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i醬控訴抄襲,平台要背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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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papi 醬的一則視頻,讓 " 抄襲 " 這個古老而長新的互聯網話題再次被放在了台麵上。

在那條視頻的彈幕或評論區,不少觀眾都將矛頭指向了一些經典的抄襲或疑似抄襲的事件,甚至連 papi 醬自己也提及了抄襲屆的經典案例 " 郭敬明莊羽案 "。但從視頻的內容可以看出,這一次 papi 醬的 " 靈感來源 " 並非別人,而正出自於她自身的經驗。視頻的全部內容,指向的也並非傳統的文娛作品,而是 " 短視頻 " 和其背後的平台。



評論區討論激烈

在視頻中,papi 醬再一次展現了自己 " 一人分飾多角 " 的傳統藝能,分別化身 " 被侵權的短視頻內容創作者 " 和 " 掌握生殺大權的平台舉報中心 "。但事與願違的是,創作者向舉報中心的投訴並未能得到認真的對待,反而被多種理由搪塞過去。

代表著平台一方的舉報中心認定抄襲的標準也頗為荒誕,隻要將 " 蘋果 " 換成 " 芒果 "," 抄襲 " 就會變成 " 洗稿 ",而在平台的標準裏," 洗稿並非抄襲 ",自然不用下架處理。而即使是內容和原創作者完全相同,隻要在評論區或視頻簡介中艾特原作者,抄襲的法理依據也就瞬間蕩然無存。因為 " 抄你還 @你,那就不是抄,是致敬,是你對原創能力的肯定和嘉獎 "。

一番拉扯之後,圖窮匕見的平台舉報中心,終於說出了它的真實意圖。" 觀眾需要的是快樂,平台需要的是內容,沒有人在意到底是不是原創。你看你們這些搞原創的,七天出一個作品。但是你看人家這些搞抄襲 / 借鑒 / 模仿的,人家一天能出七個作品。要是都像你們這樣,觀眾看什麽,平台靠什麽?但是你看現在,觀眾獲得了快樂,平台獲得了大量的內容,全靠她們呀!"



最後,平台又轉過頭來寬慰了原創作者," 他這麽做肯定有他不對的地方,我們會警告他的。下次,他抄你的時候我們會提醒他艾特你的。"

papi 醬的視頻,雖然可能會有誇大的成分,但其揭露出的,確實是一個短視頻行業的經典問題。與電影劇集或文學等傳統文娛作品不同,短視頻的抄襲界定要更加困難,創作者想要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也會麵臨投入和收益不平衡的問題。最終,內容創作者能夠依靠的,就隻有來自平台的評判。

然而,平台並非鐵麵無私的清天大老爺,判定 " 原創與否 ",最終都要優先站在平台的利益方去思考。原創作者是否能得到尊重,以及抄襲者是否會被處理,在具備不同媒介屬性的平台上,也就會得到不同的結果。

僅以 papi 醬本人為例,作為曾經的 " 第一網紅 ",papi 醬於 2015 年就開始在互聯網更新視頻,視頻內容最早發布的平台,是當時在 ugc 內容領域還頗有影響力的微博。2016 年在微博一炮而紅後,papi 醬也獲得了由微博頒發的超級紅人節獎項,代表了微博平台對 papi 醬的認可。



作為傳統的文字社交平台,微博的內容分發邏輯是偏私域的,即流量的歸屬最終以大 V 為準。普通用戶的交流空間,往往是圍繞著某一個大 V 博主的內容進行轉發、點讚和評論。微博式的社交空間,鼓勵用戶對自己感興趣的內容進行轉發和討論。最終的目的,是把平台中優質的內容 " 頂 " 到最高處。

逐漸開發視頻功能後,微博也並沒有改變這一基於 " 轉發交流 " 為主的內容生態。一個微博網紅想要 " 一呼百應 " 或者迅速漲粉,需要依靠用戶行為的轉發或者強有力 kol 的推薦,而非算法為主的公域流量。

而眾所周知的是,在互聯網用戶的行為邏輯中,轉發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理由,這個理由必須基於對視頻的高度認可或強烈的分享欲。papi 醬早期的視頻,正符合這一基本調性。不少對世事社會的吐槽,能夠切中彼時網民的普遍共識,在好笑之餘還能引發大規模的討論," 第一網紅 " 由此誕生。從這個角度來看,papi 醬不僅符合微博的流量邏輯,也隻可能會在微博率先走紅。



papi 醬早年領獎

也正因此,普通用戶基於先入為主的情緒,對抄襲的容忍度更低,抄襲的收益相對來說也更低。此時,平台是否重視這一現象已經沒有那麽重要了。畢竟,當抄襲是一件無利可圖的事情時,抄襲者自然也就提不起興趣了。

