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武漢公民記者方斌30日出獄 當天將被送往北京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點擊此處登錄    返回新聞帖
生肖迷宮 發表評論於 2023-05-02 22:17:23
造謠聖上光腚遊行罪
johnjyu 發表評論於 2023-04-30 01:21:33
因言治罪真的很恐怖。一個不能自由思想和言論的地方是很難進步的!
方到佳境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20:10:00
連一個說真話都要被定罪的國家,有什麽資格談自信?
方到佳境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20:09:00
就因為拍了一些照片和視頻就尋釁滋事了?連批判都算不上,最多是披露,什麽時候法律出台了一項罪過,叫涉嫌說真話?
smeagolrocks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7:30:22
李文亮醫生不就是網上說了一下疫情被抓去簽悔過書
澳哭死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6:29:58
造謠夠做方方的兄弟了!
iori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5:40:00
判刑的依據是什麽??難道是破壞國家安全?
ajaja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4:00:52
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共黨天天喊幾個自信,自信個頭哦
鑿泥壁虎岩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3:34:31
送 blanchill 去夾邊溝。永不釋放。
blanchill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3:02:11
應該送丫去新疆。
w666888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2:51:45
方 喊過口號 就是上海人去年秋天喊的那些, 所以判了刑 以為他會被消失哩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1:54:00
就因為報道疫情就被判入獄?苛政猛於虎!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1:39:14
麵相上看此人當入佛門。
longmarch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1:11:18
國安部陳秋實抓捕方斌功勞最大
groogle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1:02:00
被抓的時候估計還沒想反 現在估計想反了 嘿嘿
桃花潭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0:32:46
何謂公民記者?可能就是反土共的記者。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0:22:42

出獄了還沒有居住自由?

Kristall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0:08:43
將來如果有一天,"尋釁滋事罪"會被取消,我希望在它有效的最後一天,將所有製定和使用這項罪名的官員和法官們都已此罪入獄!!!
老頭衫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0:04:00
苛政猛於虎也
加拿大小毛驢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10:01:32
因為堅持說真話入獄三年。這樣的政權如何不亡?
face_ocean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09:59:08
就因報道了醫院死了些人,就判了3年。話語權都沒有,更沒有人權了。
fancyorange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09:43:00
所以中國公民沒有在哪裏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啊
ljcn 發表評論於 2023-04-29 09:41:30
曆史是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可能我們的下一代真的以為新冠不是來自武漢了。
頁次:1/1 每頁50條記錄, 本頁顯示123, 共23  分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