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性侵幼女者登報道歉事件:刑事追溯過時躲過牢獄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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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adindancer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11:31:38
這種事情之前聽過一個故事, 90年代, 一個官宦人家的兒子性侵害高中女生(算幼女), 然後要跟受害者家屬和解, 先說給500萬(90年代), 後來被害人父母說要1000萬(90年代), 但女孩不同意, 女孩要5000萬, 最後雙方達成和解撤訴. (90年代5000萬)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10:04:06
I think it's better this SOB should be fired (Government should not hire a criminal, but it's a civil case) and more penalty in finance and 刑事追溯期 should be cancel or largely extended for such crime. All his neighbors should be reported and noticed so he can not do it again.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9:51:48
既然法律控告已走不通,就私下解決吧
ecolio157h7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9:09:25
除了這個孌童人渣之外,女孩的父母也都很爛,枉為父母。可以這麽說,幾乎每一位被長期性侵的兒童後麵,都有一對不稱職、無腦的父母或是一位不稱職、無腦的單親。
這個世界是汙濁危險的,父母不保護自己的小孩,靠法律去保護,那都是若幹年之後的事了。而且天朝這個傻X的追溯期,法律也沒辦法了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8:23:59
說得好。
應該適用於所有的孩子,無論是女兒還是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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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釀圓子羹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4:47:30
我跟有女兒的父親說,千萬要記住不要隨便讓你周圍的男性隨便抱抱親親你的女兒,
Campylo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6:24:00
要我是這個父親,就想法子弄死這個人渣
蒼鬆翠柏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5:55:00
這個畜生還有臉活在世界上麽?雖然他逃過司法製裁,他的社會環境跟他的家庭都會鄙視他這個逍遙法外的強奸犯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5:34:39
追溯期是各國法律都有的,主要是因為司法難度和成本的考量,因為對於輕罪如果不限製追溯期,那麽隨著時間流逝,取證的成本會很高,而且因為時間長,證據的可靠性也越來越低,成功訴訟的可能性將非常小,而成本卻大大提高。

這個故事成功隻是極個別的案例,不能作為普遍存在。

美國加州對於盜竊$950以下不入罪的法律也是司法成本的考慮。社會必須考慮社會成本,並不是為了“正義”就可以不計代價。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4:56:00
記住這張臉讓這個壞蛋社死,
王傳森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4:39:19
如果不能刑之以法,那就物理閹割!
華山棧道 發表評論於 2023-05-25 03:33:21
對於殺人犯,性侵幼童,拐賣兒童婦女等應該終身刑事民事追溯,
score360 發表評論於 2023-05-24 23:36:59
這人怎麽能7年都沒被發現!色狼!
紅辣椒66 發表評論於 2023-05-24 23:03:23
老流氓死有餘辜,即使能讓他身敗名裂,也彌補不了對孩子的損失。應該不報警,不聲張,以好朋友的身份請他到偏遠山區旅行,野營,然後千刀萬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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