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CRC)將於9月底起一連四天舉行會前工作組會議,審議包括香港在內的《兒童權利公約》執行情況,三個國際非政府組織均批評港府有損害兒童權利之嫌,包括延遲向CRC提交報告,以致補救或糾正兒童及青少年被侵權的情況出現13年空窗期;未有按聯合國建議成立具法定權力的委員會保障兒童權利,誠意存疑;執行國安法時對兒童及青少年做成係統性侵權,包括集會及結社自由。
三個人權組織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狠批港府在保護兒童權利方麵的缺失,更同聲指出國安法嚴重侵擾未成年人權利。。
非政府組織向CRC提交有別於政府的另類報告的限期剛剛結束,根據網上資料,以倫敦為基地的香港監察丶國際特赦組織及由海外香港法律人士組成的香港人權資訊中心(下稱人權中心)均有提交報告。
團體批問責空前失效
相關報告的提交,是因應聯合國人權機製每五年一次的特別審議而設,但港府近年遲交有成慣例之勢,以《兒童權利公約》(下稱《兒童公約》)為例,經上次在2013的審議後,委員會本應於2019年進行第三次審議,但港府遲遲不進行公眾諮詢,以致審議延至今年進行,足足遲了七年,亦令監察《兒童公約》的工作出現13年的空窗期,延遲情況較《禁止酷刑公約》
報告遲交五年更嚴重。人權中心報告批評,這反映出前所未有的問責失效,發言人稱:「十三年太長了,足以讓政府對待兒童的作為完全脫離獨立監察。」促請港府交代。
團體更質疑港府接受民間監察的誠意,落實公約要求時有走過場或形式主義。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港府按委員會建議成立的兒童事務委員會隻是一個由政府二把手當主席的諮詢組織,意見及建議沒有法律效力;機製缺乏青少年意見表達,諮詢議題由政府訂定,十分狹窄和單一,市民表達空間不大,多元代不足;組織建議港府把兒童事務委員會轉代成法定組織。另外,人權中心則批評當局在製訂官方報告時,禁止公眾在諮詢期內督身陳述意見。
所有組織均批國安法削弱未成年人權利
三個團體的報告都批評港府自2020年起落實的《港區國安法》,侵害兒童權利。當中,國際特赦詳列未成年人被國安法檢控的個案;至於人權中心則批評港府在2019年圍困理工大學時未有關顧校園中的未成年人,受影響者至少有300人;濫用《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下的保護令,任意拘留在2014年和2019年示威活動中未被落案起訴的未成年人,其中一宗個案更被拘留長達
27日;少年懲教機構亦被指出現大量肢體虐待;對在囚青少年及數以千計未被起訴丶長期處於法律灰色地帶的抗爭者,實施強製「愛國」教育及思想灌輸。
懲教人員用棍插青年肛門 判囚3年
經過眾多證詞後,本月剛有一宗懲教機構職員因肢體虐待而判刑的案例。事年發生在2023年12月,時任壁屋懲教所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不滿一名時年18歲的還柙青年的行為,把他帶往梯間懲戒,用木棍「捅肛(門)」,使其直腸穿孔丶肛門撕裂。本月3日,因襲擊傷人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判囚三年,同案三名協助他的在囚人士則被判加監4至6個月。
香港觀察的報告記錄了更多少年懲教設施中身體及性虐待的模式丶常規使用單獨囚禁的情況,其政策總監古美瑾(Megan
Khoo音譯)表示,港府針對兒童動用國家安全法例,無論是透過監禁丶課程管製,還是網絡監控,在在顯示港府未能係統性履行《兒童公約》下的義務,對兒童權利的侵害可說是係統性問題,絕非個別事件,促請委員會要求締約國提供目前因國安或煽動控罪而被拘留兒童人數的分類數據,並建議容許獨立國際機構監察香港少年懲教設施。
團體更指出,青少年自殺率在過去六年有所上升,在2019至2025年間,共錄得187宗中小學生自殺個案。人權中心發言人指出,香港兒童渴望被聆聽,但港府卻視其需求為對管控的威脅,這將令一整代人承受後果。
委員會將於9月29日至10月2日的會前工作組會議上,就中國(包含香港及澳門)履行審議並采納議題清單,以引導數月後展開的正式審議。
港府已在2023年透過中國提交「國家報告」,當中大談香港在保護兒童方麵的進展,未有提及國安法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