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掏鳥案"的另一位當事人此前已出獄:我現在心可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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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iao 發表評論於 2023-05-28 11:04:47
販賣鳥兒比販賣婦女兒童判刑重兩倍,中國的法律真是兒戲。
aquestion 發表評論於 2023-05-28 10:53:24
帶節奏,這種猛禽幼鳥根本不會群居,築窩會隔得很遠很遠,一窩最多兩個幼鳥,那個大學生是長期網上交易,明知故犯的慣犯,這個混蛋估計也一樣
nyfan 發表評論於 2023-05-28 05:49:00
法治國家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2023-05-28 04:32:00
罰款一萬五千元給貪官們吃一頓飯,撐死這些狗官!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2023-05-28 04:30:00
地方政府法官見草民沒背景就想柞出油來,四隻烏二個青年的人生,這種法官遭報應!
nzder7 發表評論於 2023-05-28 02:47:00
樓下的,請看百度的相關資料: 大學生掏鳥案是指2014年7月14日,河南鄭州職業技術學院大一學生閆嘯天和朋友王亞軍,暑假期間在河南省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先後掏了兩窩小鳥共16隻,分別賣給鄭州、洛陽、輝縣市的買鳥人,獲利1080元,而被輝縣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案件。同年二人被批準逮捕。2023年5月27日,齊魯晚報網信息:閆嘯天服刑完畢已經出獄,現已回到家中。
StewartPlatform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22:04:03
這兩個敗類都是在網上兜售珍稀動物的老手,彼此用暗語,長期活樂的這次抓住了裝無辜, 還找人洗白,就應該關死他們
總是糊塗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21:36:12
許世友,王洪文打獵打什麽都沒有問題。這兩個應該先當官再掏鳥。
LengBuZhu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21:11:29
人販子相比判的太輕了!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20:51:28
因為中東富豪喜歡購買這種猛禽

他們就把河南那幾個縣的隼的窩都掏了,把鳥蛋賣了

猛禽一窩產蛋很少,十四個是很多窩,而且他們隻掏隼的窩

怎麽不掏烏鴉的窩
bsmile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20:25:42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9:44:15
這些記者,自媒體,故意隱瞞事實,將來肯定要付出代價的

這兩個罪犯,把附近幾個縣,幾百平方公裏的隼的窩都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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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該把判決書完整貼出來。。。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9:44:15
這些記者,自媒體,故意隱瞞事實,將來肯定要付出代價的

這兩個罪犯,把附近幾個縣,幾百平方公裏的隼的窩都掏了。

空城之主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9:11:57
買人性奴禁錮終身致人癡呆者,一筆糊塗賬,根本沒法管。
barryv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9:07:00
還真不如去販賣婦女
uni99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8:54:00
掏鳥者,判刑10年。竊國賊,一尊萬年。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8:51:00
這個人及那位大學生根本不知道這鳥是國家保護動物。判刑太重。地方法院就是欺負老百姓。
BananaeEggs 發表評論於 2023-05-27 18:46:56
投毒朱令的兇手,迄今仍然消遙法外,而掏鳥的卻被判監服刑。共慘黨的法,隻適用在蟻民身上,紅色權貴們根本就不用遵守什麼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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