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協會終於發聲了。
他們義正辭嚴,措辭懇切,為湖南那台在履職時被當場砸成一地碎片的攝像機鳴不平。
聲明稿裏的每一個字,都透露出對新聞采訪權受到粗暴侵犯的痛心,以及對施暴者必須被嚴懲的堅定立場。
這份聲明,讓許多奔波在一線的記者感到了一絲久違的暖意和體麵:
組織還在,還在看著我們。
但這股暖意,又讓人覺得五味雜陳,甚至有點寒意倒灌。
因為就在一個多月前,2025年6月10日,《北京青年報》深度調查部的記者李東,因為一篇根本就沒能發表出來的稿子,被河北石家莊警方跨越數百公裏:
從老家帶走,一度失聯。
那時候,整個行業風平浪靜,除了在幾個私下的媒體人群裏激起過一陣恐慌的漣漪,再無聲響。沒見到記協發出任何聲音,仿佛那個消失的記者,隻是數字世界裏一個閃爍後熄滅的像素點。
一邊是“哐當”一聲的粉身碎骨,天下皆知;一邊是無聲無息的人間蒸發,噤若寒蟬。為何前者能獲得官方認證的“心疼”,而後者隻能在同行們私下的祈禱中度過危機?
這個問題的答案,或許就藏在那一“響”與一“默”的巨大差異裏。
讓我們先回到那個有聲響的現場。那個聲音足夠響亮,響亮到足以穿透一切隔閡,直接抵達所有人的耳膜。
2025年7月15日上午,湖南風芒新聞的那台攝像機,正在忠實地履行它的職責。它的CMOS傳感器和鏡頭組,構成了一隻冰冷而客觀的眼睛,正一動不動地盯著湖南豐旭線纜公司的老板,謝遠陪先生。
彼時彼刻,謝老板正襟危坐,在鏡頭前侃侃而談,有條不紊地闡述著自己樸素的法治觀念。
他對記者們說,你們這些消費者,還有你們這些記者,懷疑我的電纜有問題,沒關係:
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這句話說得滴水不漏,充滿了對法律程序的尊重。為了進一步讓大家放心,他還對著鏡頭,反複強調了一個他認為的核心事實:
我們所有的產品,都是合格的。
“合格”這兩個字,吐字清晰,鏗鏘有力。它成了這台攝像機生命中錄下的最後一句話。
話音剛落,謝老板似乎對剛剛自己提議的“法律途徑”瞬間失去了全部的耐心。
他找到了一個他認為更直接、更高效的解決方案。
他突然從辦公室裏衝了出來:
一把從記者手中奪過了這台攝像機。
整個動作快如閃電,快到操作它的記者根本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
然後,他將這台價值五萬塊的專業設備高高舉過頭頂,像舉起一柄審判的戰斧:
猛地砸在地上。
“哐當”!一聲巨響,它的生命和它的外殼一起在水泥地上摔得粉碎。
塑料、金屬、鏡片和電路板,混雜著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尊嚴,鋪了一地。
它“死”得非常慘烈。
它的“殉職”,並非偶然。事件的引信,由一位普通的長沙市民劉先生點燃。他覺得從豐旭公司買來的電纜,尺寸總感覺不對勁。他沒有選擇去跟商家大吵大鬧,而是選擇了一種更文明的方式——
他把電纜樣品,悄悄寄到了西安的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做了個檢測。
檢測報告的結果,像一記響亮的耳光,打在了豐旭公司官網那些金光閃閃的認證標誌上。報告顯示,這批電纜,別說達到國家標準:
就連豐旭自己向外公布的企業標準,都遠遠沒有達到。
於是,劉先生喊上了瀟湘晨報和幾家電視台的記者,想去豐旭公司討個說法。這才有了這台攝像機在采訪現場的“殉職”。
幹掉這台攝像機之後,謝老板的怒火並沒熄滅。他又衝向它的同事們,以雷霆之勢,掰掉了另一台機器的遮光罩:
砸碎了一個收音麥克風的液晶屏幕。
一名試圖阻攔的攝像小哥,在衝突中眼鏡被打碎,身上的T恤被撕爛:
牙齦出了血。
警察趕到時,它已經成了一堆無法辨認的零件,靜靜地躺在地上,等待作為“物證”被收走。
殺死它的謝老板,身份很不一般。
他的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官網上寫著是“集研發、生產、銷售於一體的綜合性高科技企業”,年產值過億,還光榮地通過了CCC、ISO9001、CE、ROHS等一長串令人眼花繚亂的國際國內認證。
頭銜也很多:
“高新技術企業”。
在工商係統裏,謝老板名下還有一家公司,叫“湖南川普光電線纜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它的“死亡”,讓這位頭銜眾多的謝老板,陷入了一道法律的多選題。芙蓉律所的陳平凡律師,熱心地幫他劃了幾個重點:
