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loading...
新聞頻道
  • 首頁
  • 新聞
  • 讀圖
  • 財經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時尚
  • 旅遊
  • 影視
  • 博客
  • 群吧
  • 論壇
  • 電台
  • 焦點新聞
  • 圖片新聞
  • 視頻新聞
  • 生活百態
  • 娛樂新聞
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焦點新聞 » 富察刑滿出獄仍受"附加刑"限製出境,返台存變數

富察刑滿出獄仍受"附加刑"限製出境,返台存變數

文章來源: BBC中文 於 2026-06-09 03:53:19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

台灣出版界名人富察(本名李延賀),三年前在中國大陸被捕,據報近期刑滿獲釋,但仍因“附加刑”無法出境。

“附加刑”是指富察被判入獄外,另罰“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有富察好友向BBC中文表示,仍未聯係到富察,擔心他出獄後被軟禁。

富察出身於中國大陸,與台籍妻子結婚後長居台灣,他成立的“八旗文化”曾出版不少中國禁書。2023年,他為完成台灣當局對“陸配”的除籍規定,赴中國辦理手續,被中國當局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分析指出,富察仍有“中國大陸籍”身份,完成附加刑後能否返台存在變數,例如會否遭中國“邊境控管”不準出境。對此,中國官方未有回應。

富察刑滿出獄

台灣媒體近日報導富察刑滿出獄的消息。

台灣《自由時報》6月8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富察在今年5月刑滿出獄,已重獲自由並與中國的家人團聚,台灣的妻子也能前往探視。不過,因為要執行一年的附加刑,目前被限製出境。

台灣中央社6月9日也引述“權威消息來源”與富察家人維持聯係管道的消息人士證實,富察已經獲釋,但仍須執行附加刑。

台灣作家、中央大學中文係助理教授胡川安是富察的好朋友,他向BBC中文表示,從媒體報導得知富察出獄的消息後,曾用不同方法嚐試聯係對方,但一直沒有收到回覆。

他評估,富察出獄後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如果不能聯係,應該比較處於軟禁的狀態吧”。

台灣陸委會6月8日表示,為尊重家屬意見,不對案件進行說明。海基會則表示將依政府指示及家屬需求及時協處並持續關注,期待富察可早日返台。

中國國務院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回應傳媒查詢時稱,請等待周三(6月10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

“兩高”罕有點名富察案件

資料顯示,富察1971年出生於遼寧省,1990年代到上海求學,曾在上海文藝出版社任職副社長。

富察2005年與台灣籍配偶結婚,2009年依親移居台灣並成立“八旗文化”出版社,曾出版不少中國曆史和政治題材書籍,部分被視為中國禁書,包括美籍華人裴敏欣的《出賣中國:中共官場貪腐分析報告》、何清漣的《紅色滲透》、日本學者熊倉潤的《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等。

2013年富察取得台灣居留證,為了滿足台灣當局對“陸配”設籍的規定,要在限期內到大陸原居地機關注銷戶籍。2023年富察冒險返回中國處理注銷戶籍時被捕。2025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2026年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罕有點名富察的案件,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附加刑”是甚麽?

中國當局指控富察涉國安犯罪,有台籍大陸律師僅願意在不具名情況向BBC中文解釋,所謂“附加刑”是指在主刑之外,依法另行科處之刑罰。

他表示,主刑包括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而附加刑則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等。附加刑雖稱為“附加”,但並非較不重要之刑罰,而是用以補充主刑、強化刑罰效果的製度。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向BBC中文表示,富察服畢三年有期徒刑後,才開始計算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刑期,該刑罰屬於“附加刑”。

李明哲指出,對富察而言,附加刑可能影響他不能出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條,中國公民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不準出境。

香港資深媒體人程翔2006年曾因“間諜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他向BBC中文解釋,在中國被罰剝奪政治權利,對中國人來說是剝奪憲法賦予的權利,例如選舉權等;對境外人士而言,實際上是不準發表文章或演講。

“沒標準的加刑”:李明哲、蔡金樹、李孟居案例

根據過往案例,同樣被判附加刑,在具體執行層麵有很大差異。

有台灣人無須執行便能返台,有人執行時懷疑受軟禁,有人在中國境內仍有行動自由。

李明哲有親身經曆,他在2017年3月經澳門進入中國大陸後被捕,同年11月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他在2022年4月出獄後返台,未因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附加刑而被留在中國。

他向BBC中文表示,中國當局執行附加刑沒有一定標準。他憶述出獄前一個月,有中國國安人員探訪,通知他出獄後仍有兩年附加刑要執行,可能沒法離開中國大陸。

但到刑滿前三日,監獄人員向他查詢台灣身份證等資料,用作訂購機票。李明哲當時未有向獄方查詢為何不用執行附加刑。

他評估自己情況是特例,或與當時親人高調奔波發聲有關,“他(中國當局)放我出去不是法律的考慮,而是政治的考慮。”

台灣學者蔡金樹是另一種情況,他因涉間諜罪被中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2023年5月出獄後未能返台,有台灣媒體報導他仍須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被留置在廈門鼓浪嶼。

當時有記者查詢蔡金樹被“軟禁”傳聞,中國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回應指,蔡金樹的刑罰執行事宜有關部門均依法辦理。

台灣商人李孟居於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因“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遭深圳市國家安全局逮捕,判刑一年十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他早前接受BBC中文專訪時透露,出獄後試圖從上海離境,在機場被邊檢人員攔下。他執行附加刑時,在中國境內仍有人身自由,兩年期間可在境內旅行,待刑滿後從北京機場離境抵達日本。

富察返台的變數?

