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柴玲公開早年被強奸引熱議 曝細節具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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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2:12:01
這事發生在普林士敦, 那就是由 New Jersey 洲的法律管轄, 這個洲對強奸罪的追訴期是無限期的。
如果當事人承認就會要麵對刑事的責任。 當然,控方要在法庭上證明是強奸,那是一道非常困難的證明題。
如果這件事沒有發生, 被告或代表律師延遲澄清, 就必須具備鴕鳥心理。

這件事就像一麵鏡子,清楚的照出人的光景(基督徒也好, 非基督徒也好),無論做什麽或做了什麽,都無法自救的本質, 與此相對照的,唯有那一位聖潔無邪惡的神才是值得信賴依靠讚美的拯救者, 而不是什麽偶像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1:36:46
希望大家記得麥子與稗子的故事。
常常自省。
不要成為混入麥子中的稗子。
主人才有權力在最後燒去稗子。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1:33:08
請明白神才可以要求人做什麽。
你無權要求別人做。
你隻有為他們禱告的權力。
你隻有用愛心愛他們的權力。
這是神的教導。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1:30:01
我知道大家的軟弱。
請大家多讀聖經中神的應許。
每人自己對神負責。
作為同為基督徒的,為他們禱告,用愛心愛他們是我們的本分。
我們不是神,沒有權利去要求別人如何做。應該明白自己如何做。
神有絕對主權。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1:16:49
神的話一定不會錯。
下麵打錯了,對不起。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1:15:14
遠牧師即使現在去坐牢,他仍然是一個好牧師,好傳道人。
不要用人的事,去衡量神的功。
希望大家多讀聖經。。
人總會錯,人的話一定不會錯。
常在神裏麵。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1:11:23
愛是恒久忍耐。

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他有沒有去找受害人道歉?
人悔改認罪的對象是神,不是人。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0:50:54
神來是救罪人。
每人在未信主前是罪人,信主後就是一個新人。
聖經中一再教導的,就是謙卑順服,不論斷任何人。
聖經中一再教導的是愛。
愛是恒久忍耐。
請大家恒久忍耐。
給所有的有關的人時間,力量,勇氣,走出來。
願神與你們每一個人同在。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0:44:10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遠牧師在信主後傳道違背了聖經的本意?
遠牧師是不是神的仆人隻有神知道,他知道。
在他信主之前的事,屬於世俗的,就由世俗的法律來解決。
柴玲如果認為這是她的網羅,希望神加添力量給她,能脫離這個網羅。
也希望遠牧師,特別是他的家人能有力量度過這段艱難的時光。
east678west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0:28:38
敬佩柴玲的勇氣,崇敬所有的勇士。對於受侮辱不反抗而笑話鬥士的懦夫極大的輕視。對一亇女士用自己名譽去抗爭,最少也該同情。人不同於動物,才會有靈欲合一的追求。讓不是親密女性看色情片,其目的就是誘奷。如果當時的環境不允柴玲聲張,那也是強奸。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0:14:56
愛才能完全律法。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0:13:41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20:10:44
誰也不要論斷任何人。
誰也無權審判別人。。
誰給你的權柄要求遠牧師做什麽。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9:47:33
@曾用名不行: 你媽媽在哪裏?我她去。柴玲不要臉,你也不要了?不要再丟人現眼了。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9:13:10
Darksoul: 和你的想法有同感。我們不能因為柴玲姐妹的名聲不好,就任意對她詆毀謾罵。至少,在事實沒有被澄清之前,她是受害者。她是我們弱勢無助的姐妹。如果她是誣告,她要承擔被清除教會,接受司法審判的後果。若果不是,不管另一方有多大的名聲,有多少追隨者,他都需要順服地來到主公眾麵前,誠心認罪悔改!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8:59:25
丹佛:請不要太理會那個叫WULIU的。隻要不偏袒遠牧師的,他都要咬一口。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8:55:30
我這裏隻有一個呼籲,如果你不是基督徒,你隨便評論。如果你是基督徒,請用同樣的愛心來對待柴玲姐妹和遠誌明牧師。在事情沒有水落石出之前,請給提出控告的受害者些起碼的同情和理解。

