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違規宣傳《平安經》,吉林廳長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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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1日,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霍雲成獲刑十一年。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當天,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霍雲成受賄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霍雲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扣押在案霍雲成受賄贓款人民幣七百四十二萬四千二百三十六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剩餘贓款人民幣四百六十五萬八千三百五十二元。霍雲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法庭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霍雲成在擔任吉林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總隊長,鬆原市公安局局長,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吉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秘書長,吉林省應急管理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利用其本人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幹部調整、工作調動等方麵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08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霍雲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霍雲成在監察機關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實的情況下,主動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種犯罪事實,且對全部犯罪事實如實供述,案發後部分返贓,認罪態度好,對其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從2020年8月19日被查,到2022年1月21日獲刑,有關部門曆時一年半,讓這名“理想信念喪失、組織觀念淡漠,私欲膨脹,以權謀私”的腐敗官員付出了沉重代價。值得注意的是,紀檢監察部門還專門在處分通報中提到,他與此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平安經》事件有關。
霍雲成在吉林公安係統工作期間,《平安經》事件的“主角”賀電曾擔任霍雲成的上級。2016年,霍雲成離開公安係統,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秘書長,2017任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2018年任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廳長(局長)。2020年8月19日,霍雲成被查。

2021年4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了霍雲成被“雙開”的消息。在霍雲成被處分的通報中,列在第一條的違紀違法情節就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安排下屬購買、宣傳《平安經》”。

《平安經》是吉林省公安廳前黨委副書記、前常務副廳長賀電所著作品。2020年7月27日晚,有微博網友曬出《平安經》封麵及內容,整本書中皆以“XXX平安”造句,極其空洞、乏味,很快在網上引發大量討論。從簡曆上看,賀電似乎是一名“學者型官員”,發表過多篇論文,並具有兩個博士頭銜。然而,《平安經》的水平,卻很難讓人認可。公開報道顯示,吉林省多個單位都曾發文讚揚《平安經》。這一度引發輿論的關注與質疑。

2020年7月29日,吉林省委決定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牽頭,省紀委監委、省委宣傳部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賀電所作《平安經》有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7月31日,吉林省委決定免去賀電吉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職務。又過了不到一個月,“違規安排下屬購買、宣傳《平安經》”的霍雲成即吿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