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性侵誹謗案特朗普上訴 卡羅爾氣憤難平擬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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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2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13:58:55
勤懇兢業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1:54:24
好多人智力堪憂啊,英文不說了,作文寫了: 最終裁定特朗普強奸指控不成立,但性侵和誹謗指控成立,因此需向卡羅爾賠償500萬元

邏輯上有問題!人家告的是強奸罪,如果她的話可信,就應該信她。如果不相信她的話,就應該不信!她的律師提告時不會連強奸和性侵的區別都不知道吧!
RN2 發表評論於 2023-05-13 11:29:12
勤懇兢業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1:54:24
好多人智力堪憂啊,英文不說了,作文寫了: 最終裁定特朗普強奸指控不成立,但性侵和誹謗指控成立,因此需向卡羅爾賠償500萬元

可是這個女的告的是強奸呀!為什麽陪審員隻相信她一部分呢?如果她可信,應該全信,如果不可信,應該不信!
田子坊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3:23:56
根據卡羅爾的指控,她1996年在曼哈頓的Bergdorf Goodman百貨公司偶遇特朗普,當時特朗普宣稱打算送禮給某名女性,邀請卡羅爾代為挑選內衣,隨後2人一起進入試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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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更衣室男人也可以進去?好像不可以吧,男更衣室女人也不可以進去,怎麽可能二個人一起進同一間更衣室,不是還有其他人在裏麵嗎
一顆鴻心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2:28:42
懂王做出出格的事也不奇怪,本來就是個到老都不成熟的富二代,自戀界的王者
LARaider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2:12:19
老賊不見棺材不掉淚。
lhy86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2:03:53
有多遠滾多遠。
勤懇兢業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1:54:24
好多人智力堪憂啊,英文不說了,作文寫了: 最終裁定特朗普強奸指控不成立,但性侵和誹謗指控成立,因此需向卡羅爾賠償500萬元
深不可測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1:37:38
貪得無厭的女人
LexusOnly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1:05:26
還在繼續誹謗, 再加 300 萬。
JaxAbe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0:20:34
性侵誹謗尚未結案,腦殘左碧仍需努力。
黨組組長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20:03:43
床鋪就是好,就是好!
hillmodel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9:44:40
狗咬狗
concode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9:31:00
這事越想越荒唐。不要說一個億萬富翁,就算一個真正的強奸犯也不會在這種地方作案啊。商場更衣室,連個房間都不是啊。川普不怕她喊嗎?她比川普老好多歲呢
concode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9:20:00
川普是美國選美委員會頭,那機構也沒有爆出他的醜聞
京華人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9:05:41
一個億萬富翁在商場更衣室強奸一個五十來歲的女人?這故事怎麽編都編不圓。
ifox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9:03:00
30年前她52歲,特朗普能去強奸她???
Mililani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8:22:00
30年前的事現在來炒作,很難說誰侵犯誰。
concode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8:04:00
那個大法官卡瓦諾提名時,出來好幾個女的告他,現在承認當初造假,是因為要阻止有關禁止墮胎法案,挺身而出。民主黨幫助。
onceawhile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7:55:45
判決一點都不正常。WT1951 奇怪的是判決,而不是不懂強姦和性侵的區別。為什麽隻認同女人的部分證詞,而不是全部?因為想陷害特朗普但又不敢做絕。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7:24:58WT1951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01:00

很正常的邏輯啊,兩者的程度不同而已。強奸一般是指違反對方意誌生殖器進入,而性侵可能沒有進入,而是觸摸、暴露、摩擦等接觸
aaoc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7:47:00
該作家知道三十年前的故事是找不到證據和證人反駁的,更可笑的居然跑到民事法庭去起訴強奸
不允許的筆名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7:44:47
這個女人養的一隻貓叫陰道,養一隻狗叫乳房。十幾年前發推說她的狗有性技巧告知。她是個什麽樣的女人可見一斑。

她自己發的視頻大家可以去找來看。

川普和她有沒有一腿我不知道,說在百貨公司更衣室強奸她還不呼救?我也就嗬嗬了,誰強奸誰還未可知呢。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7:24:58
WT1951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01:00
奇怪的判決,沒有強姦但是有性侵?這是什麼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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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的邏輯啊,兩者的程度不同而已。強奸一般是指違反對方意誌生殖器進入,而性侵可能沒有進入,而是觸摸、暴露、摩擦等接觸
Mars09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51:27
左派把製造謊言作為致勝武器,沒有任何道德底線
GenSecDiao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42:45
本案到底有沒有任何實錘證據,比如監控錄像等?還是紐約的民主黨深藍陪審團和法官純粹隻是聽她的一麵之詞做出判決?
seewhatisee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16:43
哈!萬劫不復。重大事件才能看出一個人的整體素質。川普當總統很多偶然性,他並沒認識到,如果認識到早早就應該低調。可惜啊!
想不開1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04:50
胩騾當時為什麽不告?這麽多年過去了,怎麽突然又想起來了?回光返照?
WT1951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6:01:00
奇怪的判決,沒有強姦但是有性侵?這是什麼邏輯?
亂我心者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5:39:19
告到天荒地老,到閻王那裏接著告!
L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15:34:12
錢又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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