那也是我們基督徒該有的愛心的一部分。

請遠牧師出麵否認質控,或者承認並真心認罪悔改。這個容易熄滅的火,為什麽還要繼續燃燒?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8:47:30
WULIU: 誰不想平息下去,關鍵是怎樣平息,讓有冤者永遠含冤?讓事情永遠沒有真相?讓犯罪者永不懺悔?
1. 如果一個信息可以吸引萬人信主,加入教會,而給這個信息的人犯奸做科,卻從未真正認罪悔改,你讓我信他的信息而對他的行為毫不理會?邪教的教主也可以用他信息吸引成千上萬人!如果他真的犯了強暴,而至今不認罪,他所講的隻能是口是心非!隻能是欺騙!
2. 那你告訴我基督裏真正的愛心是什麽?你對柴玲有愛心嗎?你對公義有愛心嗎?一個基督徒,無論他是牧師,還是名人,無論他的口碑好壞,無論他的影響裏多高,對強暴的行為,如果沒有真正認罪悔改,我們還要偏袒和遮掩,那是對他的愛?那是對罪的縱容。你對我這個主內弟兄有愛心嗎?我不過沒有和大家一樣偏袒遠牧師而已,就招致你的拚命攻擊。
3. 你從哪一點看出來我要當救世主,如果你真的從我的文字中體會到這個意思,那原因隻有兩個,一是我的表達能力欠佳,二是你的理解能力出了問題。
4. 這一點,你講得有理,按照我前麵所承諾,我是不該引用聖經典故。但可否請兄弟告訴我怎麽胡亂套用了?
5. 誰都沒有權柄給他們倆定罪,除了神和司法部門。我從來也沒有給他們定罪,我一開始就指出,我的評論基於如果這個強暴的質控屬實。誰可以否認這個質控,除了神,還有一個就是遠牧師,他為什麽不站出來否認?除此之外,你可以定他倆無罪嗎?
請仔細讀讀那些偏袒遠牧師,而極力詆毀柴玲姐妹的評論,正常嗎?寬恕不等於掩蓋,縱容,愛心也不等於袒護和開脫。寬恕的是人,而不是他的罪惡,愛也要於公義相隨。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8:42:32
WULIU:誰不想平息下去,關鍵是怎樣平息,要有冤者永遠含冤?讓事情永遠沒有真相?讓犯罪者永不懺悔?
1. 如果一個信息可以吸引萬人信主,加入教會,而給這個信息的人犯奸做科,卻從未思真正認罪悔改,你讓我信他的信息而對他的行為毫不理會?邪教的教主也可以用他信息吸引成千上萬人!如果他真的犯了強暴,而至今不認罪,他所講的隻能是口是心非!隻能是欺騙。
2. 那你告訴我基督裏真正的愛心是什麽?你對柴玲有愛心嗎?你對公義有愛心嗎?一個基督徒,無論他是牧師,還是名人,無論他的口碑好壞,無論他的影響裏多高,對強暴的行為,如果沒有真正認罪悔改,我們還要偏袒和遮掩,那是對他的愛?那是對罪的縱容。你對我這個主內弟兄有愛心嗎?我不過沒有和大家一樣偏袒遠牧師而已。
3. 你從哪一點看出來我要當救世主,如果你真的從我的文字中體會到這個意思,那原因隻有兩個,一時我的表達能力欠佳,而是你的理解能力出了問題。
4. 這一點,你講得有理,按照我前麵所講,我是不該引用聖經典故。但可否請兄弟告訴我怎麽胡亂套用了?
5. 誰都沒有全並給他們倆定罪,除了神和司法部門。我從來也沒有給他們定罪,我一開始就指出,我的評論基於如果這個強暴的質控屬實。誰可以否認這個質控,除了神,還有一個就是遠牧師,他為什麽不站出來否認?除此之外,你可以定他倆無罪嗎?
請仔細讀讀那些偏袒遠牧師,而極力詆毀柴玲姐妹的評論,正常嗎?寬恕不等於掩蓋,縱容,愛也不等於袒護和開脫。寬恕的是人,而不是他的罪惡,愛也要於公義相隨。
從山頂遙望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7:48:00
就假設這是真的,柴玲的做法令人費解:1) 她忍受了二十幾年, 目前她的三個孩子還沒有成年,還是在校生, 她這樣高調談此事,她的孩子將來心裏多少會有心裏問題。2) 她自稱是用功基督徒,她沒有按照聖經去做, 去原諒她的仇人/敵人。
3),她應該清楚基督徒不等於神, 基督徒相信神和聖經的話去做。 但人是人, 不是神;基督徒隻會比他/她不是基督徒時做的好, 不能和其他人比, 更不能和神比。他會犯各種錯誤。
Ilona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6:43:06
搞這麽大動靜,跟共產黨有沒有關係? 真正的解決辦法是為他們禱告讓神來解決,爾不是在這裏爭論,讓那惡者看笑話。
夏花秋葉2008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4:16:54
很不明白柴小姐,大腦進了地溝油。你能安靜點,讓世人把你忘了嗎?你如果是聰明人,就別想著讓人記得你。
孤島白雲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2:13:22
想不明白為啥柴玲現在翻出往事?為名譽?為錢?為討個說法?還是為絆倒遠誌明?遠就是個牧師,能絆倒什麽?
fuck8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2:09:20
人就是人,光鮮的背麵總是藏著許多肮髒的秘密。

