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柴玲公開早年被強奸引熱議 曝細節具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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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12:16
聖經有無數事例說明神喜歡使用平凡、有缺點的人,去完成一些不平凡的事。如果神隻用完美的人去做事,世上沒有一件事可以辦得成功,因為世上根本沒有完美的人。
著名宣教士戴德生(HudsonTaylor)說:「神的偉人都是軟弱的人。」摩西的弱點是脾氣暴躁,他盛怒之下殺死埃及人,並用杖擊打他本來應該開口命令的岩石,又摔碎刻有十誡的石版;然而神卻將他改變為「世上最謙和的人」。
基甸的軟弱是低落的自我形象與缺乏安全感,但神將他改變為「大能的勇士」。亞伯拉罕的軟弱是懼怕,不止一次,為了自保,謊稱妻子為自己的妹妹,但神將他改變為「信心之父」。彼得個性衝動、意誌薄弱,但被改變為「磐石」。犯了奸淫罪的大衛,卻成為「合神心意的人」。還有約翰,最傲慢的「雷子」,竟成為「愛的使徒」。神專門將軟弱變為剛強,他要將你最軟弱之處轉化為力量。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50:55
1.很多事憑借人眼是看不透的,但要信神掌管萬有,他會平息風浪,他讓凡事相互效力。看他如何反轉。
我們的眼目單單仰望耶穌,唯獨。。

2. 隻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
3. 我們是因信稱義。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36:10
3:12 又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

3:13 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 神麵前、心裏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29:35
1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4:2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4:3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28:13
29 汙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隻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4:30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4:31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24:37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21:49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9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21:45
Darksoul:別毀壞你的主的名。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19:52
Darksoul:別虛偽了,你若勒住你的舌頭,就不會再裝蒜了。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19:45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5: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隻怕要彼此消滅了。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15:57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 神的能力、 神的智慧。

1:25 因 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1:26 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

1:27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1:28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1:29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麵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1: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 神、 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1:31 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09:51
4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13:9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13: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13:11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麵對麵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1:07:27
Darksoul:去為你自己和柴玲的信徒而驕傲吧!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59:48
Darksoul:我們是沒有共同語言的。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48:26
Darksoul:你在場嗎?怎麽認定那是強奸?別介。
隨便回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47:54
做了惡事,難道連承認都不承認。怎麽讓人寬恕? 信了宗教就可以自己心安理得了嗎?
zhebian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46:18
信教的人分為兩類,一類是騙子,象那幾位牧師,一類是傻子.喝指甲蓋大一點葡萄酒謊稱是上帝的血,要你10刀,小教堂做一個禮拜收入幾百刀,大教堂做一個禮拜幾千刀,這在南韓,台灣都成了一個很大的商業行為,全世界各地教堂差不多都是如此吧.
Darksoul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44:54
總在質問一個可能的受害者是不厚道的。即使是妓女也有不被強奸的權利。
無名小綠草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41:13
柴玲怎麽老拿這種破事兒來吸引眼球,做夢都想出名吧。。是要臉還是要出名?當然要出名了!!。。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40:52
Darksoul:誰給你的權利不允許人們問問題?請你別替天行道!
Darksoul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0:34:19
樓下幾位大概是基督徒吧。按你們的邏輯,既然有神的赦免,基督徒到可以放開膽子無惡不作了?既已有神的赦免,基督徒就不需要求人的赦免嗎?你們是這樣對付你們自己的罪的嗎?你們傷害了他人,你們隻在神麵前悔罪就可以心安理得了嗎?你們怎麽理解耶穌下麵這段話: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向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不要再攻擊柴玲了。對基督徒的指控,就算是來自魔鬼,隻要那指控是真的,你也得認。

