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擁槍還是控槍?透徹聊聊以下三個常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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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xueOp
發表評論於 2022-06-24 14:07:53
樓下的說法不知其出處:所謂的常識是歐洲最大一次殺人事件用的工具車,至今沒有一個用槍的打破那個紀錄是的。
若是用炸藥犯事,不差於用槍的效率。不過自製炸藥,技術水平要比較高。
2011年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
在位於奧斯陸以西約40公裏處於特島發生槍擊事件,一名裝扮成警察的槍手向在島上參加執政挪威工黨舉辦的青年團的人群射擊,69人死亡[11],打傷66人
Sugar88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17:25:41
今天新聞爆棚了,法庭放寬擁槍權了。大家保重吧!
Sugar88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14:15:27
沒啥好討論的 幾十年如一日 槍支管理無解。 大家都自求多福吧 !
nanoptics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10:16:00
樓下的,槍殺人不假,但最大作用難道不是保家衛國殺壞人?
not4any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9:37:17
車,刀,包括炸藥,自發明伊始,主要的用途是幫助人類生活和勞作,而非殺害生命。
而槍呢,它的發明除了殺戮,還有其他的用途嗎?
not4any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9:27:41
德州優瓦爾迪槍殺案聽證會上,有議員問,如果用刀的話,是否可能在相同的時間裏殺害那麽多人?作證的警察高管毫不猶豫地回答,‘不可能’。
這作證的警察是在憑良心說話,還是在昧著良心說話?
二刀流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9:10:40
開槍和開車用刀殺人有什麽不同?都是至對方於死地,所謂的常識是歐洲最大一次殺人事件用的工具車,至今沒有一個用槍的打破那個紀錄是的。
歐奧新的槍是特權不是人權,所以政府可以隨時拿走,就像加拿大土豆,拿走了人民的步槍又開始拿人民的手槍,權利就是這樣一步步被剝奪的,Those who would give up Essential Liberty to purchase a little Temporary Safety, deserve neither Liberty nor Safety.
小釘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8:41:37
說的好像那些禁槍的歐澳新等國家就沒有民主自由似的,華人在那些國家任人宰割了嗎?你若說在美國禁槍技術上難操作我同意,說禁槍沒用那是胡說八道。同樣精神錯位的人,開槍掃人和用刀殺人開車撞人能一樣麽,這點常識都沒有腦子真是進水了。
林外芭蕉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7:58:05
同理人人開車上班,一言不合就可以把同事撞死,應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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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聽點,這叫盜用邏輯;不好聽點,這叫歪理。
二刀流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7:48:56
有人以為反反槍會得罪中間選民,那就洗洗睡吧,一個冷知識,94年克林頓禁所謂“攻擊性武器”結果是真的得罪了中間選民導致兩院全部丟失,你覺得中間選民會因為槍的問題上跟你站一塊,那是左派和新移民群體的錯覺,真正的中間選民是嚴重警惕政府權力擴大的,槍就是他們要保衛的權利之一
not4any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7:32:05
同樣,門的多少,對於槍手殺人能否得逞也很重要。門多了就會變成大問題。監獄從沒有槍殺發生,因為隻有一扇門進出。建築設計很重要,否則會給殺人者提供方便,會變成大問題。
建築設計的關鍵詞,規範,安全,設計人的職業素養。
渤海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7:05:39
沒有一個人,是一夜之間從完美無缺變成冷血殺手的,從小教育非常重要。
小偷小摸不及時懲罰製止,就會變成大問題。
紀律,懲戒,教育。
變法維新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6:18:41
美國的華人,是弱勢群體,又是富裕群體。如果沒有合法擁槍,華人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一旦有社會不穩、仇恨犯罪、歹徒襲擊、華人靠什麽保護自己?
華人反對擁槍,是蠢不可及。
joetheplumber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5:22:00
共和黨在槍支問題,墮胎問題上的立場, 迎合了部分基督教極右和鐵鏽帶選民的執念而疏離了更多的中間選民, 女性選民, 是策略性錯誤, 得不償失。自布什以來, 共和黨的基本盤在逐漸萎縮, 與民主黨的距離日益拉大, 這與它在許多議題上的頑固立場不無關係。
Dingxiang
發表評論於 2022-06-23 04:24:07
“但如果有一、兩個人因為我的文章更願意支持控槍,我就達到了目的”
*******************
恭喜,你的目的一定能超額達到。跟你一樣威權思想根深蒂固卻標榜自由民主、對美國一知半解都沒有卻認為自己有療世良藥的人,一定讀你的文章如坐春風,一定願意支持你whatever的控槍高論!
不過也要提醒一下,你通篇所講,並無半點新意,隻是炒了一遍已被炒過無數百遍的控槍論冷飯,唯一不同的是:那些都是英文的,你加點兒佐料炒成了中文而已!如若不然,請指出你自己的創意何在?哪一論點是新的、之前沒人論述過的?
modems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22:03:54
關於控槍問題利弊及效果最好的文章,沒有之一!
