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想吃火鍋被拒生氣跳車身亡!丈夫被控過失致死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因執著於想吃火鍋,妻子與丈夫發生了爭吵,誰知愈演愈烈,氣急的妻子竟然在中途跳車喪命!而丈夫也因此被告上法庭……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這個讓人唏噓的案子。



2020年9月的一天,王強駕車載著妻子去看3歲多的女兒。路上二人一直因為“吃火鍋”的問題發生爭吵。其實,早在出發前,夫妻二人就因為這個問題爭論許久了。妻子李麗表示,自己現在隻想去吃火鍋,並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強則堅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後排的李麗看丈夫並沒有調轉車頭帶自己去吃火鍋的想法,生氣之餘做出了一個讓人意想不到的舉動:在車輛還在行駛的情況下,打開車門跳車!

王強發現妻子跳車,立即停車查看,並撥打120急救。但醫生到場後發現,李麗是頭部落地,所以因顱腦嚴重損傷而死亡。王強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8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檢察院以王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向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庭上,王強的辯護律師表示,王強發現妻子跳車後進行及時搶救等待救援並報案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且,本案的發生李麗有重大過錯,李麗因為想出去吃火鍋而拒絕看望女兒才引發本案。她突然跳車後王強始料不及,並且及時停車急救,並撥打120為被害人爭取寶貴的時間。王強從事發到案的全過程始終沒有拒絕、逃避、抗拒,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認罪態度好,係初犯,無犯罪前科,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協商賠償事宜並取得諒解。



此外,在案發前,本案被害人李麗借了27萬的外債,用於平時的吃喝享受。而王強不僅一個人擔負起了照顧年幼女兒的責任,還一邊打工一邊償還債務。辯護律師提出,王強雖然過失致人死亡,但沒有主觀惡性。他是年老的母親和年幼的女兒唯一的依靠,希望法庭能夠判處王強緩刑,從而有利於他照顧年幼的孩子和盡快償還被害人留下的巨額債務。

事發後,王強主動聯係了自己的嶽父,並承擔起贍養義務,其嶽父也對王強的行為予以諒解,並出具書麵諒解書。

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認為,王強因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事發後,王強的自首行為依法可減輕處罰。但家裏老人及孩子需要照顧、外債需要償還等情況,與本案定罪量刑無關,本院不予采信。量刑時考慮王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協議並取得書麵諒解、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王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徐州雪花大如習 發表評論於
這女的夠差勁的。
luting 發表評論於
王強因過於自信的過失致一人死亡?

啥自信?聽不懂
lavinder 發表評論於
這案子細思恐極啊 法院完全按照丈夫的描述判案。有任何證據證明是妻子自己跳下去的嘛?有錄像嗎?派人檢查了妻子跳車的痕跡了嗎?萬一是丈夫把妻子推下去的呢?萬一是第三人開車呢?
不停步的北京爺們 發表評論於
這女人沒想到會死,隻是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變種。這種脅迫平時被掩蓋,同時大量存在。
這新聞報道出來後,會有更多人模仿。
法院這種判罰結果,按不下去反而會助長。就想當年判扶老太太的有罪一樣。是個愚蠢的判決
ErickDe 發表評論於
照法官著邏輯, 被告在法庭上對法官判決不滿,突然自殺,法官也要倍判刑了
dust2011 發表評論於
吃火鍋比生命更重要,大寫的服
Bslrim 發表評論於
進來之前我就想估計是判少緩多,果然是的。這就意味著老公並不需要真進監獄,定期報道不犯別的事就行,唉,娶妻不賢真是要命
寬宏的雨 發表評論於
借27萬外債,隻想吃火鍋不想見孩子,這女人也是奇葩。
雅士豪的包子 發表評論於
流淚笑話
靜靜的流水 發表評論於
丈夫肯定是犯了過失罪,他是司機,妻子坐在後座。他沒有用司機座旁邊的按紐鎖住四門,也沒有要求妻子帶上安全帶。而且與妻子爭吵分了心,妻子跳車時沒有急煞車動作。'
少壯軍人 發表評論於
自己跳車與丈夫何幹?
aluminiums 發表評論於
法官是懷疑男人的供詞又沒證據這麽判的
變法維新 發表評論於
丈夫在開車,車門隻能是妻子自己打開,自己跳下去的。丈夫頂多有道義責任,沒有法律責任。法院亂判。
true? 發表評論於
這個判決確實很奇葩。 不過相比於美國法律,當街殺人然後沒多久就能像沒事人一樣自由閑逛直到下次殺人,這個案件判決的奇葩程度就遜色很多了。何況還有細節未明,比如男的有沒有故事說氣話激他的老婆。
隻看不回貼1208 發表評論於
27萬的債,他沒有責任還,她跳車,他也沒有責任。
rayofday 發表評論於
小學生博士判案: 沒吃到火鍋導致自殺身亡,必須是火鍋的錯,判火鍋全責。
Eevee 發表評論於
還要判政府的責任,修的馬路太硬,把這女的撞死了。
barryv 發表評論於
沒那麽簡單,男的肯定用話激女的了
中航科工六院 發表評論於


沒行車記錄儀嗎,案發過程是不是想怎麽說怎麽說了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男人記住這一點,在開車的時候,千萬不可與女人爭吵,俺有經驗教訓。
李聽 發表評論於
這個其實是綁架罪/限製人身自由罪。
meldyhk 發表評論於
如果案件真的是按照描述那樣發生的,看不出丈夫有什麽責任和過失。
林海雪原3677 發表評論於
就想知道老婆欠債27萬還要不要還? 如果又判刑又要替人還債,隻能說男的運氣太差
wmgk 發表評論於
妻子死了,丈夫可以隨便胡說,反正死無對證。
芬妖精 發表評論於
真看不出來丈夫有什麽責任
潛伏999 發表評論於
一個女人渣+一個爛政府,促成了一個無辜的人的罪
山龍 發表評論於
妻子跳下車自殺判老公過失殺人,厲害國的法律很奇葩
Dalidali 發表評論於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王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這叫什麽JB法律?!
秋林小屋 發表評論於
中國渣女太多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王強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 So ridiculous! He is innocent for this!
Dalidali 發表評論於
""王強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這自首個屁!應當是報案,出了事故而已!
不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或者叫丈夫也不想活了判他兩年罪
不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這個叫不給吃火鍋導致妻子自殺罪。簡稱過失殺人罪。
炒瓜子 發表評論於
判的這兩年不是懲罰他過失殺人, 是懲罰他擇偶不慎重
kingdale1 發表評論於
中國的破法律,權利義務一團糟。這個應該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