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紅嬋“網暴主犯”會被判幾年?律師解答
紅星新聞
2026-04-08 09:37:08
▲中國跳水金牌名將全紅嬋。(微博/全紅嬋)
中國跳水金牌名將全紅嬋驚爆遭網絡霸淩,引起國家體育總局重視,目前廣東省二沙體育訓練中心已經報警。外界好奇,組織性的集體網絡霸淩,主謀或涉案者可能麵臨何種刑責?對此,中國律師表示,若從刑事角度來看,最嚴重可能涉及侮辱罪、誹謗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律師拆解3大責任層麵 刑事入罪有明確量化標準
根據《紅星新聞》報導,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表示,這起案件涉及刑事、行政、民事3層麵,且嚴重程度有量化標準可依循。
刑事部分,依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可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剝奪政治權利。
至於何謂“情節嚴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同一誹謗訊息瀏覽量達5000次以上、轉發量達500次以上,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殘等嚴重後果,均屬於“情節嚴重”的入罪標準。
粉頭、行銷號恐成“主犯” 判決傾向“首惡重罰”
趙良善指出,在責任認定上,法律會根據行為角色、主觀過錯與危害後果對不同主體作出明確區分。對於組織、煽動粉絲集體攻擊的“粉頭”或行銷號,依據《刑法》相關規定及《網絡暴力資訊治理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其主觀惡意明顯、社會危害大,屬於共同侵權或共同犯罪的“主犯”,民事上需承擔連帶責任,刑事上則應從重罰,采取“首惡重罰、從寬普通參與者”的原則。
行政可拘留罰款 民事也能求償並要求賠禮道歉
從行政角度來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將麵臨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至10日拘留並處罰款。
民事部分,依據《民法典》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和人格尊嚴,網暴行為構成對人格權的侵權,受害人可依法主張停止侵害、賠禮道歉及精神損害賠償。
趙良善表示,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後,對未達到刑事標準的一般網暴行為,會作出行政處罰。對情節嚴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刑事網暴案件,公安機關可視情況以公訴案件立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