你們對十三位牧師的指責更是莫名其妙。他們並沒有完全站在柴玲一邊。他們隻是請求遠誌明牧師站出來盡快澄清事實,這難道過分嗎?遠誌明不做回應才真正落入了魔鬼的圈套。如果他不澄清,他的布道生涯也該就此結束了。不過沒有關係,你們不是信神嗎?神從來不缺忠心良善的仆人。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9:57:45
四問柴玲和十三牧師:按你們的邏輯,你們為什麽什麽不把你們以前的罪行公諸於世?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9:46:35
三問柴玲和十三牧師:難道你們認為上帝的赦免無效,一是要柴玲和公眾赦免才算數?你們不覺得露餡了吧?
西西媽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9:21:45
即便是在逃到的殺人犯,一般國家的法律都是:過了十五年後,警察就停止緝拿。這事已過20年了,何況,遠誌明後來信主,在基督裏,他就是個新造的人。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9:09:11
再問柴玲和挺她的十三牧師,你們的上帝在哪裏?為什麽要請公眾當你們的裁判?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9:02:12
不明不白柴玲和那十三牧師是哪牌號的信徒,上帝都保證過不算舊帳了,他們為什麽用所謂的測慌儀來翻信主前男女舊帳?
西西媽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8:57:26
遠誌明20多年前根本還不是牧師呢。再說,人人都是罪人,誰不需要神的赦罪之恩?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8:24:28
為柴玲搖旗呐喊的人應該讀一下柴玲的網站,她提及遠誌明的版本,那第一次後,他們保持性關係,但她不承認。你們相信那時候,那處境,在私混看黃片的,是誰跟誰呀?別演戲了,這不是天安門廣場。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8:09:57
再卑鄙的不過把通奸說成強奸與那些為謊言搖旗呐喊之流。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7:16:08
世界說:你天生如此
上帝說:你可以重生
世界說:你不能改變你的過去
上帝說:我可以塗抹你的過去
世界說:善良的人總是墊後
上帝說:善良的人總是第一
。。。
摘自遠誌明博文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7:14:12
。。。
世界說:愛是你的感覺
上帝說:愛是我的心腸
世界說:沒有人能知道未來
上帝說:你的未來在我手中
世界說:注意你的公眾形象
上帝說:我看你的內心
世界說:神是不可知的
上帝說:我已藉我的獨生愛子耶穌向你顯明
狸貓的爸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7:11:42
柴玲這事,多半是半推半就,後來又後悔了. 他以前和封搞過N次了吧?若死也不從,這件事是辦不成的.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7:11:08
世界說:如果你很成功,別人會來服事你
上帝說:如果你真的成功了,就要服事人
世界說:為今日而活
上帝說:為永恒而活
世界說:我愛你,因為你…
上帝說:我愛你,雖然你…
世界說:不可能做到的
上帝說:在我凡事都能
世界說:隻要親眼看見,我就相信
上帝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7:07:08
基督徒不是完全聖潔的人,而是向聖潔發展的人。
請大家查看他的博文,看看他心思意念是良善,還是醜陋,僅評一兩件事來判斷一個難免有失水準。
***blog.sina******/s/articlelist_1641480270_0_1.html
離惜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2:54:35
罪就是罪,不該因時代久遠而改變,更不該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而改變。支持柴玲公開,鄙視遠誌明,更鄙視為遠誌明辯護而辱罵柴玲的“人”。
大巴山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1:01:12
@liu98065:看來你不是從大陸來的或者是80,90後。柴玲和遠誌明相比知名度,可以說不是一個數量級。遠誌明比柴玲出名能幹多了。知道河殤嗎?遠誌明後來完成的幾部電視係列片也相當有水平。柴大小姐隻不過是在前台的一小醜而已。至於男人女人之間的事,20多年後來張揚炒作,讓人覺得用心叵測。
大巴山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11:01:03
@liu98065:看來你不是從大陸來的或者是80,90後。柴玲和遠誌明相比知名度,可以說不是一個數量級。遠誌明比柴玲出名能幹多了。知道河殤嗎?遠誌明後來完成的幾部電視係列片也相當有水平。柴大小姐隻不過是在前台的一小醜而已。至於男人女人之間的事,20多年後來張揚炒作,讓人覺得用心叵測。
老實話照講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9:51:38
可憐的,但不要臉的一個人,為了炒作,什麽都可以用來炒。鬼才相信是被強奸,如果她不配合,根本無法實施強奸,除非再編個被脅迫,被藥物迷倒等等理由,否則,隻是被壓在身下就被?去騙你奶奶吧,無恥的東西,小醜一個。
虛擬世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8:42:08
原來美國也有壞人?不僅共產黨壞,牧師也壞。不知哪個更壞。柴女士不走運,兩邊都倒黴。看來在這個地球上,沒有一塊淨土。既然如此,就還是別鬧革命為好。
Fifi2014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8:34:24
One more thing, I don't really like 柴玲 much. Neither do I think she is trustworthy. However, in this case, she may have told the truth. She did not have to use religion in her letter. She should sue him and people that prevented her from revealing the truth.
湖南路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8:15:59
基督教中的教徒們實在是藏汙納垢,這姓遠的來過香港傳道,我聽他講了幾句就退場了,整個一文革語言批判非基督教類,讓人反感!這件事我認為柴玲比較靠譜。其實當年支持六四的許多高知都很色的。
bobby4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7:07:50
為了炒作自己,居然寫得出這樣下流的東西
這樣的人,過去怎麽會當成社會知名人士
媒體的可悲
老式甲殼蟲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4:47:11
剛吃的飯全都吐出來了,真她奶奶的噁心
超級板凳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02:48:38
別的事就不提了,這件事我相信柴玲。
HL 發表評論於 2015-01-09 21:56:57
這個女人總不甘寂寞,這把年紀了,還兜這種醜事。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09 21:37:31
我開始懷疑些新聞是以柴玲的名編造,後來查看了柴玲自己的網站,才認清了柴的嘴臉。可悲!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09 21:33:48
柴玲的20年前男女那些事單憑一麵之詞不可信,至多是個醜聞。可信的有二:1. 柴玲褻瀆六四英靈,因為她聯自己"主內弟兄"都窮追猛打,還鼓吹自己信主後原諒六四劊子手;2. 她引經據典濫用上帝的名,自以為公義替天行道,是褻瀆神。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09 21:09:29
KikisMommy:不應該排除柴玲勾引為。
KikisMomm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9 21:07:16
大家別再爭論了, 這件事不是基督教或基督徒的問題。 是不是基督徒還不都是普通人麽。

