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柴玲公開早年被強奸引熱議 曝細節具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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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山頂遙望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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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9:33:44
你對人自己解除困境走出罪的網羅有信心嗎?
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9:29:54
可是呐, 哲學家認為用解為神來解開戲劇僵局是可笑的, 康德說:求助於解圍之神乃是一個最荒謬的選擇,亞裏士多德 “必然性不聽勸說的”。 這樣,“基於理性思考的權利行使就變得非常重要。最後,解決所有衝突的責任和義務仍然落在我們自已身上。”
LaBrisa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9:26:29
但問題是神不再現身了,而在耶穌基督之後連先知也不再出現了。於是眾人各說各話,以自己的理解又或是臆想當作神諭了。
lewinsky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9:16:52
也談一談純文學吧,

在希臘戲劇裏麵,有一個固定的角色叫做deus machina,他的任務就是每當舞台劇的主人公陷入僵局情節糾結衝突無法解決的困境時就被送到台上,專門消除劇情的衝突或使主人公擺脫困境,從比人更高的的境界打破僵局,deus machina 的中文譯就是解為神。

“戲劇特征是把各種事物亂七八槽的攪亂,造成動彈不得的局麵。不同的人物出場,各人對不同的事情有不同的理由解釋,各人照自己的方式追求正義和幸福。結果造成所有人進退維穀的情形。

結果用大家的正義來達成所有人的幸福,並不可行,必然造成渾沌一片。後來提到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就是——神出來了,然後整頓秩序。就像調停交通:你走那邊,你來這邊,你和他一起走,你站在那裏暫時別動。然後一切迎刃而解。”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8:09:31
既然神“與你同在”,為什麽看著你犯罪不支一聲呢?跑哪兒溜彎兒去了呢?失職啊,嗬嗬。
guaimaomimi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8:00:10
有一件很搞的事,就是兩個證人及遠所用的“兩情相悅”,聽起來真是一件美好的事。可惜更準確的說法是通奸。

這事越來越清楚了。如果遠很確信是通奸而不是強奸,就更沒有理由保持沉默,而不是勇敢地站出來講清楚,承認錯誤並真誠懺悔。這雖然是完全的私德上的事,但既然已對教會聲譽造成損害,他作為牧師,難道沒有講明真相以正視聽的義務嗎?

如果遠是一般人,他可以保持沉默。可惜他是著名的牧師,很多人的精神導師。他不能接著躲下去。

而且這事都捅出來大半年了。難道他真的要把這事留著,和他其他"更大的罪惡"一起,臨死前再發本厚厚的懺悔錄嗎?
lianggeren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7:58:20
中共的造謠機器也是無所不用其極,前一陣什麽和王丹戀情啊,這次是這個,當年的學生領袖被汙蔑造謠,直到現在還不放過,可見當年他們的行為讓中共多麽惱火,哈哈。。。
真明白了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7:01:57
聖靈帶領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做刷屏的事?從一個人結的果子就知到他/她是真葡萄還是那應該被砍掉的(聖經裏有個專有名詞,叫什麽來著?)
john77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6:20:53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agree.
需要聖靈帶領,才能明白。交給神。
Hate the Sin, but Love the Sinner.
Forgive those who have offended you, especially if you want the Lord to forgive you for your offenses.
BananaeEggs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4:34:51
中共的教育,造就了偽君子,每個人都口是心非,每人都可以滔滔不絕地說黨的偉大,內心相信嗎?難怪做假冒偽善的牧師,神棍最適合不過了,滔滔不絕地頌揚神恩(以前是黨恩)可以自欺欺人一輩子!
wmyx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4:18:36
這徐誌秋又是什麽人?真希望把這些偽基督徒們一個個都被上帝懲罰!
wmyx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4:01:05
遠誌明就是地地道道一個偽君子和大流氓。他褻瀆了神,並給基督教蒙恥。顯然,這位叫劉彤的所謂牧師,也是一個爛貨。真正的基督徒們(如真有的話)是不是該用你們的行動來證明的時候了?
素來如此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3:28:13
趕快請聖經中的神出來澄清一下吧.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4 02:50:08
9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13: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13:11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麵對麵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41:05
You can find the original from Google search for "柴玲對在1990年被遠誌明強暴對證時"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39:54
Sorry, the WenXueCity does not allow pasting URL of 舊金山灣區之聲中國觀察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39:11
舊金山灣區之聲中國觀察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38:43
***chinaexaminer.bayvoice***/gb/truth/2015/01/04/%E6%8C%87%E6%8E%A7%E8%BF%9C%E5%BF%97%E6%98%8E%E5%BC%BA%E5%A5%B8-%E6%9F%B4%E7%8E%B2%E5%85%AC%E5%BC%80%E4%BF%A1%E5%85%A8%E6%96%87-87353.html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38:07
Inserted from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37:19
Here is the link for the quote:
L1231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3:36:24
指控遠誌明強奸 柴玲公開信全文:

我們見麵的結果是:“柴玲對在1990年被遠誌明強暴對證時,遠誌明拿出自已的版本,並稱柴玲跟他有繼續的男女關係。這裏稱兩個版本。在會談的繼續中,遠誌明在柴玲的版本上道歉,柴玲再一次給予饒恕。周愛玲牧師做了雙方切斷魂結潔淨的禱告。但是遠誌明對柴玲要求的三個方麵都沒有認真的回答和認罪道歉。柴玲認為有兩個版本,這隻是一個開始,並沒有結束。會談後同意寫備忘錄為未來做記錄。備忘錄要求交給雙方的牧師、長老匯報做交代。柴玲並要求對關心這件事情的公眾有個交代。在發表公眾聲明前會給大家過目。
heaven_俄67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51:45
看來樓下一幫都是搞穿越劇的。
2000年了,永生的主在哪兒呢?還在念緊箍咒呢,坦白一下你們信教的理由,是半路信的還是天生信的?
也別搞得相互那麽熱乎,我猜你們可能都不是一個教派的,對對識別碼,別打起來嘍。
沒文化又孤獨,確實挺讓人可憐的。別入魔了,就行了。
人家老美天生信的,也沒你們這樣神叨叨的,何苦呢,搞得人鬼不分的。
還提醒一句,那個地獄的事兒,別怕了,有空讀讀但丁的神曲,都是人編的嚇唬人的!
哪有啥天堂地獄的,祥林嫂們,醒醒神吧!
w4108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44:00
愛是恒久忍耐,愛是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
w4108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37:38
遵守神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約翰福音。
若要進入永生,就要遵守誡命,馬太。
liu98065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31:01
我已將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的刷屏行為報告網管。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尊紀守法,特別是自稱是基督徒的。 大家可以去
意見區 ? Abuse報告
liu98065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24:15
我已將 “聽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的刷屏行為報告網管。 大家可以用以下鏈接報告。無論何人都應遵紀守法。特別是自稱基督徒的人。
***bbs.wenxuecity***/feedback-abuse/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17:45
3 認識你獨一的真 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一頭漿糊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16:34
嗬嗬, 真的覺得很諷刺, 看到多少教徒(基督徒,天主教徒,回教徒)熱衷於上天堂。我們每個人還是這輩子先活明白吧!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13:22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麽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麽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

2: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審判他。

2: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 神的審判麽。

一頭漿糊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08:59
關注了一下, 還去搜了柴遠見麵的牧師記錄,不管QJ還是Sj還是“兩情相悅”,發生關係是無可質疑的事實。 因為這出丟人的鬧劇造成的惡劣影響,我實在看不下去,也忍不下去了, YZM 你是男人就站出來。 做過沒做過都老老實實的給大家一個交代,更重要的是給你太太,你的家人一個最誠摯的道歉。作為曾經的民主鬥士,作為公眾人物,作為高知名度的受益者,麵對你們的崇拜者,追隨著,難道不應該給一個負責任的答案嗎? 此件不道德之事二十多年之後,柴遠兩至少還有一人在撒謊,同為基督徒,甚至作為“群羊的榜樣”,你們的所作所為上帝都一清二楚。真心懺悔吧!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06:24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

13:2 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麽。

13:3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

13:4 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13:5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13:6 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愛是永不止息.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

13:9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

13:10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

13:11 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

13:12 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謎〕到那時、就要麵對麵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04:49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04:21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2:03:53
好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1: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57:51
@ JOHN777, 西西媽,YILUPINGAN

(全文)

