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重慶姐弟墜亡案”維持死刑:兩人真的非殺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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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回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8:40:09
milkywayguy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1:10:13
實施殺人者才是第一凶犯,教唆者或者強烈教唆者隻是惡者,因為她沒有真正動手,所以並不該殺,無期徒刑已是懲戒。
法律一定要明確真正的凶犯。因為如果即使有100個教唆犯在逼迫別人去殺人,但沒有一個人真正去實施,那麽凶案還是不會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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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之中真正想殺人的就是那個教唆者。教唆的記錄人人可以看到。
重鳥先飛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8:17:44
這兩隻還是回十八層地獄並永遠留在那裏比較好,司命星君不能再犯錯讓它們轉世禍害這個星球。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2:20:23
Nobody is 真的非殺不可, but really really bad people, better to kill him for the others and society. This paper talks about 2 issues - one is what we can do it the case is a mistake? The other is they both should be killed? For the first issue, you can say any judge/court can make mistake so should No death penalty, for the second, both need death penalty if both really bad. For this case, death penalty OK in China and also both of them are really bad, so i think they both deserve the death penalty.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2:10:48
兩個人渣非殺不可。
CN1618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1:56:43
看到這最後一句--“本文係鳳凰網評論部特約原創稿件,僅代表作者立場。” 秒懂。

渣媒鳳凰還是省省吧,說這一大篇,就是道催命符。
華倫久費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0:48:12
我唯一認為中國比美國強的事情就是中國有死刑。我並不支持所有殺人的都應該判死刑。比如當年的馬加爵我就覺得不該判死刑。但是重慶案這種人渣不殺天理難容。
wumiao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10:19:57
很奇怪這做小三的女的非讓這男的殺了和前妻一起生的孩子,難道是害怕做後媽?如果怕的話就別介入人家的家庭啊,介入了還要斬草除根,真以為人命就是草芥嗎?她覺得自己很厲害嗎?征服了一個渣男,就征服了整個渣世界?
人心不平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9:40:09
brent2008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6:22:05
美國的一大問題就是死刑太少,導致人渣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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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死刑不是或不僅僅是為了懲戒殺人犯,更多是為了震懾潛在殺人犯,讓他們知道殺人是要付出生命代價的。為蓄意殺人犯辯解開脫的白蓮花,要求免除死刑的人就是自己覺得是菩薩,顯示自己的‘慈悲’,為自己貼金。但其實卻為蓄意殺人犯大開免罪的大門,使得越來越多的惡人有恃無恐,濫殺無辜。那些被害的冤魂,可有人在他們被殘酷殺害時為他們辯護,保護?他們在被害時是多麽恐懼無助。他們的家人呢?永遠生活在痛苦之中。
狼的傳人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8:35:35
美國江河日下的一個原因就是像作者這樣的白癡知識分子, 政客太多。
Amita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7:00:51
這倆人渣不判死刑天理難容。公知現在沒有底線了。
brent2008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6:22:05
美國的一大問題就是死刑太少,導致人渣太多
5AGDG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6:16:53
就是該槍斃,這種人渣養著過年啊
milkywayguy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1:10:13
實施殺人者才是第一凶犯,教唆者或者強烈教唆者隻是惡者,因為她沒有真正動手,所以並不該殺,無期徒刑已是懲戒。
法律一定要明確真正的凶犯。因為如果即使有100個教唆犯在逼迫別人去殺人,但沒有一個人真正去實施,那麽凶案還是不會發生的。
ellamoney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0:27:53
也來一個高空墜亡就行了。
Panda-2020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0:27:00
早就該槍斃了
十年夢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0:17:00
這種渣女還是殺了吧
Dingxiang 發表評論於 2023-05-14 00:06:00
要這麽說,反正被害人再也活不過來了,何必再殺生?直接廢除死刑了事,免得作者辛辛苦苦挖空心思胡扯八道!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3:29:33
作者連名字都不敢署

這樣的人不能不殺
super-talent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3:22:57
囉嗦什麽呀,把這雌雄狗男女立即驗明正身押赴刑場。
中mei2001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3:21:00
作者啥意思?
luckystarweiwei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2:45:23
倒也不是非殺不可,削成人棍裝在甕裏可也。
ajaja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1:52:39
難道這樣的不該死刑嗎???
Campylo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1:48:00
也不是非殺不可。如果法律允許把兩人雙手雙腳都截肢,再把蛇精的舌頭割了,我認為也是可以接受的
evansjia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20:58:00
人渣還是別浪費糧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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