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若昀維權家具店勝訴 獲賠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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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 App 顯示,9 月 30 日,張若昀與惠州利翔電力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判決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張若昀訴稱,被告惠州利翔公司未經授權,在網店首頁、宣傳頁及多款家具產品頁麵使用原告肖像圖片,並附有 " 助力佐詩頓品牌《雪中悍刀行》主演:張若昀 " 等宣傳文字,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權、姓名權,導致原告遭受經濟損失。被告利翔公司主張其使用張若昀肖像獲得了海南聯美娛樂經紀人有限公司授權。

經法庭詢問,張若昀主張並未將肖像權、姓名權授權給海南聯美公司,被告利翔公司亦未提交海南聯美公司存在原告授權的相關證據。法院認為,被告將原告的姓名和肖像圖片用於產品推薦,侵權主觀明顯,且企業以品牌代言方式使用明星肖像比單純配圖使用影響更大,被告侵權情節嚴重,行為影響惡劣。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公開致歉並賠償張若昀經濟損失 4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