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上海大爺在美流浪32年回國被妻女拒見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點擊此處登錄    返回新聞帖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12:49:06
在美國吃白食,不如回家和妻女團聚。
chunping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12:00:57
他應該留在美國。30年不管不顧,現在老了回來認親?有沒有搞錯?
BKL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11:50:34
我和妻兒1974年8月出國,公安局也收繳了戶口簿。也許這就是注銷戶口吧!
白貓媽媽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10:18:41
戶口注銷證明是2022年發的?
我1987年從上海出國“留學”的時候是被強迫注銷戶口了。說如果不注銷在海關會被攔住。三十多年了,我一直耿耿於懷。出國留個學而已,憑什麽非讓我注銷戶口?
xyz18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9:17:53
都混成這樣了,回國還吹牛美國要給他分房子他沒要,國內有相信的嗎
靈動的雙子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7:41:10
查查網上的舊新聞,說他很多年前就被命令遞解出境,然後就把中國護照撕了。紐約上海同鄉會會長真是吃飽了撐的,腦子不知怎麽想的。
吾道悠悠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7:39:42
探親簽證不需要注銷戶口吧?
隻有移民才需要。
出國探親兩個月回來沒戶口了?不可能!
————————————————————————————————————
當年確實如此,但如回國,憑護照立馬恢複原戶口,我家人經曆過這樣的事。
大約在97年左右,取消此規定,出國探親不用注銷戶口。
七賢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6:36:28
說"出國探親兩個月回來沒戶口了?不可能!"的人可能比較年輕, 不了解三四十年前的政策。那時候的人對自費出國的人是羨慕嫉妒恨,政策規定不消戶口不給辦護照。算一種恐嚇手段吧。

那時候自費出國,要失去戶口,失去單位。有一種破釜沉舟的感覺。現在的政策人性多了。
清漪園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6:19:52
在美國32年混不出人樣來,這是個大懶漢,在地球上任何地方都無法生存的物種。
NYCJACK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6:12:41
我已厭倦飄泊
我已是滿懷疲憊
眼裏是酸楚的淚
我曾經豪情萬丈
歸來卻空空的行囊
那故鄉的風
和故鄉的雲
為我撫平創傷???
haoyahaoya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5:58:23
而非地方vVCD
haoyahaoya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5:57:26
人情論暖呀
concode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5:53:00
老頭單位分的房子,後來買也必須以老頭和妻子身份買,即使他不在。所以他是有一半產權的。
兩勺咖啡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5:34:00
老邱?
iamnewleon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4:55:50
這種新聞掛城頭多少天了?收了錢抹黑海外華人是吧!!!!
soukan88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4:39:21
美國上海人同鄉會真是太丟人了,就是海外華人的恥辱
密碼忘記了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4:37:52
32年無音訊,一筆糊塗賬。
“房子單位分”是按家庭情況安排的“租賃”,承租人沒有產權的。房改時,誰買算誰的產權。唯一能賴上的,是婚姻關係。這婚姻關係如何算?亂啊!
北邙之巔 發表評論於 2023-03-17 01:11:38
本可以拜在大師門下吃香喝辣,非要回國趟這趟渾水。
難為 發表評論於 2023-03-16 23:04:01
助紂為虐,妥妥負能量。
TexasPeter 發表評論於 2023-03-16 22:40:08
紐約上海同鄉會會長沈珺吃飽撐的,誰認識這個人?
iask 發表評論於 2023-03-16 22:25:48
房子本來就是劉的單位分的,為什麽劉不可以拿回屬於自己的那一份?
搦戰 發表評論於 2023-03-16 20:21:17
紐約上海同鄉會會長沈珺表示,劉大爺去美國持有的是探親簽證,還在上海注銷了戶口。
===========================================================================

探親簽證不需要注銷戶口吧?
隻有移民才需要。
出國探親兩個月回來沒戶口了?不可能!
van1 發表評論於 2023-03-16 20:17:48
沒有100萬美金,落葉歸根的後果會很悲慘!
balsam_pear_k 發表評論於 2023-03-16 20:11:30
可以聯係人幫助開個B站視頻,談自己流浪的經曆,專門賣美國的慘,應該可以圈粉。賣牆國自己的慘是要被封的,賣美國的慘應該是受歡迎的。
頁次:1/1 每頁50條記錄, 本頁顯示124, 共24  分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