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香港名媛蔡天鳳遇害碎屍案,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昨日(10 月 2
日)為本案正式審訊第二天,控方完成開案陳詞,結合鄰居證供、現場物證、閉路電視記錄,披露2023年案發當日龍尾村涉案村屋的關鍵案情。
鄺港智(前夫)、前公公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三名被告,同被控告一項謀殺罪、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其中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否認謀殺;鄺球對兩項控罪全部否認。
第一現場駐港記者采訪獲悉:
據控方引述鄰居證詞,2023年2月21日,也就是蔡天鳳失蹤遇害當日下午4時,龍尾村56B涉案村屋附近住戶聽見屋內傳出電鋸作業聲響;當晚8點左右,又聞到單位飄出異常濃烈的烹煮惡臭。控方認為,聲響與異味來自三被告在屋內肢解、處理蔡天鳳遺體的行為。
蔡天鳳生前照
3天後,警方進入該涉案村屋調查,彼時被告已完成大部分遺體處理工作。現場勘查顯示,屋內找到蔡天鳳的雙腿、肩膀,還有從大腿切割下來的人體組織,冰箱存放有部分殘肢,屋內的電鋸上殘留了人體肉塊,砧板底部也沾有肉塊。爐灶上的大號湯煲內裝有蔡天鳳的頭顱、人體組織以及頭發。因為長時間熬煮,湯煲內的頭發已經和頭皮、頭骨相分離,煲中混有青紅蘿卜。控方認為,三被告烹煮遺體並非意圖食用,目的一是破壞人體特征,讓遺體難以辨認;二是依靠青紅蘿卜掩蓋屍身散發的惡臭氣味。
控方陳詞還原了案發當日的時間線:蔡天鳳丈夫譚方駿在2月21日當晚前往長沙灣警署報案,稱妻子失蹤。鄺港智得知家屬報警速度如此之快,表現十分憤怒。控方指出,鄺港智在慘案發生之後表現異常冷靜,即便親眼目睹前妻遭肢解,也鎮定處理染血衣物、更換膠拖鞋,並且換上鄺球事先備好的儲值電話卡。之後,他前往尖沙咀購買口香糖與香煙,致電表行要求盡快兌現名貴手表,還指示對方刪除通訊記錄。2月25日,鄺港智在新界一處碼頭被捕,其隨身物品當中查獲
70萬港元現金、五塊名貴腕表,以及涉案儲值卡,控方以此佐證本次作案經過周密策劃。
結合庭審披露,涉案村屋事前已經用帆布、窗簾遮蔽全部窗戶,屋內沒有添置日常家居;案發前十多天,鄺球實地看房租下該處物業,期間多次與兩個兒子通話,三人事先分頭采購電鋸、切肉機、鐵錘、大號湯煲、膠箱、手套膠靴等全套工具,為行凶及處理遺體做準備。
同案其餘被告人已經完成單獨審理。本案預計總審訊時長約45天,聆訊將繼續進行,控方後續會繼續向陪審團呈交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