A選項:民事賠償。它的身價五萬塊,照價賠。受傷記者的眼鏡、衣服、醫藥費、誤工費,一分錢不能少。
B選項: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伺候,拘留罰款套餐正在路上。
C選項:《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財物罪。相關的司法解釋清清楚楚地寫著,毀壞公私財物五萬元以上,就屬於“數額巨大”。
它的“屍檢報告”價值正好五萬。這意味著,謝老板的刑事責任,幾乎是板上釘釘:
最高可以判三年。
事情發酵得很快,因為證據確鑿,畫麵驚心。當天下午,瀟湘晨報的電話就響了。
一個自稱是“川普光電”法務的人打來電話,沒提一句賠償,沒說一句道歉,而是理直氣壯地:
要求報社刪掉關於攝像機“死亡”的新聞。
理由非常正當:
侵犯了我們公司的名譽權和形象權。
他們似乎認為,隻要新聞消失了,這台死去的攝像機就能從水泥地上奇跡般地自己爬起來,自動拚裝好,然後假裝什麽都沒發生過。
但它終究是死了。
它用自己的粉身碎骨,完成了一次史無前例的深度報道。它讓所有人看到,當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宣稱自己的產品“全部合格”時,心裏可能並沒有那麽足的底氣。
你看,當暴力足夠赤裸和公開時,當施暴者是一個有明確身份、有固定資產的企業主時,當他的行為被高清鏡頭完整記錄下來時,一切都變得簡單明了。
攝像機的“哐當”一聲,像一聲發令槍,啟動了一套高效的社會反應和執法程序。有視頻,有碎片,有傷者,有清晰的法律條文,有憤怒的公眾輿論。這是一個完美的、可以被精準打擊的靶子:
所以,中國記協的聲明來得及時。
譴責這種行為,是安全的,是站在法治和文明的一邊,是在維護整個行業的體麵。這是一道送分題。
現在,讓我們把時間撥回一個月前,去探尋那場無聲的風波。
那裏的故事,沒有“哐當”的巨響,沒有飛濺的碎片,隻有一部突然關機的手機,和隨之而來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北京青年報》的記者李東,是一個眼裏有光、心裏有火的年輕人。他此前揭露冤案的報道,曾直接促成當事人的昭雪。他相信記者這個職業的價值。
他關注的是河北石家莊的一樁舊案。
五年前,2019年10月,一個叫劉東林的40歲男子,在被警方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期間:
離奇死亡。
監視居住的地點,不是在他家裏,而是在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旁邊的銀河賓館。對於他的死因,警方僅用了五個字來定性:
“肺栓塞病亡”。
沒有屍檢,沒有深入調查,遺體就被迅速火化。
然而,劉東林的多名工友後來控訴,他們在同一個賓館被關押期間,遭受了慘無人道的刑訊逼供,包括但不限於毆打、用擀麵杖碾壓小腿,以及手搖發電機電擊等酷刑。
其中一位工友回憶,2019年10月8日清晨,他聽見劉東林被帶出房間時發出一聲淒厲的慘叫,隨後便歸於寂靜。不久,他們就被告知:
劉東林死了。
事後,在一位身兼河北省政法委特聘專家與公安局法律顧問雙重身份的李某峰律師的“協調”下,劉東林的家屬被迫接受了一份“私了”協議:
公安方麵支付45萬元“救濟款”。
家屬則承諾對死亡原因及執法過程不再提出任何異議。
劉東林的父親劉安忠,一個樸實的河北老人,雖然無奈簽下了協議,但喪子之痛和內心的懷疑,讓他在此後數年間,持續向石家莊和河北省的有關部門舉報控告,要求查明真相。但他的申訴,幾乎全部石沉大海。
直到2024年5月,濟南時報旗下的媒體“新黃河”,由記者劉成偉刊發了一篇深度報道《命案“私了”:“指居”死亡之謎》,首次將此案的諸多疑點暴露於公眾視野。
這篇報道,讓劉家看到了希望。2024年5月下旬,最高人民檢察院甚至派員約見了劉家的代理律師,並表示最高檢檢察長應勇對此案:
非常關注。
劉家的核心訴求,是將案件移送管轄至河北省外辦理,以避免地方保護。
然而,好景不長。幾天後,最高檢的態度突然冷卻。工作人員開始用“不清楚案情”、“依法依規辦理”等套話來搪塞。劉安忠老人感歎,這是壓案和平息輿情的套路。
石家莊當局對真相的追問,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緊張。他們成立了所謂的:
“5·11專案組”。
