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專訪江秋蓮代理律師:這起案件的極端性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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駟馬難追 發表評論於 2022-01-15 11:22:24
這個劉渣, 居然在節日還祝願江歌媽媽“闔家團聚”,其心之毒之惡,超乎想象!她不得好報,我從不咒人,但是詛咒她生不如死,死後下地獄!
bearus 發表評論於 2022-01-15 03:20:00
如果劉鑫不是做人太過分,陳也不會被逼殺人,江哥在其中就是一個受害者,如果劉鑫為人稍微厚道一些,江哥的媽媽也不會這麽意難平
homedepotva 發表評論於 2022-01-15 00:01:12
向兩位律師致敬, 他們讓我改變了對律師的不良印象, 真是行俠仗義之士。 江歌母親真不容易, 也是她女兒在天之靈的保佑讓案子得以反轉。願天下人渣都得到懲處。
東田楓葉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9:26:36
實踐檢驗證明:鄧右“顏色改開”以來,中國社會上被迫害冤死的人,多了去了!比起文革中所累計冤死的那麽幾十個、或一百多個人,今天多了去了!堪稱史無前例、舉世無雙!可見毛澤東文革之正確、英明、及時!而鄧右胡亂邦之假改開而真實顏色革命的“顏色改開”,純屬倒行逆施、禍國殃民!中國人民今天所享受的紅利,無不源自毛澤東時代貨真價實之改革開放所打造和奠基那些尖端科技和工業化係統之之持續產出的造福於國民的“紅利”!
小玄人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9:20:34
不管怎麽說賠錢是應該的,人家女兒命都沒了,賠人家母親些錢真是應該。
luck86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6:20:05
很客觀,兩位值得尊敬的好律師。
視角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3:00:20
遠超義務服務的,因為義務服務也不用動用各種私人資源。這個費用明顯是遠遠不夠的,特別是律師的時間成本,尤其是好律師。這個律師隻能說是可遇不可求。


Leah_lee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0:19:13
10萬元律師費扣除所有費用,基本上等於義務服務。感謝這兩位替天行道的律師。老天有眼,必得好報。
wsadmin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2:46:08
律師和法院故意忽略或是編造的幾個事實:
1,當天晚上,劉鑫或者江歌,有沒有遇見到陳世峰會殺人?
2,2人回來的過程中,劉鑫和江歌是不是在一起上樓,走向家門口的,如果不是,為什麽不是?
3,2人在回來的到家門口這一段有沒有察覺陳世峰躲在3樓?

律師和法院為了判劉鑫有重大過失,根據想象或是陳世峰的供詞,給出了不與事實相符的結果。
希望和興旺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2:41:26
向江歌媽媽致敬。向黃律師,李律師致敬。

== 因為這個案子裏的當事人太極端了,這麽極端的案子、這麽極端的人你很難碰到。在中國這樣一個比較講究人倫情理的國家,發生這種事是超乎想象的。==
在人渣被曝光眾多的今天,這麽極端的當事人也還是很難看到。簡直惡中最惡的一隻。想象不到為何還會有人站在她的那邊?
starwars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2:07:18
好文章
CN1618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1:27:10
在她這裏,強拉江歌替她擋刀可以算是渣,過節送江媽鴿子肉已經遠遠不隻是渣了,而是惡,至邪至惡,至狠至毒;可悲的是,這樣的惡竟然源自江歌救助她的那個善念義舉。所以,現實世界裏,把她拉出來好好曬一曬,極其必要。

iori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1:15:00太不容易了!江媽媽真的很偉大。劉鑫真渣啊,居然節假日給江母送鴿子肉,太惡毒了
CN1618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1:18:13
繼續談。所以說,江歌媽媽訴劉鑫侵害江歌生命權這個案子,演化成影響深遠廣泛的公共案件,是一個偶然(江歌江媽母女倆的特別個性)同時也是一個必然,正像江媽後來所說的,她贏了,人們會告訴自己的孩子,江歌沒有錯,善良沒有錯。這位黃律師和他的團隊接手經辦這個案子,在文章裏詳實地陳述了整個經辦過程,他們真正盡到了律師對社會的責任。值得在法律界留下一頁。令人敬佩。
iori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1:15:00
太不容易了!江媽媽真的很偉大。劉鑫真渣啊,居然節假日給江母送鴿子肉,太惡毒了
CN1618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11:06:43
這是一個很值得思索的問題。我也曾對此深感不解困惑。現在慢慢明白了一些。如果這個案子僅僅是曇花一現,很快消失在公眾的記憶中,人們來不及思索其中更深刻更廣泛的社會人文因素,顯然不會激發出一些人如此劇烈的“惡意”。 在案件持續不斷地引發關注,越來越多的公眾在不斷地參與思辨討論的過程中會不自覺地產生代入感,對案發現場的既視感;人們在此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試圖進入每一個當事人的內心反應,自然地,善良俠義者會發現他們和江歌江媽無障礙共情;當然另一部分公眾也會越想越覺得,換做自己,也會像劉鑫那麽做,保自己的命第一要緊,談什麽道德道義,所以必然和劉鑫徹底共情。於是網絡世界裏,他們越是看到有人譴責憤慨劉鑫的極度自私,越是感同身受仿佛自己受到責難一般不覺進入歇斯底裏,甚至激發出心底裏的至邪至惡至毒至狠。。。後麵所看到的一切就自然可以解釋了。

ROUTARD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9:56:56 誰知道騷擾律師和原告的是什麽樣的人,怎麽想的?
沒事發表個不同意見就完了,為什麽要持續騷擾並行動?
ROUTARD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9:56:56
誰知道騷擾律師和原告的是什麽樣的人,怎麽想的?
沒事發表個不同意見就完了,為什麽要持續騷擾並行動?
valore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9:49:42
好律師
醬牛肉03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9:01:00
節假日送鴿子肉?是隱喻江哥?這真的是非人所為,那個姓劉的能幹出這種事絕非善類。更有理由懷疑江哥是被她間接害死的.
花自飄落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8:50:41
祝福江媽媽,像堅強的她致敬!
鄙視那個恩將仇報 忘恩負義的白眼狼劉某,別人的女兒替你死了,你都不能對人家的媽媽好一點嗎!!!
pangpangxiongxiong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8:26:07
支持!善良的女兒,可憐的媽媽。人間應該有正義和溫情

seemoon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8:09:13
對江媽媽隻有支持和祝福!希望她餘生平安
方玉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8:17:53
“ 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 黃樂平和李靖律師”,讀後特別返回看了兩位律師和他們事務所的名字,因為由衷的敬佩他們為江歌媽媽打贏了官司,敬佩他們的良知,勇敢,和專業水平。
seemoon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8:09:13
對江媽媽隻有支持和祝福!希望她餘生平安
elfie 發表評論於 2022-01-14 07:57:46
就這麽一個寶貝,才會如此執著。有三四個,七八個孩子就不會這麽沒完沒了。人都沒了,複仇也沒有什麽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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