做為牧師的,可以強奸12歲的幼女嗎?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1:28:50
29 汙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隻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4:30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4:31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4: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joannaloha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0:56:27
在這類事件上,俺向來站在女人的立場,但這件事俺對柴玲有看法......
如果不是遇到野獸般的男人,如果不是半推半就,想像不出像柴姐妹一樣的女人那麽容易被強奸。
俺也是女人,也有很多男人對俺有過企圖。有年輕的,有年長的,有德高望重的,有身價過億的,也有才過八鬥的。但所有的男人,即使再喜歡你,都會從言語表達愛慕開始。如沒有得到呼應是不敢輕舉妄動的。即使有時男人有些衝動,相信一個在天安門廣場演講過的女人應該知道用什麽樣嚴厲的語言能夠製止男人的行動。另外,女人要沒有想戀愛嫁人的意思,就離喜歡你的男人敬而遠之,不要期望讓人家照顧你,嗬護你,占盡便宜,還要人家尊重你...... 有時資源是需要交換的,但男人一定是會尊重自重自力的女人的!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0:43:18
那所謂衛道士們,你們聽著:柴的強奸指控是否屬實應該由法院憑證據解決。沒有本事到法院解決,拿到公眾撒布,對一個人的傷害難道不如強奸?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0:24:09
曾用名不行: 本想看到這場無聊的爭論不了了之,平息下去。你們到好,又散風點火,火上加油。這場火讓人看到你確實是個十足的教徒,理由如下:
1,你信的是傳教人,不是他傳的息信。
2,你聯基本的愛心都不懂,隻有教條。
3,你把自己當做救世主,別人是否得上帝的救贖,還得通過你的批準。
4,說一套做一套。你們批評別人引用經文是法律賽人,自己卻引用有關保羅胡亂套在遠誌明身上。
5,你們隨意給他人定罪。因為你認定強奸的指控是真的,並且可以在公眾議論得證明。
5,
流雲2006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10:19:25
給遠牧師的建議:
1,勇敢麵對過去的罪,向受傷害者道歉,由此,可讓世人看到老我是何等醜陋!大衛王也犯過類似的罪,但他悔改、認罪了,神仍然大大使用他!
2,您是神的仆人,一個受人尊重的人,你的言行能造就人,也能讓人跌倒,孰是孰非,您自有輕重;
給柴玲的建議:
1,首先你是一個不受人同情的人,6.4你的表現讓鄙視你!
2,今天你又跳出來,目的何在?!你為什麽不能私下與相關機構和個人反複溝通呢?!你的目的一目了然!
3,你是撒旦!新約裏有個行為不檢點的婦人,當場被人捉拿送到耶穌麵前,想難為耶穌,耶穌是如何處理的,請查看聖經。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9:50:02
關於第三點,我不想說太多。那些口口聲聲說要愛護弟兄遠誌明的基督徒地形姐妹們。請用同樣的邏輯和愛心來對待柴玲姐妹。她也是受洗歸主的姐妹,也是我們主內的骨肉同胞,在沒有證實她是誣告之前,請也把她做為真正的姐妹來對待。她20年來招致的侮辱,挖苦和罵名好像不比遠牧師得到的讚美,頌揚和桂冠更少!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9:43:22
關於第二點,如果遠牧師的強暴事件屬實,那麽遠牧師當初在高調的在華人圈裏積極從事主的事工時,有沒有考慮到有朝一日,此事敗露,對主的事工會產生多麽大影響?有沒有考慮考慮到會有多少人會因此被拌倒,教會會否因此分裂。我已經注意到一些對那13位牧師聯名公開信的言論。好多一部分已經扯到了教會的派別紛爭。有相當一部分基督徒拿保羅的案例和遠牧師的案例來對比,邏輯就是保羅也犯罪了,都沒追究,遠牧師的為什麽要去追究呢?聖經是這樣教導我們的嗎?如果按照這個邏輯,大衛占了人家的妻子,害死了人家的丈夫,我們為什麽不能呢?聖經通過大衛和保羅告誡我們的是,那些是罪,後人要一次為借鑒,不可再犯。而且保羅多次在公開信裏承認自己當初對基督徒的迫害,而且是在沒有被要求的情況下主動公開承認的。遠牧師呢?隻想得到保羅的不被追罪的待遇,而不去效法保羅的公開認罪嗎?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9:24:05
看到這條消息,非常震驚。但更讓人心痛膽寒的是一些基督徒討論對聖經經文的法力賽式的套用。
讀了大部分的網友評論,包括其他網站裏基督徒的回應。
總的來說,非基督徒大部分譴責遠牧師。基督徒大部分袒護遠牧師。還有一部分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同等謾罵。最後的這部分沒有實際意義,是對文字和時間的浪費。
袒護遠牧師的大致理由有以下三點
1. 此強暴事件發生在遠牧師受洗的就之前,遠牧師現在已經悔改在主裏成為新人,繼續追究有迫害主的仆人之嫌。
2. 遠牧師是主揀選的仆人,在主的事工裏被主大大使用,在華人教會裏影響甚大甚好,追究會影響神的事工。
3. 柴玲女士一向口碑不好,她的訴求信實度值得懷疑,而且動機不純,有借此事件打擊,詆毀遠牧師之嫌。
我也是基督徒,而且是在遠牧師的布道會上絕的誌,我忍不住也在這裏說說我的想法。不想引用經文,因為有些英文被濫引用到惡心的地步。
關於第一點,這裏大家實際上已經把遠牧師的強暴假設成了事實,那麽就按著這個假設來說話。第一個問題就是遠牧師當初決誌受洗是否已經真正認罪悔改?真正的認罪悔改是要帶出悔改的行動的,否則那可就真成了“天知道”。遠牧師的認罪行動是什麽?他為什麽沒有在十幾年前就向柴玲道歉,請求原諒?他為什麽沒有把這件事向他的按立委員會牧師坦誠交待?他為什麽沒有向司法部分自首?而且知道現在,仍然是沒有任何回應,期待死無對證,而一了百了。設想:遠牧師依然放棄一切憂慮,向柴玲姐妹公開道歉並向司法部門自首,以這樣的行動來彰顯他真正的悔過自新。柴玲姐妹為此打動,放棄起訴,以此表明真正的饒恕和諒解。願神最後來成全。我覺得,作為神的仆人和兒女,遠牧師和柴玲姐妹現在如果能如此行,神的榮耀不但不會因為這個事件而受減損,反而會大大見證神的公義和榮美。
fuck8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9:21:04
一個不懂得尊重女人的人不可以做神的兒女。遠先生至今未懺悔,讓人懷疑他是否是真的基督徒。
石屹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7:53:06
沒有比她更不要臉的
charw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3:32:12
謠言止於真理,毀謗止於憐憫。
為烈士注冊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2:39:25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隻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隻怕要彼此消滅了。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 因為情欲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汙穢、邪蕩、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製。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為烈士注冊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2:24:08
他把滿身汙濁的遠先生變成一位愛家的好丈夫,好父親,孩子還上了哈佛大學。
他把滿身汙濁的自私的抑鬱的我變成一位樂觀,有愛心的,樂於服務他人的人。
他是一位能改變人生命的神,不管你是困苦的,抑鬱的,或是生病的,軟弱的,神會為你翻轉!!

