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女酒托出獄成“反詐大使”,這是正能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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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已經發展為當今最沒有門檻,對普通大眾影響最普遍的犯罪門類,。

因此大家應該能感受到,最近“警察登門”讓你和周邊人手機安裝“反詐app”的力度超過以往。

為了加大“反詐宣傳”,四川綿陽想出了新方法,那就是讓“有詐騙前科”的刑滿釋放人員“向社會喊話”。



這種“刑滿人員懺悔感動大眾”的宣傳手法,已經使用了幾十年了,可是綿陽警方這次選擇的是兩年前轟動全國的“最美通緝犯”,於是引發全國聚焦。

“最美通緝犯”出獄後,逐步走向大眾,似乎準備“自媒體引流直播”的創業道路,這真的是“值得全網倡導的正能量”麽?

壹、最美通緝犯的逆襲人生

命運就是這麽神奇,三年前,2018年11月下旬,一則普通的“通緝令”火遍網絡。

四川警方發布通緝令的目的是向社會“征集盧某酒托詐騙集團的犯罪線索”。

在警方公布的“盧某酒托詐騙集團”的在逃主要案犯中,有五名“酒托女”。

其中,年僅19歲,名字最有辨識度的卿晨璟靚“意外爆紅網絡”。

其實一點也不意外,因為即便是在“網紅遍地走”的“顏值免疫”年代,卿晨璟靚通緝令上的‘顏值’依舊相當能打。

而且在通緝令爆火之後,媒體采訪綿陽警方,綿陽警方很詫異:“火的很意外,因為通緝令上放的都是普通身份證照片!”



“驚人顏值”居然是能讓頂流明星“現原形”的“身份證醜照”?

於是網上一片“卿本佳人,奈何做賊”的聲音。

在引發巨大的網絡影響和全民追索後,卿晨璟靚幾天後到當地派出所自首。

2019年,盧某酒托詐騙集團的案件集中宣判,盧某作為主犯判刑8年,卿晨璟靚作為從犯之一,獲刑14個月。

在獄中接受采訪的時候,卿晨璟靚流露過對過去“罪行”的悔過態度,並且希望出獄後成為“正能量網紅”!



今年8月,出獄後的卿晨璟靚開了一間奶茶店,11月,她出現在綿陽警方的自媒體官方賬號上。

卿晨璟靚現身說法,與警方人員共同出鏡,以自己的過往勸說大家謹防詐騙套路。

卿晨璟靚的反詐視頻引發全網關注之後,形成正反兩種聲音。

支持者認為,卿晨璟靚現身說法,能夠最大程度吸引更多受眾,宣傳正能量,犯過錯的人也要有改過自新宣傳正能量的機會。

反對者認為,綿陽警方作為官方機構,不應該向社會傳導“顏值即正義”的錯誤價值觀。

還有很多自媒體,甚至頂流大號將卿晨璟靚和半年前出獄當老板的“偷車周某”並稱正能量典範。

我認為,這些人對人物和事件的認知都沒有在關鍵點上。

貳、最美女酒托的罪惡過往

首先,我們要摒棄‘三觀跟著五官跑’,卿晨璟靚是犯罪集團最年輕,顏值最逆天的一個,我們就本能給她加戲,認為她是“最無辜最一時糊塗”的一個。

根據“盧某酒托詐騙集團”庭審記錄體現的犯罪細節,該集團組織分工明確,盧某是集團首腦,負責‘租用酒吧場地和獲取受騙人信息’。

在盧某的下麵,有田某,卿晨璟靚、羅某敏、陳某婷、林某、王某婷等6個女酒托。

其中,年齡最大的王某婷30多歲,年齡最小的卿晨璟靚19歲。

其中田某作為集團首腦盧某的同居情人,負責酒吧的具體運營。



盧某組建這個酒托集團從2018年春節後開始運作,到10月有一位新疆網友被“詐騙消費超過2萬元”後選擇報警被破獲。

在“作案酒吧”被破獲的第一時間,警方根據POS機消費記錄,發現盧某的酒吧‘不對外經營’,專門接待前來見麵的“網絡客戶”。

根據pos機上留存的最近半年消費記錄,酒托受害人超過400人,詐騙金額超過70萬。

在盧某等人被抓獲,警方調查盧某集團從2018年2月的完整犯罪記錄後,發現受害人超過1000人,受騙總金額超過140萬元。

盧某犯罪團夥首先是和“網聊集團”有聯係,網聊集團多半是一些男性,以女性身份在網絡平台和“男士”交朋友,以麵見戀愛為由讓對方前來見麵。

根據不同“網友”的經濟實力,這些酒托女詐騙‘網友’的金額從幾百到幾萬不等。



通常情況下,讓‘男方’幾輪消費,花費一兩千,才會讓對方離開,絕大多數“詐騙金額”較低的男網友,都會選擇“認栽”而不是報警。

根據盧某集團的分工,酒托女讓男方刷單後,可以獲得140萬贓款中20%~25%的提成。

在大家都“本能”同情卿晨璟靚“遇人不淑”,“誤入歧途”的時候,忽視了本案的一個“最大事實”。

在盧某召集的六名“酒托女”中,其餘五個年紀大的全部是初犯,沒有案底。



1999年出生,自首時年僅19歲的卿晨璟靚是唯一有“犯罪案底”的慣犯。

根據犯罪記錄,曾經17歲的卿晨璟靚已經在四川自貢因為“酒托女詐騙”而被抓獲過。

當時因為卿晨璟靚未滿18歲,逃過了刑事處罰。

我們還得感謝“盧某集團是在2018年10月”被破獲,如果太早,卿晨璟靚未滿18周歲,可能會再次逃脫法律製裁。

卿晨璟靚作為酒托女裏,唯一的一個“犯罪累犯”,絕不是‘一時失足’,重複犯罪是要進行“從重處罰”的。

叁、劣跡人員‘博取關注’的邊界在哪裏?