相信我們都是主內的弟兄姐妹,很願意和幾位交流一下我對徐誌秋博士那篇題為《讓真相暴露在陽光下》公開文的看法。不妥之處,請幾位斧正。
1. 徐誌秋博士首先在文章中指出,他寫此文是以調節牧師之一的身份來說句公道話。但讀過整篇文章,能感受到的就是他在全麵替遠牧師辯護並開脫罪責,而且還繞著彎子繼續抹黑柴玲姐妹。徐博士或者徐牧師所講的公道純粹是他自己所定義的公道。
2. 關於調解過程中雙方的自述部分,徐對遠牧師敘述的記錄是,”幾天後,柴玲打電話給遠,並穿睡衣將遠迎進臥室,才發生關係“。並說遠誌明”甚至回憶起當時的一些特殊細節,讓人覺得隨意捏造的可能性小“。在這裏,遠誌明能夠回憶起20年前的一些特殊細節成了他敘述可靠的依據。但徐博士為什麽在後麵的文字中卻指責柴玲不可能記清楚20多年前強奸發生後的細節,並斷言柴玲的記憶出現了偏差。對待柴與遠,同樣的事例,卻用截然相反的邏輯,並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徐博士所言的公道何在?
3. 在徐的文章裏,他有意引導讀者認為導致遠牧師性侵的很大原因是柴玲當時”隻穿了睡衣,他們才發生性關係“,並講當時的情形”接近於兩情相悅“。似乎柴穿睡衣是招致遠牧師性侵的主要原因。按照徐博士的思路,穿睡衣就可以導致遠牧師欲望大發,原來是柴穿錯了衣服。那麽如果這個邏輯成立,要是遠牧師看到穿比基尼的美女,又該作何?而且這裏有個關鍵的表述就是”接近兩情相悅“,什麽叫”接近兩情相悅“?從文字上來說,接近兩情相悅就等於不是兩情相悅,不是兩情相悅就等於柴玲不願意並予以拒絕,那麽在柴不願意的情況下卻發生了性關係的事實,不是強奸,是什麽?這是誰玩的文字遊戲?
4. 徐博士的記錄裏還說那是遠”一時的衝動,並且就有一次“。遠牧師以前不是說後來他們之間還保持了一段性關係嗎?西西媽昨天還用這點來斷定柴玲是誣陷遠牧師呢!徐博士和遠牧師,他們倆誰在撒謊?
5. ”遠牧師態度真誠謙和,屢次向柴玲道歉“。徐博士從哪裏得出來的這個結論?如果他們倆是”兩情相悅“才發生了性關係,遠牧師道的什麽歉?相反他應該嚴厲指責或製止柴的誣陷才對!如果不是兩情相悅,強奸就成立,但遠牧師至今還矢口否認,並試圖說是柴玲勾引,這能叫態度真誠謙和?這是純粹的無賴!
6. 徐博士自己聲稱公開發表此文沒有事先和遠牧師溝通。 對此,我沒有權利猜測這表白是否有此地無銀三百兩之嫌。但能夠看出,徐博士也沒有和柴玲及另一位調節人周愛玲牧師溝通。作為一個在弟兄姐妹間的調節者,知情者,而且又是牧師的身份,就這樣憑一已之見,就公開發表如此評斷,是否符合聖經的原則,我覺得作為牧師的徐博士比我清楚。他的這種做法是否超越了一個調節者的職責?是否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
7. 徐博士還自稱學過法學,做過實習法官,並稱他的文字很專業。從頭到尾讀來,我倒沒讀出來任何法學味道,反而從他對柴玲的心理主觀臆測讀出了徐博士更像心理學家或者精神病輔導醫生的味道。不是嗎?按照許博士的分析,柴玲有記憶錯亂或者神經病之嫌。這一點。我覺得徐博士實在是太過其責了。柴玲精神正常與否,要有他的醫生來診斷,也可有她身邊的熟人來見證。徐博士自稱這是第一次見柴玲,而且隻有短短的幾小時,就能得出柴有精神錯亂這樣的結論?徐博士口口聲聲說自己“力求如實轉述調解中的所見所聞”。但請徐博士自己認真讀讀自己寫出來的文字,你已經加進去了多少自己的主觀分析,並最後形成了一個結論。難道這就是徐博士的“”如實轉述“?
8. 徐博士又寫到,“遠誌明敘述中的一些親密細節,柴玲未予否認”。所以“遠捏造細節的可能性不大,遠的陳述可信度更高”。對於柴堅決否認的“兩情相悅”,徐博士卻認定是柴的記憶出差錯。柴的“不否認”,徐博士都可相信,柴的“否認”,徐博士一概不相信。這是什麽博士邏輯?
9. 徐博士不但對柴玲的心理進行了深入剖析,也對遠誌明的心理進行了研究,說“遠牧師作假見證的心理動機不足”,並說“合理的解釋是柴玲的指控與事實出入太大,所以遠不能為此版本道歉”。那個“太大出入”說穿了,就是“強奸”和“兩情相悅“通奸的出入。這出入的確太大!如果不是強暴,那麽就等於柴是在誣告,如果是誣告,遠牧師就該”心安理得“,”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要測謊就去測謊,然後公開出來指正柴玲的誣陷不就得了,還怕什麽呢?還需要徐博士出來為他做漏洞百出的辯護?
10. 徐博士聲稱連柴自己請的周愛玲牧師”也對柴的指控提出異議並表示難以和柴合作“。這正好解釋了柴玲為何將此事公開與中的原因。因為沒有人為她主持公道,有的隻有徐博士這樣的偏袒,掩蓋和對受害者的繼續抹黑。
11. 徐博士最後的結論以及對遠牧師大力讚美,頌揚就不多評論了。一個從不公正心態開始,憑借不公正分析和評判,相信無法得出一個公正的結論。徐博士說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讓真相暴露在陽光之下。難道徐博士的”最後仲裁“就是事件的真相?徐博士是試圖把真相永遠掩藏吧?
12. 揪住弟兄過往的過犯的確不是基督徒該有的寬恕品格。但全盤否定受害者的指控和道歉要求,不去做真心的認罪悔改也同樣不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認罪得救的表現!如果是強暴,不能勇敢承認,並對受害者真心道歉。幾十年後,就是寫100本懺悔錄,誰又能相信呢?
13. 最後,作為基督徒,神學院副教授,知名牧師的徐誌秋,寫出如此不公道,而且越抹越黑的辯護文章來,實在讓人心痛,汗顏!求主饒恕一切不義之人吧!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55:22
我對徐誌秋博士的辯護文《讓真相暴露在陽光下》的批評全部寫完。
總計13節。