世界說:你天生如此
上帝說:你可以重生
世界說:你不能改變你的過去
上帝說:我可以塗抹你的過去
人會盯著別人過去的的錯不放(可以理解),耶穌在十字架上原諒殺他的人,耶穌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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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學習了
都是實話 發表評論於 2015-01-11 01:01:23
這個牧師眼神兒有問題,這貨也值得強奸?還讓她驕傲了大半輩子!
wuliu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3:37:56
丹佛:有人說你20年前強奸幼女,願你的佛給你力量,把你的醜聞亮出來,在你的彿麵前認罪悔改,以免下地獄。
丹佛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3:34:12
我沒有埋怨柴玲,因為神的公義不會因為一個或多個牧師的罪行而受損,所以請基督徒不要為掩蓋事實真相而廢言辭,請勸遠牧師能來到神的麵前認罪,得到祂的寬恕。
丹佛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3:27:18
遠牧師,求神賜給你力量,在神的麵前認罪悔改。
liu98065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3:17:36
一個人強奸了婦女,跑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他信了耶穌(假定真信了),真心懺悔,可是被人發現,被判了刑。那麽他所行在神眼中是怎麽樣的呢? 他犯了神眼中的罪,理應受到懲罰以彰顯神的公義,所以被判刑是他得到的懲罰,但因他信主,並真心悔改,所以在末世審判的時候,他的靈魂得到赦免。
同樣的,假如他隱姓埋名,躲過法律的製裁,他信了耶穌,一日偶遇被害的婦人,婦人卻拿他沒有辦法,婦人便到神的麵前伸冤,神便問那強奸犯"你可曾做這事?“ 他便問道:”我說有會怎麽樣?“,”我說沒有又會如何?“。 我不敢講神會如何行,但做為基督徒,我若是那強奸犯,我會明白
1。我說有, 那我是認了我的罪,求神赦免我的靈魂,我願意接受世上的懲罰,至少希望婦人寬恕我以成全神的義,那麽我的靈魂會得赦免。
2。我說沒有,婦人拿我沒辦法,法律製裁不了我,但我知道這樣說是欺哄神,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欺哄神的下場。你欺哄神實質上是不信神,不相信神的公義,神也不會赦免你的靈魂。

