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關閉特朗普社媒賬號 到底是不是有悖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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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衫 發表評論於 2021-01-13 08:51:33
媒體一直是第四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之外的第四種製衡的力量

基本上一個國家政變都要控製中央電視台和主要媒體

可見媒體這個東西不論屬於誰都是為政權服務,回到封殺川普,這麽一致,可見川普並沒有掌握第四權,誰掌握美國第四權?當然是deep state。deep state明天讓媒體炒作吃屎有益健康,明天的吃屎公司股價就能上天,很簡單的事情,割韭菜的普通套路了
thrawn 發表評論於 2021-01-13 08:11:28
支持別國人家的反政府暴力抗議推特不會刪。支持自己人的反政府暴力抗議就會被關。
按照法律,在美國,言論自由隻是不允許政府製止但沒說私人企業不可。
單身老貓 發表評論於 2021-01-13 06:05:01
不知道這位李進進大律師,在法學院時憲法這門課是誰教的 建議看看這個案例

Anthony Douglas ELONIS, Petitioner v. UNITED STATES.

最高法院的判決如下

***scholar.google***/scholar_case?case=8982315358461177445&hl=en&as_sdt=6&as_vis=1&oi=scholarr

wenxue_gao 發表評論於 2021-01-13 04:31:46
現在誰敢為希特勒昭雪?川普骨子裏就是希特勒。可能力比希特勒還差。
譚為為 發表評論於 2021-01-13 00:05:16
如果該賬號可能引發美國的暴亂,為了美國的大眾利益關了賬號因該不算有悖言論自由吧
Circuseer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20:57:27
德國總理默克爾認為,“封閉川普的推特帳戶,是對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幹涉。這隻能根據法律並在立法機關規定的框架內進行。言論自由是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基本權利,幹預這項基本權利,應在法律框架內並在立法機關定義的框架內進行,而不是由社交媒體平台自己決定。”
dingdang99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20:37:01
微博微信封,也是私人公司封的呀
Circuseer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20:35:34
老章(章立凡)有話說:“姑且不論美國價值觀中的言論自由權利,從見證曆史的角度,川普“推特治國”4年間的所有推文,應作為檔案妥善保留,以便日後研究。
這樣做無關挺川黑川,知川罪川。哪怕你想日後清算川大爺,也得有黑材料不是?
因此,永久封殺川普賬號,大大地不妥。”
Morphin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20:07:36
私人公司有權拒絕為某些客戶服務。
LexusOnly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9:23:09
老實人鼓動大家參加dc wild 集會有什麽問題嗎?
gameon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8:34:06
早就說了,推特治國,是獨裁統治在網絡時代新的表現形式。
博陽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8:23:53
資本主義社會製度,國家是資本的,資本最“愛國”,媒體是資本的。
Tan7th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8:00:00
私人企業就像和尚廟一樣,進了人家的門就要尊守和尚的廟規,不然打將出去一點不違法
Tan7th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56:00
全世界用社交平台治理國家就是川普一人,隨便胡說八道,有今天也是天理不容
西瓜好吃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46:37
言論自由不能淩駕於國家安全和法律之上。這是原則和標準,無論東方和西方,都是這樣。當事不關己的時候,可以隨便說,隨便譴責,隨便占領道德製高點。美國社交媒體這次集體關閉特朗普的賬號,客觀上大大降低了美國更大規模動亂的可能性,主觀上體現了美國社交媒體老大們承擔社會責任的使命感。但是不排除一些無關實體蹭熱度,借機報仇的可能性。歐洲一些國家首腦譴責社媒封號,號稱是對自由的踐踏,在我理解,不是在支持美國的自由,而是對美國統治全球的反抗,美國亂,內耗,無疑對世界其他國家是利好,即便對美國的盟友國家也一樣,用一個體麵的方法削弱自己想搞卻搞不了,想反抗卻反抗不了的國家,何樂而不為。其實,如果我是tiktok的老板,這次絕不會關閉Trump的賬號,不但不關閉,還歡迎他自由發表言論,絕大部分的中國人太善良了,西方的“高級”文明真的很偽善。
裘千裏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39:10
維基解密怎麽樣了?
洋知青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35:14
如果特朗普作為一個公民有言論自由,推特確實不應該封他帳戶。除非他的言論非法。但也隻是不應該而已。推特不犯法。因為推特是私人公司,它有權不讓你用它的產品。

如特朗普通作為一個總統代表國家,是不能隨便亂說的。推特封他帳戶合理合法。代表一個國家,本就不應當用公共的推特帳戶行使總統的職權。當年希拉裏用公共e-mail處理公事,被特朗普窮追猛打。特朗普用公共帳戶做總統的事情,這合法嗎?

