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遭追求者砍殺案將開庭,家屬:放棄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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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從山東女碩士遭追求者砍殺案受害者周女士家屬處獲悉,案件將於10月29日上午在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4月8日,今年30歲的周女士在山東泰山抽水蓄能電站有限公司上班,慘遭公司安全管理師劉某某當著兩名同事的麵持刀殺害。起訴書顯示,劉某某先用腰包擊打周女士頭部致其倒地,又用單刃尖刀捅刺其胸腹部等部位多刀,用菜刀砍擊其頭麵部多刀,致其死亡。



讓人痛心的是,這是周女士返回工作崗位的第二天。周女士弟弟周先生介紹,事發前一個月的3月5日,劉某某曾持刀將周女士從單位宿舍帶走,一路脅迫至其青島家中,並非法拘禁2天,期間,劉某某不僅持刀恐嚇,還對其殘忍施暴。周先生稱,最後,在公司領導施壓和劉某某痛哭道歉的情況下,周家人放棄報警,周女士回家休假調整。

周先生提供的資料顯示,3月7日,劉某某寫下保證書,保證日後絕不糾纏周女士,也絕不以任何方式聯係或接觸,其父也寫下承諾書,對周家人鄭重道歉,承諾嚴格監督和管控好劉某某,不讓其再傷害周女士。



但時隔一個月,慘案發生。周先生從監控視頻看到,事發當晚,劉某某看到周女士從辦公室出來,便開車上前,當著兩名同事的麵行凶,事後自行開車離開,全程十分淡定。而此前一晚,劉某某開車從公司北門進入,到行凶現場附近繞了一圈隨後從北門出去,全程未停留。

4月20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出具鑒定意見通知書,鑒定意見為死者係胸部遭銳器創致心髒破裂、胸主動脈及肺動靜脈等斷裂而死亡。

周先生介紹,案發後劉某某要求做精神鑒定。7月8日,泰安市公安局岱嶽分局出具鑒定意見通知書,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作案時有無精神病、刑事責任能力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劉某某作案時無精神病,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9月3日,泰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等共計三項罪名起訴劉某某。

周先生介紹,姐姐2018年6月碩士研究生畢業後考入山東泰山抽水蓄能電站,是工程部唯一女工程師,但公司安全管理師劉某某在已婚狀況下騷擾姐姐,甚至在離婚後瘋狂追求,試圖掌控姐姐,比如電話騷擾、托人帶信、找領導撮合、以吃藥威脅、偷偷刪除姐姐微信裏好友等。

周先生得知,目擊行凶全程的兩位同事精神狀態一直不好,公司為他們請了心理醫生,“可想而知當時情況是多麽恐怖”。

周先生告訴記者,事發後家人非常煎熬,最近精神狀態也不是很好,該案件家屬沒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起訴,期待法院的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