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企業的職業經理人吧,要麽是手底下馬屁精太多長期被舔以致生出了幻覺,要麽是野心膨脹覺得自己這麽大貢獻應該有點曆史地位了,總之就是飄了起來,居然在全網搞起了避諱運動。
所謂避諱,是古代王朝為了強化君權和父權統治地位而製定的一套規則,最主要的禁忌有兩點:
第一種避諱是避名諱,凡是本朝曆任皇帝名字裏包含的漢字以及同音字,都隻能皇家專用,百姓和官員家給孩子起名字不能用這些字,地名和物品名稱有涉及到這些字的也得改掉,寫文章時碰到這些字的時候不能直接寫出來,要空一格。在民間,子女書寫時也要避父親和曆代祖父的名諱。誰要是不小心犯了名諱,輕則科舉落榜,重則人頭落地,可不是說說而已的。
避名諱的作用也很直觀,通過人為製造的日常能被感知到的麻煩,來確立君父對某些字的專屬權。民眾和子女說話寫字需要時時留意、處處小心,萬一犯錯還會有極其嚴重的後果,長此以往,就會不自覺地將君和父當作神明一樣敬畏。
第二種避諱是不能質疑、調侃和辱罵君父。對皇帝做出的決定和言行,官員隻能委婉勸諫,絕不可以直接質疑皇帝的決定,更不可以拿皇帝的事來調侃開玩笑。至於辱罵皇帝,敢這麽做的人全家的墳頭草早就三尺高了。在民間,子女也不被允許質疑、調侃或辱罵父親,如有違反,同樣要治不敬之罪。哪怕皇帝和父親真的做了什麽錯事壞事,在記載時也要予以美化,絕不能直言其過。
也因此,海瑞直斥嘉靖皇帝昏庸誤國的《治安疏》才有那麽高的曆史地位,因為千百年來才出這麽一個不怕死的。
為尊者諱,同樣是以明文強製規定來維護皇帝和老爹的榮譽,進而保持其神聖性,鞏固其在國家和家庭中的絕對統治地位。
古代的避諱製度非常複雜,給百姓的生產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所以後來皇家為了彰顯仁德,就主動給皇家子嗣用生僻字來取名,這樣不管日後哪位皇子繼承皇位,都能減少因避諱給民間造成太大影響。當然,用生僻字取名隻是做個姿態而已,想讓皇帝廢除避諱製度那他是萬萬不肯的。
避諱這種事情,要能夠達到樹立皇帝神聖性的目標,還有一個必備條件是不能被濫用,不能讓隨便什麽阿貓阿狗都獲得避諱的特權,哪怕是達官貴人也不行。
曆史上有個著名的典故是“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說的是一位叫田登的知州(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長)野心膨脹,居然要求本州的百姓為自己避諱,不允許在任何地方使用“登”字以及同音的“燈”字,元宵節“放燈三日”的布告因此寫成“放火三日”,引發百姓嘩然。
這位叫田登的知州因此事被貶官外放,不是因為傷害了百姓的利益,而是因為分流了皇帝的特權。
讓全天下避諱,是古代皇帝的專屬特權,讓全家人避諱,是古代親爹的專屬特權。還有一些是孔聖人可以讓天下讀書人避諱,老師可以讓門生避諱,除此之外,就再沒任何人有資格讓他人避諱了。
企業家不能讓天下人避諱,民族企業家也不夠資格,至於民族企業家手下某條業務線的職業經理人,就更是差了十萬八千裏。
更何況,如今連皇帝和親爹都沒有讓人避諱的特權了,你個竹知了又算老幾,竟敢讓天下人避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