過去三十年澳洲,加拿大,英國都是從寬鬆擁槍轉向較嚴格的控槍,效果顯著,再無大規模濫殺案!同文同宗的五眼盟友能做到,米帝也行,隻是不願而已
小釘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9:46:24
哪個禁槍的國家貧頻發大規模槍擊案?腳趾都能想明白的事
chinusa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9:26:56
有人可能堅稱人人持槍的社會更安全。對這樣的人我不指望說服他。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常識問題。
讀到這一句話下邊就不必看了,雞同鴨講。
voiceofme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8:36:25
個人選擇和集體選擇這個問題新穎有意思。國人喜歡做個人選擇,做到精致利己;共和黨某些人也一樣,為了不放棄個人的某些小小的私利,不願意執行或指定對集體有好處的法律。說白了,就是自私,是極端自私的一群人。
WDCreader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8:30:54
作者無知,就不要紙上談兵貽笑大方了。
TexasPeter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8:21:06
槍擊案增加,和民主黨鼓吹的“社會欠我”的思想,有很大關係。自己有問題,都怪社會。所以報複社會,也就不奇怪了。
TexasPeter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8:19:05
作者偷換概念。最近幾個槍擊案,槍手都是合法持有。所以控槍沒用,隻有禁槍。作者支持禁槍?根本不可能。
花和尚團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7:25:00
說這個沒用,隻要不用公開表態,某個地方死個人換今天出門撿到5塊很多人都是願意的。隻要還沒落到自己頭上,一丁點好處也不能放過
流浪槍手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6:24:22
禁槍還是控槍,總統國會都管不了,根本不是我們應該操心的範疇。
今天的美國,亞裔華人最應該擁槍,理由誰都懂。
我人當自強,少紛爭,左手選票右手槍!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42:53
警察能保護我,我就不用擁槍自衛。反之當然要有槍。那麽問題是:警察會努力保護我嗎?警察有能力保護我嗎?如果除了突發事件之外警察可以保護平民,那就不需要個人持槍了。
jidushan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36:13
文章作者視而不見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人民的權利是不能交給政府,政府作惡的惡果要遠遠大於槍支被濫用
jamdudu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31:00
哈哈,說服力不足
二刀流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25:24
不用拿反槍派數據作為依據,首先這個研究是隻計算AR等所謂“攻擊性武器”而將手槍等其他武器排除,而且從槍支保有量和犯罪率這二十年是成反比的,這正印證了more guns less crime這是對的
******aei.org/carpe-diem/chart-of-the-day-more-guns-less-gun-violence-between-1993-and-2013/
大號螞蟻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19:51
假定槍擊案是持槍者的錯,從根本上就是錯的。車禍事故率高的多得多,何不禁車?
joetheplumber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13:00
樓下的評論既無邏輯也不符合事實。建議還是做點研究再發言。這裏有一篇:***theconversation***/amp/did-the-assault-weapons-ban-of-1994-bring-down-mass-shootings-heres-what-the-data-tells-us-184430
二刀流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5:00:16
槍支文化不是美國癌症,取消文化才是,美國人有槍幾百年了,過去有大規模槍案嗎?請記住86年美國人是可以買全自動武器的,恰恰是克林頓政府推行禁所謂“攻擊性”武器後大規模槍擊案才開始,科倫拜恩中學槍擊案就是給了他一個響亮的耳光
逍遙羊牯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47:00
真的禁槍了,壞人的槍也不會少,能造槍的看到有錢賺會不賺嗎?
逍遙羊牯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42:00
看看那些天使老墨的言行舉止,就知道不是槍的問題,不想著改善教育,卻想著拿走好人的反抗武器
joetheplumber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35:00
過去槍支管理並不鬆。1994年克林頓政府曾立法禁止銷售十幾種半自動和自動步槍, 槍擊死亡人數大幅降低。2004年這個法案過期, 布什沒有延續, 大規模槍擊案一下翻了三倍。2008年最高法院對憲法第二修正案作出了槍商集團謀求的解釋,持槍權成為基本人權, 從此槍支日益泛濫,死於槍下的人數逐年增加。
ahhhh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29:19
沒有一個觀點是新的。都是“我認為”。
煎蛋俠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27:33
回答一下個性化服務
如果不控槍 天使和自己都有槍
如果控槍 可能會是我有槍 天使沒槍。因為天使不容易搞到槍,而自己就算是最嚴格的控槍法,在自己家裏還是能夠擁槍。
天台坐客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25:00
廢話一堆,想禁槍又不敢明說。民意願意承擔的風險,隻有取改變民意。但是有足夠的說服力嗎?
內務府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18:29
》槍是否讓我們更安全?大規模槍擊案是槍的錯還是人的錯?槍支問題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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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們”是誰?
2. 人的錯。
3. “槍支問題”是什麽問題?
laotian1989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4:12:48
讚成作者的觀點!難得的好文!槍支問題是美國的癌症,最近稍微有點進步,但是距離解決問題好差的太遠了。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這樣危險,就連美國的民主盟友國家也不是這樣的!美國最可恥的地方就是槍支暴力問題!
nanoptics
發表評論於 2022-06-22 13:43:00
先回答為什麽美國過去槍支管理非常鬆,大規模槍擊案很少。如果控槍越來越嚴厲,大規模槍擊案卻越來越多,特別是近兩年。為什麽?答不上來這個問題,何談控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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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用炸藥犯事,不差於用槍的效率。不過自製炸藥,技術水平要比較高。
2011年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
在位於奧斯陸以西約40公裏處於特島發生槍擊事件,一名裝扮成警察的槍手向在島上參加執政挪威工黨舉辦的青年團的人群射擊,69人死亡[11],打傷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