那些基督徒, 站出來聲稱柴玲,遠誌明不是真正基督徒的, 你們如何呢? 放下吧。不要再竭力自證了。 不是基督徒的, 即然大家覺得基督徒虛偽, 那也就沒有必要和基督徒爭論他們的信仰了。他們已經在竭力自證很吃力了。

這件事本身不是基督教或基督徒的問題。 遠誌明, 柴玲這樣的人當年有過熱血, 畢竟為了理想有過努力, 至於能做多少, 也是大環境使然, 當年的一腔熱血讓他們失去很多, 為此還可能終生遠離故鄉, 他們信教可能也是追求理想遇到阻礙時的精神寄托。不論是否基督徒, 讓我們對他們寬容些吧。讓柴玲和遠誌明他們去尋找途徑適當解決他們自己的問題吧。
KikisMommy 發表評論於 2015-01-09 20:59:01
路邊的小草: 沒有任何冒犯你的意思, 我原來也有你這種想法,但是你的這種想法是把受害人生理反應與自願混為一談了。 被激起生理反應不是受害者的本意, 你若是女士設身處地想想就不會很難理解的。被強奸必定很痛苦, 女性從抵抗,到被馴服,事後後悔,還有人會有對自己生理反應的guilty, 造成心裏上的痛苦會伴隨終生。 這就是為什麽美國校園反強奸運動越來越大,這個根本上是爭取女性平等權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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