與微博邏輯相似的,還有知乎、豆瓣等一眾文字為主的平台。這些平台的屬性以社區為主,用戶發的內容也更講究創意和 " 深度 ",原創本身受到用戶的高度認可,抄襲者也就很難獲得流量,無法在平台起步。

短視頻時代的到來,更改了這一傳統格局。

首先改變的,是分發邏輯。其中最為典型的是以抖音為代表的短視頻平台,在抖音,一個創作者的作品的瀏覽量,開始與粉絲量大幅度脫鉤。不少業內人士判斷,抖音目前的流量分發比例是 1:9,即有十分之一的流量取決於創作者本身的粉絲量,而剩下的十分之九,取決於用戶觀看這條視頻時的瀏覽時長、點讚等一係列數據反饋。

這種邏輯,顯然和微博等傳統平台依靠轉發的邏輯相背離。平台更看重的是用戶的瀏覽量以及一定程度的點讚量,轉發反而成了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

同時,抖音作為製作門檻更低的 ugc 內容平台,本身需要大量用戶去自發地生產內容。而原創作品向來是稀少的,大量內容的填充不僅需要原創,更需要以原創為基礎的模仿和二創。

抖音的特質,應該是模仿式創新。回顧抖音的曆屆爆款作品的誕生,莫不如此。無論是有著抖音基因的 " 叮叮當當舞 ",還是跟抖音用戶人群頗為違和的 " 張同學式運鏡 ",都緊接著迎來了大量的模仿和二創,最終促成了平台流量增長、原創達人爆紅、創作者分而食利的多贏結局。



清一色的 " 叮叮當當舞 "

甚至,不少基於抖音生態的創作者,為了能夠利用這樣的模仿風氣,還會主動地製作一些易於模仿的視頻,以吸引平台中的內容創作者去合拍、模仿,乃至在 " 抄襲 " 的視頻中艾特自己。希望能通過一個視頻的廣泛流傳,將流量引導至自己。

平台內部,無論是官方的暗中推動,還是創作者和用戶的習慣,都已經在這套模式中熟稔。甚至,創作者之間的撕破臉皮,最終也隻會停留在要求抄襲 / 模仿者在視頻中艾特原作者而已。

隻是,作為跨平台創作者的 papi 醬撕破了這一層原有的體麵,並直接質疑起了這種操作的合理性。" 憑什麽抄襲後艾特原創作者,就不是抄襲了?" 其 MCN 旗下的另一位網紅唐馬鹿還在評論區做了個比喻:" 對應一下:- 你怎麽偷我錢花!- 我花的時候艾特你了啊~" 以此來聲援 papi 醬。



模仿和抄襲,在抖音的界限,到底在哪裏?

事實上,抖音針對自己的 " 原創 " 和 " 抄襲 " 有其自由的政策。除了 " 艾特原作者 " 這一免死金牌之外,諸如原聲的使用、相關舞蹈的模仿,都會被認定為 " 模仿 "。畢竟,同樣的舞蹈動作或者同樣的歌曲唱腔,仍然需要不小的學習門檻。

但在 papi 醬的領域:劇情號,抄襲變成了一件易操作的事情。畢竟,原創作者需要費盡苦心去思考劇情,但抄襲者隻需要原樣照搬就可以還原至少 80% 的節目效果,投入和產出瞬間失衡。

在這種情況下,papi 醬對抄襲的控訴,自然有其合理性。當平台本身不重視原創時,又怎麽能促進更多的源頭活水,去給平台創造流量和價值呢?

不過,在短視頻平台,這樣的訴求或許注定無法被正視。畢竟,互聯網的終極屬性是下沉。在愈來愈追求短平快的短視頻時代,papi 醬這樣曾經的第一網紅,不僅會失去流量,還會因為其較為 " 深度 " 的內容失去和平台用戶的最大共鳴。

在 papi 醬視頻的結尾,她不無悲壯地以兩個人對話的口吻說道:" 七十年後,誰還會記得這個視頻是你原創的。"" 我記得 "papi 醬回答道。



" 我記得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