反對我的,你隨便逐條批駁我,被我的言語刺痛的,隨便開口痛快的罵我。

隻是奉勸那些欺人太甚者 - 人在地上做,神在天上看。如若人不知,除非已莫為!

聽雲卷雲舒我自在我,joy2006 的勸,就此罷筆。

JOHN777, 西西媽,YILUPINGAN 和WULIU,這兩三日,如有得罪,請寬恕。

AMEN!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54:03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53:02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52:28
好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

1: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
真明白了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50:37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這麽無恥的發重複貼刷屏,斑竹都不管? 這種人應該封了賬號。連基本做人的標準都沒有。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49:44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47:11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46:31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45:55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無因為至阿們等字〕
真明白了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44:32
我從頭到尾都在看大家的評論,終於明白了基督教裏的法律賽人是什麽樣的。'雲卷雲舒我自在我’,‘西西媽‘之流。對我們這樣的不信主的,裝出百般有愛心,我們說什麽都沒問題,可對主內的弟兄卻惡言相向,又是訓斥,又是指責。你們一開始就質疑柴玲的動機,指責她的行為,這不是論斷?等 “曾用名不行” 看不過去,跟你們擺事實,將道理,你們就扣帽子,不過就是隻有神知道,每個人都是罪人,不要論斷人。你既然不論斷,那在這為什麽論斷“曾用名不行”?! 你們既然說隻有神知道,那你們就閉嘴吧,別在這發表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評論。至於別人發貼於你何幹?法律賽人總是站在高處指點江山,小心被撒旦利用,到時候主耶穌說不認識你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42:38
@ JOHN777, 西西媽,YILUPINGAN
11. 徐博士最後的結論以及對遠牧師大力讚美,頌揚就不多評論了。一個從不公正心態開始,憑借不公正分析和評判,相信無法得出一個公正的結論。徐博士說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是讓真相暴露在陽光之下。難道徐博士的”最後仲裁“就是事件的真相?徐博士是試圖把真相永遠掩藏吧?
12. 揪住弟兄過往的過犯的確不是基督徒該有的寬恕品格。但全盤否定受害者的指控和道歉要求,不去做真心的認罪悔改也同樣不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認罪得救的表現!如果是強暴,不能勇敢承認,並對受害者真心道歉。幾十年後,就是寫100本懺悔錄,誰又能相信呢?
13. 最後,作為基督徒,神學院副教授,知名牧師的徐誌秋,寫出如此不公道,而且越抹越黑的辯護文章來,實在讓人心痛,汗顏!求主饒恕一切不義之人吧!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32:07
36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呢。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22:40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雲卷雲舒我自在我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29:34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6:10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1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曾用名不行 發表評論於 2015-01-13 21:29:09
@joy2006

多謝關照,我寫完我所有的看法,一定按照你的建議去做。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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