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周一對外發布公告,明確自9月1日起,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照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終止逾30年優惠政策 9月1日起外籍個人股息紅利不再免征個稅 https://t.co/OEw7tHAsAB pic.twitter.com/564ozBXZXh
—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September 1, 2026
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當天發布的《關於外籍個人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下稱《公告》)寫道:“一、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稅率”。
《公告》指出:“二、外商投資企業向外籍個人支付股息紅利時,應當代扣代繳稅款,並於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外商投資企業未扣繳稅款的,取得股息紅利的外籍個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外籍個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公告》續指:“三、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幹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八)項同時廢止”。
官媒新華社報導提及,為促進改革開放、吸引外商投資,中國自1994年起對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一財經》報導指,外籍個人是指沒有中國國籍的個人,也就是外國人。而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國投資者投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經登記注冊設立的企業。
取消免稅政策後,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個人股東的稅收負擔是否會增加? 北京大學中國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劉怡在受訪時說,歐美主要國家實行居民個人全球所得征稅製度,即對居民個人來自全球的所得征稅。外籍個人從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取得股息紅利所得時,即便在中國享受了免稅優惠,還需向其居民國補繳相應稅款,實際稅負並沒有降低。取消免稅政策後,外籍個人在中國繳納的個稅可以抵免其向居民國繳納的稅款,實際稅負不會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