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深圳14歲男生殺害女同學一案,在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鍾某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下午時分,曾女士專程到女兒優優墓地上通知這一消息,她哭著跪在女兒墓前,“優優,媽媽已經盡力了,優優,爸爸媽媽對不起你……”
曾女士專門為女兒買了她生前愛吃的海苔和蛋糕。她此前告訴記者,優優去世後的每一天,她都無法入睡,有時候短暫入睡還會夢到優優。近段時間來,她每天都在優優的床上睡覺,因為夢到優優說自己很冷,她要陪著優優睡覺。
案發之後,這個家庭支離破碎。曾女士說,她和丈夫都患上了抑鬱症,原本歡聲笑語的小家,整日陷入沉默,但兩人一說話又不可避免地提到優優,丈夫總是借工作來逃避自己。
曾女士不停自責,事發前為什麽不早點搬離這個小區,為什麽不陪在女兒身邊上學放學,為什麽要好心無償接送鄰裏。但她最想質問的,是14歲的鍾某某為什麽要選擇對女兒優優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