2024-08-16 08:44:48
是不是少了一位豬襠的票蛆?

也不一定,豬襠現在百般想要透過法案讓監獄裏麵的罪犯也有投票權
Sparkpool 發表評論於 2024-08-16 06:33:00
支持豬黨的趕緊上來啊 五毛狗們,也送你們62 擦屁眼宮刑。
Sparkpool 發表評論於 2024-08-16 06:32:00
62 年 菊花也被擦通了
cwang28 發表評論於 2024-08-16 05:05:59
美國這類渣渣隻會越來越多。 別忘記投票炫三哈 讓你們的女兒們過上好日子
老歌好聽 發表評論於 2024-08-16 04:39:00
判太重了。在中國會判1年
beixuanlv 發表評論於 2024-08-16 02:25:00
62年刑期如此漫長,他怎樣解決生理需要啊?最好把他閹割了,他就沒有這方麵的欲望了,安心服刑
blueflame 發表評論於 2024-08-15 23:25:00
槍斃
ljcn 發表評論於 2024-08-15 22:33:15
這發型。
mudanxianzi 發表評論於 2024-08-15 21:55:03
送到特殊監獄,讓犯人去折磨他,
xyz18 發表評論於 2024-08-15 21:43:42
美國法律應該修憲,對這種性侵犯應該施以宮刑,讓他痛苦的過完餘生是對他最好的懲罰
pig_1971 發表評論於 2024-08-15 21:16:26
為什麽不直接槍斃!把糧食留給需要的人。
洛城一郎 發表評論於 2024-08-15 20:57:00
為什麽不能讓他先成為太監?省去畜生發情難過時候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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