即使富察將來執行一年附加刑,外界仍關注他能否順利返台。

作家胡川安認為,富察執行一年附加刑後,比較理想的結果是被中國驅逐出境,即可以離境返台,但前提是外界要施加足夠壓力,例如在李明哲案,台灣政府及社會均十分重視,成為他可提前返台的關鍵。

胡川安表示,目前文化界各自為富察發聲,未來或需與官方、家屬達成默契,“家屬有暗示或是官方(判斷)做下去有可能有影響,文化界再串連會比較有力。”

李明哲分析,富察雖然已經有台灣居留證,但仍未完成放棄中國戶籍手續,如果中國當局視其為中國人,有機會實施“邊境控製”,即不讓他出境。

“中國對於中國政治犯,普遍會實施邊控,你基本沒辦法離開中國。”

他認為台灣社會是否重視營救富察返台,影響中國當局的決定,“如果台灣人都不關心富察這個事情,對中國來講,他把富察留置在中國完全沒有甚麽代價。”

`
  • 夏季健康大放送!北美華人回購率超高的3款明星保健品:美國專利【骨精華】【心血通】【益腦靈】限時優惠中!
`
查看評論(7)
  • 文學城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係我們
  • 招聘信息
  • 注冊筆名
  • 申請版主
  • 收藏文學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6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時熱點排行

華人牙醫爆器械未消毒 近900病患恐染愛滋、肝炎
杭州妙齡女獨自用餐竟被叫去陪客 官方證實是真的
大批中國旅客擠爆仁川機場 插隊暴衝撞員工 韓網憤怒
投注量增8成!世界杯"吸金大熱門"不是西班牙,阿根廷
中國第一拳王,7年虧光2個億






24小時討論排行

世界杯:西班牙加時絕殺阿根廷 時隔16年再奪冠
美軍連7夜狂轟!川普預告“伊朗下周更慘”
中國揭陽虐狗案:如何席卷全球各地輿論?
熱浪下歐洲人轉向中國空調,能否洗刷"中國製造"汙名?
9月聯合國大會,紐約市長擬逮捕以色列總理
沈陽退休教授夫婦雙亡 網揭:暴雨淹水漏電喪命
465起農田撒藥案:毒死牲畜的罰與罪
伊最高領袖強硬發聲,美軍傷亡將中東推向全麵戰爭
隻因公開唱歌!伊朗每年從女歌手遭判74下鞭刑
世界杯首次舉行中場秀引爭議 魯尼直言“糟透了”
特朗普稱握有涉華幹預大選證據 裏麵到底有什麽?
輪到你了,梅西——姆巴佩領跑世界杯金靴之爭
深圳辦機械人格鬥賽 馬斯克讚有趣 甄子丹現場助陣
美國務院建議全球範圍美公民提高警惕
"美軍2死"3月至今首起陣亡,川普:這是一件悲傷的事
要王健林不可帶走利潤的徐縣長,做了回解體"火箭"
文學城新聞
切換到網頁版

富察刑滿出獄仍受"附加刑"限製出境,返台存變數

BBC中文 2026-06-09 03:53:19


​​​​​​​

台灣出版界名人富察(本名李延賀),三年前在中國大陸被捕,據報近期刑滿獲釋,但仍因“附加刑”無法出境。

“附加刑”是指富察被判入獄外,另罰“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有富察好友向BBC中文表示,仍未聯係到富察,擔心他出獄後被軟禁。

富察出身於中國大陸,與台籍妻子結婚後長居台灣,他成立的“八旗文化”曾出版不少中國禁書。2023年,他為完成台灣當局對“陸配”的除籍規定,赴中國辦理手續,被中國當局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分析指出,富察仍有“中國大陸籍”身份,完成附加刑後能否返台存在變數,例如會否遭中國“邊境控管”不準出境。對此,中國官方未有回應。

富察刑滿出獄

台灣媒體近日報導富察刑滿出獄的消息。

台灣《自由時報》6月8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富察在今年5月刑滿出獄,已重獲自由並與中國的家人團聚,台灣的妻子也能前往探視。不過,因為要執行一年的附加刑,目前被限製出境。