我沒有能力斷這個公案,但是不希望一些基督徒胡亂引用聖經,用是似而非的觀點讓世人以為我們的神是個沒有是非,沒有公義的神。神的公義和憐憫是並存的,不可偏廢。
丹佛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3:17:14
隻希望遠牧師能聽聽大家的聲音,雖然我們得救,但我們要為我們的罪悔改,這樣才能坦蕩地來到主的麵前。說白了,在來到神的祭壇前,請遠牧師認罪。
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51:46

其實聖經還告訴了我們有第三種祭司, 這是那不為自己的罪獻祭的祭司, 隻是如何憑著他們的果子辨別呐? 有點模糊,

提摩太後書 3: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

15「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麵披著羊皮,裡麵卻是殘暴的狼。 16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
弟兄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41:02
感覺柴玲隻是一個太平凡的女人,命運同她以及全體中國人開了個極大的玩笑,將難以想象的責任和責難的目光加在她身上,然而天安門的屠夫李鵬還在大眾的視野之外享受著餘生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35:42
他把滿身汙濁的遠先生變成一位愛家的好丈夫,好父親,孩子還上了哈佛大學。
他把滿身汙濁的自私的抑鬱的我變成一位樂觀,有愛心的,樂於服務他人的人。
他是一位能改變人生命的神,不管你是困苦的,抑鬱的,或是生病的,軟弱的,神會為你翻轉!!

世界說:你天生如此
上帝說:你可以重生
世界說:你不能改變你的過去
上帝說:我可以塗抹你的過去
人會盯著別人過去的的錯不放(可以理解),耶穌在十字架上原諒殺他的人,耶穌偉大!!!
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31:27


如果你知道隻有這兩種祭司, 你就不會震驚,
如果你知道還有一位是聖潔無無邪惡,無玷汙,能拯救到底的, 你就能得安慰,


希伯來書7章
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
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24:47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有兩種祭司,一是神起誓而立永遠的祭司,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 凡靠著他進到神麵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 這位祭司隻有一位就是耶穌。

第二種祭司不是起誓而立的, 有死亡阻隔不能長久,是從有罪的人而來,所以他們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獻祭,再為百姓的罪。

希伯來書7章
20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
21 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隻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
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麵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24:09
我與你同在,這是你惟一所需要的。
  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上,LB)

  當你想到你生命中的限製時,你可能會想要下結論,認為「神不會使用我」,但神的作為從不受我們的不足所局限。他喜歡將他的大能放進平凡的容器裏。聖經說:「我們好像藏有寶貝的瓦器,真正的大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就如普通的瓦器,我們脆弱、有瑕疵且易碎。但隻要容讓神透過我們的軟弱做工,他會使用我們。
***cclw***/book/bgrs/htm/chapter41.html
西西媽 發表評論於 2015-01-10 22:18:21
謝謝john777!講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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