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政府近日偵破一宗涉及2.14億美元的不法資金拉高出貨(Pump-and-Dump)投資詐騙案,並對七名涉案人士提出刑事起訴,其中包括兩名台籍被告。由於七名嫌犯全數未到案,聯邦法院已簽發逮捕令。
根據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近日公開的起訴書,該詐騙案發生於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被告涉嫌操作一支註冊於開曼群島、名為華夏博雅(China
Liberal Education Holdings, Ltd.)的股票。該公司聲稱提供中國教育服務,實則被用作詐騙工具。
檢方指出,該犯罪集團利用社交媒體及通訊平台,冒充美國投資顧問,對潛在投資人散布虛假資訊,宣稱該公司具有高額投資回報潛力。透過人為炒作股價,被告趁機大量拋售持股,獲利數百萬美元,導致股價隨後崩跌,投資人損失慘重,不少人幾近血本無歸。
遭起訴的七名被告分別為:
林祥傑(Lim Xiang Jie Cedric,50歲,馬來西亞)
柯森才(Ko Sen Chai,57歲,馬來西亞)
黃金星(King Sung Wong,39歲,馬來西亞)
溫雄偉(Siong Wee Vun,37歲,馬來西亞)
黃國華(Kok Wah Wong,56歲,馬來西亞)
鄭明深(Ming-Shen Cheng,36歲,台灣)
馬建龍(Chien Lung Ma,54歲,台灣)
目前,聯邦當局已查扣約2.14億美元的不法所得,資金暫由美國政府保管。芝加哥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已提起民事沒收訴訟,一旦法院批準,這筆資金將用於補償受害投資者。
本案由伊利諾州北區代理聯邦檢察官莫裏斯·帕斯誇爾(Morris
Pasqual)及FBI芝加哥辦事處特別探員道格拉斯·德波德斯塔(Douglas S.
DePodesta)共同宣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波士頓地區辦公室與SEC監察長辦公室亦提供關鍵協助。聯邦助理檢察官賈瑞德·哈斯滕(Jared
Hasten)負責本案起訴工作。
根據美國法律,證券詐欺罪最高可判處25年聯邦監禁,電匯詐欺罪每項則最高可判20年。當局重申,起訴書僅為指控內容,所有被告在未被證明有罪前,均推定無罪。
當局敦促潛在受害者挺身而出。如果您認為自己受到了這一騙局的影響,可以通過填寫在線表格或撥打 1-800-CALL-FBI
(1-800-225-5324) 聯係 F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