但其工作重點,並非調查五年前的命案真相,而是繪製了一張:
針對所有追問真相的人的“嫌疑人”名單。
2025年6月10日,這張名單上的人,開始被逐個“點名”。
當天一早,記者李東被當地警方帶走,理由是接受石家莊公安機關的:
異地傳喚。
李東來不及做任何準備,隻匆匆給同事發出一條信息報平安,隨後電話關機:
與外界徹底失聯。
你看,這事的吊詭之處就來了。
砸攝像機的謝老板,是因為一句“產品合格”心虛,當場訴諸原始暴力。他的行為模式,是“我說不贏你,就砸了你的工具”。
而石家莊的“專案組”呢?他們麵對的,是一篇根本不存在於公眾視野的報道。他們的行動,不是因為李東“說了什麽”,而是因為他“想說什麽”,或者說:
“曾經想過要說什麽”。
謝老板砸的是一台有形的攝像機。而“專案組”,想砸碎的是一種無形的監督,一種刨根問底的精神。
李東的失聯,在記者圈和朋友圈裏掀起了短暫的、劇烈的恐慌。因為劉東林本人就死於“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人們有理由擔心李東也被置於類似的秘密關押環境,處境極其危險。
劉東林的父親劉安忠,在當天發布的公開求救信中,發出了悲憤的呐喊:一篇沒能發出來的報道,最終把記者自己送進了本該被報道揭露的地方。
這被輿論形容為2025年中國新聞界最黑色的幽默。
幸運的是,在被帶走數小時後,李東並未遭到長期關押。當晚,他已經安全返回北京。
但他不是空手而歸的。他成了一個不情願的信使,帶回了一句來自“專案組”的口信威脅,要他轉達給劉東林案的代理律師劉佳佳,以及刊發報道的新黃河記者劉成偉:
下一個,就是你;再下一個是新黃河調查記者劉成偉。
現在,我們可以把這兩件事放在一起,重新審視中國記協的那份聲明了。
砸攝像機的謝老板,被刑事拘留了。而讓記者失聯、並捎回赤裸裸威脅的“專案組”,卻毫發無傷,繼續運作。他們的“圍獵式”行動,還在繼續。
這張由“5·11專案組”織就的大網,正以令人不寒而栗的效率悄然收緊,目標明確地罩向每一個敢於觸碰劉東林案的人。
這絕非孤立的點對點打擊,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圍獵。首當其衝的,是為劉家提供法律支撐的支點——代理律師劉佳佳:
一頂“妨害作證”的帽子不由分說地扣了上來。
在原案尚未正式立案的情況下,這個罪名顯得尤為刺眼,而那隻無形的、監聽的耳朵,也從此貼近了她的生活。
緊接著,輿論的傳聲筒也被列入打擊範圍,一份內部的嫌疑人名單上,赫然寫著包括李東和劉成偉在內的四名記者的名字,他們手中的筆,隨時可能被定義為“犯罪集團”的凶器。
這場圍獵甚至下沉到了最草根的層麵,那對曾熱心幫助劉家搜集證據的石家莊本地父子,也未能幸免,他們先後被以“尋釁滋事”和“妨害作證”這兩個熟悉的口袋罪名秘密關押。
整個行動的脈絡清晰得令人發指——就是要將律師、記者、民間聲援者全部打成一個“犯罪團夥”。
通過這種打包構陷的方式,讓追問真相的人:
自己先變成需要被解決的“問題”。
你看,這就是區別。
砸攝像機的謝老板,是一個可以被法律精準打擊的個體。他的行為,是對新聞采訪權的外部物理攻擊。他的動機,是為了掩蓋自己企業產品不合格的商業問題。整個事件的性質,清晰明了,黑白分明。
而李東的遭遇,是來自一個強大的、可以跨省執法的內部係統的精準打擊。這不是攻擊,這是“傳喚”,是“調查”,是“依法辦案”。它的動機,是為了:
掩蓋一樁可能涉及公職人員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命案。
中國記協可以義正辭嚴地譴責謝老板,因為這是站在法治的高地上,譴責一個違反了明文法規的公民:
這是在履行職責,而且沒有任何風險。
當施暴者是一個滿身貼滿認證的假冒“高科技”老板時,他是脆弱的。
當施暴者是一個手握執法權、以“專案”為名的機構時,它是堅硬的,甚至是不可言說的。
一台攝像機被摔碎,損失的是五萬塊錢和一個新聞現場。它的聲音很響,但它的問題很好解決:
它的死亡,反而成就了它的使命。
一個記者被失聯,損失的是什麽?是一個家庭幾個小時的煎熬,是一個行業信心的動搖:
是一個社會本應擁有的、知道真相的權利被悄然剝奪。
它的聲音很輕,輕到你若不仔細去聽,就仿佛從未發生過。
這種沉默,遠比一萬台攝像機被砸碎的聲音,更讓人心驚。
它告訴我們,真正的恐懼,往往不是來自那些聲嘶力竭的叫囂,而是來自那些麵無表情的、程序化的、讓你無處申訴的壓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