推特隻是一個公司,為自己利益封了老特帳戶,和言論自由有個鳥關係?如果老特用自己的公司,推特還橫加限製的話,那確實是幹擾言論自由。隻是特朗普沒有自己的傳媒公司而已。

所以那幫高喊言論自由的家夥們,弄明白什麽是言論自由再來噴!

所以那幫高喊言論自由的家夥們,弄明白什麽是言論自由再來噴!
帶刺的玫瑰花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28:43
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權利並沒有賦予任何人訴諸暴力、煽動和叛亂的權利+1
嘉嘉樂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27:59
言論和集會自由可以,但人訴諸暴力、煽動和叛亂就沒有自由。
voiceofme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7:01:00
楊建利不像其他民運人士一樣糊塗,果然是博士
showers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53:51
太民主也不好,連總統的推特也敢封。在中國非宰了他
讀者A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50:21
推特如同婚禮蛋糕店,川普如同同誌婚禮,前者不願給後者服務,
川普打官司,輸了
節度使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50:16
封得好,封得川普呱呱叫。不服?可以用Line/微信/抖音嘛!
誠信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39:19
言論自由是一個相對的, 有限範圍的概念。總的說來,就是公開的言論不可以危害社會安全和國家安全,無論是在社交媒體還是主流媒體, 這在專製國家和民主國家都一樣。 而危害國家安全,也就是危害政治製度與顛覆政權, 比危害社會安全的後果要嚴重的多。

無論在專製還是民主國家, 人們在社交媒體或主流媒體上, 對兒童色情,種族仇恨和恐怖主義(child porn, racial hate, terrorism etc) 等都沒有公開發表個人觀點和言論的自由和權力,因為這樣的言論會危及社會安全。

在專製國家裏, 人們沒有表達任何反對或危及專製製度的言論自由。 任何批評或討論政府作為的言論都被禁止,是因為這樣的言論會危及政治製度,達到顛覆政府的效果。畢竟專製製度使得少數人收益,多數人 受害。同樣的道理, 在民主國家裏, 人們沒有表達任何危及民主製度的言論自由。Trump在社交媒體上表達過危及美國民主製度的言論嗎?
LY407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33:00
正常,川普就是普京派來的間諜
aiqiao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29:30
用微信!!
詠月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20:18
遺跡 異己
詠月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17:55
法律允許商店/旅館/餐館等拒絕給某人提供服務,隻要不是出於種族膚色/性別宗教信仰殘疾等原因;比如說,某人騷擾其他客人,情緒不穩定有安全威脅,等等;

隻不過,支持言論自由的理念,意味著容忍接受各種不同的觀點看法,那麽又該如何對待那些擁護獨裁政府打壓迫害遺跡的人的言論呢? 這倒真是跟問題。

同樣對西方價值觀造成困擾和挑戰的,還有宗教自由,如何對待那些宗教信仰是, 隻能信他家的教否則就該死的那些人??





三棵樹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16:00
Twitter七年前上市是$45, 之後因年年虧損跌到$13, 2016年川普用推特它股價才慢慢爬上來,到去年大選是歷史最高價$56, 現價$47
zxc04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15:42
封言論是可以的,就好比論壇裏發廣告被禁言一樣理所應當。但是,如twitter一般刪號的性質就不一樣了。且不論,這個是不是跟國內刪貼封號,管製言論自由一般惡劣。。光就是不同意一個人觀點,就可以將其消滅掉哦,想想都可怕。
遠方的湖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14:38
作為華爾街新貴的美國科技大佬,濫用230條款中的免責規定來打擊政治對手,公然封殺美國總統的推特賬號,利用互聯網的壟斷地位限製川普的言論自由。
這對全世界造成的震驚程度,比起前幾天示威民眾闖入國會大廈的程度來有過之而無不及。
爪哇孤客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13:00
絕對傷害言論自由,社交平台不應自己定標準而是依法處理,平台自己不裁判而是交給執法單位去評判。
遠方的湖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6:07:37
事實一清二楚:一個美國互聯網公司封了美國總統的推特賬號,而這位總統在這個賬號上沒有發表任何憲法所禁止的言論。
這家公司侵犯了總統受憲法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言論自由的權利。
任何公司,包括私營公司,對任何客戶,都沒有權力這麽做。互聯網公司可以挑選客戶,但不能以任何借口侵犯它的客戶的基本人權。
但230條款對互聯網公司有免責的規定,這條規定當初是為了鼓勵互聯網的發展,沒有預料到發展到現在竟然出現了如此壟斷地位的巨無霸公司,更沒有預料到這種巨無霸公司濫用這條規定用於政治鬥爭,打擊他的政敵,連美國總統都不能幸免。
230條款必須廢除。它存在一天,就是美國被世人恥笑的一天。
競選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59:54
隻要發言者沒有僅僅因為言論就受到刑罰,例如被判拘留、監禁等等,而且發言者可以繼續在其它場合自由地發表他的言論,則言論自由就沒有剝奪。

