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震驚輿論的加國騎警暴力對待華女案 受害人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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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月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22:41:41

完全顛覆了加拿大騎警的形象,完全顛覆了加拿大的形象。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20:45:45

女警可能是新手。 在無法對付一個神智不清的精神病患者時 應該叫支援。 這是她理虧的地方。

嘟嘟囔囔大總裁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20:33:00
說救命的請問需要用皮靴踩住頭部,這是何操作?
ztgp3614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20:02:00
感覺警察做的並不過分,派一個警察去照顧一個可能的精神病,不願意走路,警察要抱著她嗎?在地毯上拖不會受傷,看電影就是有兩個士兵也是在沙石地上拖傷員,難道那些救人的士兵都在犯罪?
老鯽魚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9:40:37
1, 警察沒受過急救培訓,不能個精神病人做醫治。警察把病人送到醫院就是救治。加拿大精神病人法規有警察送到醫院,因為隻有警察才能保證病人不自殘,不傷人。
2. ”原訴人一隻手拿著一把切紙刀“,切紙刀屬於凶器,警察處理時不得不用手銬等方法來處理,否則不知誰會是刀下鬼。病人可能會自殺,也可能是殺人。接受任務的警察必須按照凶器,傷人的假設來”護送“病人。安全地把病人送到精神病院。
3. 隻有到了精神病醫院,精神科醫生才能做評估,並開放治病。沒有專科醫生的評估,任何人都不能隨意進行治療。
achicod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9:33:00
賠錢夠多就和解,國內賠錢夠多不用槍斃差不多。
chenchen02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8:46:04
沒骨氣,受到這樣的侮辱竟然和解了。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8:35:33
當時那亞女是準備自殺的。那警察其實救了她一命。
讀者A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6:50:34
任何國家的警察,都需要被監督。
有些順民,站在警察一邊,立場不正常
wisefrog44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6:14:25
肯定是國家拿錢了。 女警哪有這個錢?
nyg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6:12:42
如果是女警自己出錢私了, 大家無話可說。 如果是國家出錢私了, 就不對了, 那是納稅人的錢。公眾有權知道錢的去向。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6:06:10

國內的被拘留的維權律師們有無機會與警方和解?

1passby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5:59:11
估計沒有賠給恐怖分子的1000萬那麽多。
wx3000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5:45:27
暴力行為是人類社會的癌。
東方明珠中國風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5:19:00
看來還是西方的警察有能耐
必須要有 發表評論於 2021-06-05 15:16:49
我傾向於支持警察。加國警察沒象美國警察那樣將自殺的人擊斃已經非常nic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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