台灣中央社6月9日也引述“權威消息來源”與富察家人維持聯係管道的消息人士證實,富察已經獲釋,但仍須執行附加刑。

台灣作家、中央大學中文係助理教授胡川安是富察的好朋友,他向BBC中文表示,從媒體報導得知富察出獄的消息後,曾用不同方法嚐試聯係對方,但一直沒有收到回覆。

他評估,富察出獄後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如果不能聯係,應該比較處於軟禁的狀態吧”。

台灣陸委會6月8日表示,為尊重家屬意見,不對案件進行說明。海基會則表示將依政府指示及家屬需求及時協處並持續關注,期待富察可早日返台。

中國國務院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回應傳媒查詢時稱,請等待周三(6月10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

“兩高”罕有點名富察案件

資料顯示,富察1971年出生於遼寧省,1990年代到上海求學,曾在上海文藝出版社任職副社長。

富察2005年與台灣籍配偶結婚,2009年依親移居台灣並成立“八旗文化”出版社,曾出版不少中國曆史和政治題材書籍,部分被視為中國禁書,包括美籍華人裴敏欣的《出賣中國:中共官場貪腐分析報告》、何清漣的《紅色滲透》、日本學者熊倉潤的《新疆——被中共支配的七十年》等。

2013年富察取得台灣居留證,為了滿足台灣當局對“陸配”設籍的規定,要在限期內到大陸原居地機關注銷戶籍。2023年富察冒險返回中國處理注銷戶籍時被捕。2025年2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2026年中國全國人大會議審議“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罕有點名富察的案件,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附加刑”是甚麽?

中國當局指控富察涉國安犯罪,有台籍大陸律師僅願意在不具名情況向BBC中文解釋,所謂“附加刑”是指在主刑之外,依法另行科處之刑罰。

他表示,主刑包括管製、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而附加刑則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及驅逐出境等。附加刑雖稱為“附加”,但並非較不重要之刑罰,而是用以補充主刑、強化刑罰效果的製度。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向BBC中文表示,富察服畢三年有期徒刑後,才開始計算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刑期,該刑罰屬於“附加刑”。

李明哲指出,對富察而言,附加刑可能影響他不能出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條,中國公民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不準出境。

香港資深媒體人程翔2006年曾因“間諜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他向BBC中文解釋,在中國被罰剝奪政治權利,對中國人來說是剝奪憲法賦予的權利,例如選舉權等;對境外人士而言,實際上是不準發表文章或演講。

“沒標準的加刑”:李明哲、蔡金樹、李孟居案例

根據過往案例,同樣被判附加刑,在具體執行層麵有很大差異。

有台灣人無須執行便能返台,有人執行時懷疑受軟禁,有人在中國境內仍有行動自由。

李明哲有親身經曆,他在2017年3月經澳門進入中國大陸後被捕,同年11月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他在2022年4月出獄後返台,未因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的附加刑而被留在中國。

他向BBC中文表示,中國當局執行附加刑沒有一定標準。他憶述出獄前一個月,有中國國安人員探訪,通知他出獄後仍有兩年附加刑要執行,可能沒法離開中國大陸。

但到刑滿前三日,監獄人員向他查詢台灣身份證等資料,用作訂購機票。李明哲當時未有向獄方查詢為何不用執行附加刑。

他評估自己情況是特例,或與當時親人高調奔波發聲有關,“他(中國當局)放我出去不是法律的考慮,而是政治的考慮。”

台灣學者蔡金樹是另一種情況,他因涉間諜罪被中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2023年5月出獄後未能返台,有台灣媒體報導他仍須執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被留置在廈門鼓浪嶼。

當時有記者查詢蔡金樹被“軟禁”傳聞,中國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回應指,蔡金樹的刑罰執行事宜有關部門均依法辦理。

台灣商人李孟居於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因“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遭深圳市國家安全局逮捕,判刑一年十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他早前接受BBC中文專訪時透露,出獄後試圖從上海離境,在機場被邊檢人員攔下。他執行附加刑時,在中國境內仍有人身自由,兩年期間可在境內旅行,待刑滿後從北京機場離境抵達日本。

富察返台的變數?

即使富察將來執行一年附加刑,外界仍關注他能否順利返台。

作家胡川安認為,富察執行一年附加刑後,比較理想的結果是被中國驅逐出境,即可以離境返台,但前提是外界要施加足夠壓力,例如在李明哲案,台灣政府及社會均十分重視,成為他可提前返台的關鍵。

胡川安表示,目前文化界各自為富察發聲,未來或需與官方、家屬達成默契,“家屬有暗示或是官方(判斷)做下去有可能有影響,文化界再串連會比較有力。”

李明哲分析,富察雖然已經有台灣居留證,但仍未完成放棄中國戶籍手續,如果中國當局視其為中國人,有機會實施“邊境控製”,即不讓他出境。

“中國對於中國政治犯,普遍會實施邊控,你基本沒辦法離開中國。”

他認為台灣社會是否重視營救富察返台,影響中國當局的決定,“如果台灣人都不關心富察這個事情,對中國來講,他把富察留置在中國完全沒有甚麽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