推特是私人網站,可以禁止任何他不喜歡的言論出現在推特網站,另外的例子:基督教的網站可以禁止無神論者在基督教網站上宣傳無神論,警察局的牆壁上禁止你張貼大字報,這都沒有剝奪言論自由,因為你可以在其它場合繼續發表你的言論,國家沒有因為你的言論內容而判你有罪使你你受到刑罰。

但是,文革中張誌新因為批評毛澤東搞個人崇拜、批評文革,就被判刑坐牢、割喉、槍斃,這就剝奪了張誌新的言論自由(更嚴重的是,剝奪了她的生命)。毛遠新指示殺掉張誌新,這種指示就不是毛的言論自由問題,而是殺人的主謀,應該當殺人犯對待(盡管他隻是動口沒動手殺張誌新)。

任何人,都應為其言論產生的後果負責。
正人偽君子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53:00
開商店的敢隨便ban特定顧客嗎?Tech 公司敢這麽作,就是法律還沒跟上。
Flyingtime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49:11
美國從來就是一個真正的“資本主義”國家,即使是當選的總統哪位不是受製於華爾銜和大企業集團的?記得多年前就有文章提到警惕媒體所代表的第四權力,甚至提到這種權力最終會淩駕於傳統的權力之上。因為現在的人們越來越受製於媒體所報道的消息,有多少人真正能夠探究其真實性?大家有沒有覺得互聯網和大數據越來越多地控製了我們的生活和思想。我們越來越覺得自己的想法正確,越來越覺得別人的想法愚蠢,因為大數據把思想類似的人聚集在了一起,所以彼此的思想鴻溝越來越大。特別是在美國等弱政府的國家,控製輿論從來都掌握在資本家手中,他們用私人公司的身份掩蓋這個事實,無非是不想擔負起該有的社會責任。我也討厭特朗普,這次的投票我也是投給了拜登。但社交媒體這一次的統一行動也讓我害怕,不是我認為這次他們做得不對,而是這種權力沒有約束會變得可怕。因為對錯的判斷不是來自於民眾而是來自於占有資本的大佬,這跟獨裁有什麽區別?
筆名已被占用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48:56
自由與秩序
本來就是一對矛盾
天生的冤家
如何在自由與秩序之間尋找平衡點
從來就是國家治理的難點
世道太平一點
自由就多一點
世道亂一點
自由就少一點
天經地義
911之前乘飛機不需要脫鞋解褲腰帶檢查
911之後乘飛機安檢要你脫鞋解褲腰帶檢查
你敢說半個不字?
.
LengXiao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45:26
關閉微信和Tiktok到底是不是有悖言論自由?
truth_hurts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44:37
中國封百姓的口,美國封總統的口。
goldeyeball1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40:20
川總山東暴亂,該封,但缺少是違背了言論自由,侵犯了人權。
前後左右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36:45
當一個國家元首都沒有言論自由的時候,這個國家的公民能有言論自由嗎?
群眾之聲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31:59
雙標
深不可測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31:16
關得好
嘉人2020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28:00
中國是政府封民眾,美國是公司封總統,一個是國家公權力欺壓人民,一個是公司個人行為,兩者根本沒有可比性吧,難道中國政府以為推特臉書就代表美國政府?
讀者A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22:14
誰覺得推特違法了,趕快上法庭維權。
憲法第一修正按言論自由條款,是針對政府的。
下麵已有網友說了,私人公司有自己的規矩,和政府不同。
speedingticket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15:12
當然沒有違背言論自由。如果政府這樣做是違背言論自由,但是這些網站都是私人公司,他想關誰是他的自由。就如同你到一個人家裏做客,人家不歡迎,你還能去嗎?
隨心所欲123321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14:12
如果同一標準,沒問題。
隨心所欲123321 發表評論於 2021-01-12 15:12:30
楊建利雖然反共,但在美國屬於看臉色討飯吃的這一類,他敢得罪民主黨?

看看他和老太婆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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