卿晨璟靚的“最美女酒托”案件從2018年10月有人報案,11月網絡通緝,接著用了半年的時間,全國征集犯罪線索,讓受害人固定證據。

2019年8月底,卿晨璟靚所在的盧某集團宣判,盧某作為主犯,判刑八年,卿晨璟靚作為從犯,判刑14個月。

我沒有查到卿晨璟靚刑期的具體執行時間和出獄日期。如果是正常服刑,應該是去年10月出獄。

今年11月卿晨璟靚和綿陽警方的“反詐合作視頻”上線,算上雙方接洽和拍攝周期,雙方合作應該是在刑滿釋放滿一年的關鍵節點無縫對接。

從視頻穿著來看,卿晨璟靚穿著時尚,是前段時間因為“陳漫辱華照片”而被扒出多年反華的洋品牌迪奧。

可見她的時尚品味和消費力依舊“高級”!



在卿晨璟靚“反詐視頻”引發全網熱議之後,綿陽警方顯然對洶湧的民意也有些不知所措。

當地警方的第一次回應是“甩鍋給基層”,明明是市級官方平台發布的視頻,綿陽警方說是“分局製作,事先沒有就合作報備”。

這一網絡事件的關注方推給了“地方分局”後,分局的解釋顯然又推向另一個方向:“與卿晨璟靚接洽的是反詐義務宣傳,屬於免費拍攝。”

當地“基層警局”顯然是怕社會熱議他們“花錢請”劣跡人員拍攝反詐視頻,他們不斷強調“對方是免費合作”,至少把“亂花辦案經費”的嫌疑摘清楚了。

可是綿陽警方的回應變相拔高了“卿晨璟靚免費義務宣傳反詐視頻”的舉動,有更多人將這事件往正能量的方向去引導。



首先我要亮明我的觀點,讓“在全網年輕受眾有明顯影響力”的‘卿晨璟靚’作為“正能量宣傳者”進行網絡引流,我是堅決反對的!

許多人反對我們對“劣跡人員”的上綱上線,國家與社會政策都鼓勵刑滿釋放人員融入社會,宣傳正能量,卿晨璟靚怎麽就不能當“反詐大使”呢?

人家在18歲犯了一次錯,一生就抬不起頭麽?

我的觀點是,沒有人有權利封殺卿晨璟靚出獄後的正常職業選擇,包括她開一間奶茶店,自食其力。

但是任何“協助”卿晨璟靚變相引流,引發社會關注,向網紅方向發展的道路必須封殺。

就在最近,國家剛剛嚴厲封殺了一批傳導錯誤導向的“網紅和影視圈明星”,並且堵死了影視藝人借助“直播平台”曲線翻紅的漏洞。



很多人覺得,最美女酒托,‘一輩子不打工’的偷車周某,他們是“普通人”,不是“大網紅”或者“影視明星”,因此針對網紅和影視明星的“直播禁令”,不應該擴展到他們身上。

我們看待事物,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國家為什麽無死角封殺“劣跡藝人”的複出渠道?除了涉毒等“十惡不赦”的罪行,部分隻夠“刑事拘留”,甚至隻是“道德瑕疵”不涉及犯罪的“婚姻不忠”,“學術不斷”都徹底封殺?

因為國家要杜絕的是他們的影響力,就是要用他們的“前途盡毀”來震懾普通人不要行差踏錯,“效仿犯罪”。

在對普通人的“引導性”上,明星藝人其實是有距離感的。因為隻要不是“腦殘粉”,絕大多數正常人都知道自己和明星沒有一絲關係,會走上不同的人生路。

與之相比,“最美女酒托”卿晨璟靚,“一輩子不打工”的偷車周某,對普通人的“人生選擇”更有影響力。

稍作整形或者網絡美顏的女人模仿卿晨璟靚,普通男人模仿偷車周某,都是沒有任何門檻的。

如果當上女酒托,一輩子不打工專門偷車還能成為網紅,當老板,這樣的“錯誤示範和引導”,比一百個翟天臨,吳秀波的危害更大!

許多人說,卿晨璟靚‘反詐’,偷車周某“創業浪子回頭”,宣傳離職正能量,以身作則,有何不可?

那我們拓展一下,卿晨璟靚因詐騙入罪,出獄後宣傳反詐是正能量?

那麽幾年前涉毒的柯某東,在媒體前哭訴希望“現身說法”,做“禁毒宣傳”為什麽不可以?

有人會說,涉毒是重罪,和詐騙這樣14個月刑期的從犯不可同日而語。

那麽讓吳秀波複出,宣傳“婚姻要忠誠”,先拍紀錄片,再拍電視劇,最後大電影宣傳正能量行不行?



讓翟天臨複出,宣傳“大家論文要好好寫”,打擊“學術不端”,洗滌高校“論文亂象”行不行?

讓範冰冰複出,宣揚娛樂圈和富豪階層要好好交稅,不要避稅,為我們底層和中產少繳稅創造空間,這樣的正能量宣傳行不行?

既然國家不允許“劣跡明星任何形式複出”,擴展到不允許“劣跡人員任何形式複出”,那麽這個“封殺範圍”也應該涵蓋“在網絡引發輿情關注”的罪犯,以“任何名義和手段”成為網紅。

我並不是要封殺卿晨璟靚和偷車周某的“就業渠道”,他們出獄後可以開奶茶店或者修車店成為老板。

但是他們絕對不能成為“任何意義”上的人生贏家和“正能量效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