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修例風波”關鍵凶手陳同佳離開香港安全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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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gp3614
發表評論於 2021-10-14 14:22:00
香港或台灣?那一方做出努力讓罪犯伏法了?中港台三方從上到下爭論起來都是滿嘴歪理邪說,振振有辭毫無廉恥。
一輩子夢不斷
發表評論於 2021-10-14 09:36:10
反送中港燦們自己等著他給苦頭吧
血刀老祖
發表評論於 2021-10-14 05:48:00
尼瑪這目光好犀利
skyhorse913
發表評論於 2021-10-14 04:24:45
所謂的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詐騙犯回台灣馬上被釋放,殺人犯不能自己到台灣自首。
台灣這些鄉下人,我呸!
郵政編碼279
發表評論於 2021-10-14 02:57:07
這人長得這麽猙獰這麽難看,竟然還有女友,女友竟然還讓他花女人錢,竟然還被他殺了,殺了人還能繼續花死人的錢,最後還花納稅人的錢,被保護起來不用伏法。什麽天理?
石山斤
發表評論於 2021-10-13 22:58:02
由陳同佳案引發的反送中運動,其本質是邪惡反人道的。
香港人的五大訴求沒有一項是合理的,全都是荒謬絕倫,喪盡天良!(一)香港人到中國內地、台灣、澳門殺人放火,隻要逃回香港,就不會被法律製裁。(二)香港人可以在街頭扔燃燒彈,扔磚塊,扔鐵枝,佔機場,砸立法會,辱罵本民族,侮辱國旗國徽,堵地鐵,打警察,砸警車,砸警署,砸地鐵站,砸銀行,砸店鋪,把學校變戰場,扒人祖墳,打老人,打女人,打內地記者,打講普通話的,用汽油燒老人,用磚頭殺老人....政府不能事後追究,秋後算帳。(三)以上行為是義舉,是和理非,政府要承認。(四)體製外成立調查小組,隻查警察,不查暴民,更不能查幕後金流、黑手和外國操控。(五)香港人要直選總督,對不起講錯了,洋總督我們香港人怎麼有資格來選?香港人要直選特首,但不得根據基本法第23條立法限製港人勾結外國、反對中國、爭取港獨的自由。
周8皮
發表評論於 2021-10-13 22:23:46
利用他的,不正是中共及其爪牙麽?本來很簡單的單純刑事案件,和台灣簽個特別引渡協議即可。卻偏偏節外生枝,加進可應大陸要求逮人引渡的私貨。
liu98065
發表評論於 2021-10-13 22:13:29
是民進黨的律師告訴他這麽幹的。 為了選舉,缺德無底線。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1-10-13 21:44:12
在國安法裏給他找個罪名。
Wuweixiao
發表評論於 2021-10-13 20:37:00
總是覺得法律哪裏有問題,正義如何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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