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地擬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注銷戶籍 暫停銀行卡手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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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非法滯留緬北人員,盡快主動回國才是唯一正確出路!”近日,湖南衡陽多地警方發布通告稱,非法滯留緬北人員將麵臨凍結、注銷戶籍,暫停銀行卡和手機卡等懲戒。

8月21日,衡陽市衡陽縣公安局發布《關於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一批)》稱,為深入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特別是中緬邊境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央、省、市、縣開展緬北勸返工作要求,現擬對唐家陽等28名滯留緬北人員或失聯人員作出懲戒決定,以上被懲戒人員將被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一、凍結、注銷戶籍,以上人員全部依法凍結其戶口,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回國的,一律依法注銷戶口。二、暫停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五年內不得開辦新銀行卡、電話卡(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非銀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賬號;電話卡包括電信、移動、聯通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物聯網卡)。三、對滯留緬北人員本人及直係三代家庭成員,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政治審查時,一律不予通過。四、對滯留緬北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返衡,一律取消其本人及家庭相關政策性補貼(助)資金。

前述消息稱,滯留緬北人員自本通告發布後,應積極主動回國,並在入境前 7 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備。其家屬應配合勸促滯留緬北人員盡快入境回國投案自首,對於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如上述人員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國,公安機關將采取進一步懲戒和強製措施。

澎湃新聞注意到,衡陽市多個縣發布了類似公告。

8月23日,祁東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祁東擬對劉慧容等47名滯留緬北人員作出懲戒決定,要求滯留緬北人員自本通告發布後,應積極主動在9月3日前回國,並在入境前7天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備。8月28日,祁東縣公安局又發布《關於懲戒非法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第二批)》稱,擬對王勇等36名祁東縣籍滯留緬北人員作出懲戒決定。

8月24日,衡東縣公安局也發布通知稱,現擬對陽春林等16名滯留緬北人員或失聯人員作出懲戒決定,被懲戒人員將被采取相關懲戒措施。

常寧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於8月24日發布《對非法滯留緬北的二十六名常寧籍人員采取法律措施的通告(第一批)》稱,2021年5月9日,該市發布了《關於敦促緬北地區非法出入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在法律政策的感召下,一些常寧籍非法滯留緬北地區人員先後返回國內,主動講清問題,得到了政法機關從輕、減輕處罰,有的甚至免除處罰。但仍有少數人員不知悔改、執迷不悟,無視政府部門的政策宣傳和大力規勸,拖延或者拒不回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現由具有法定職權的國家機關對拒不回國的26名常寧籍人員(名單附後)依法采取以下法律措施: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凍結銀行賬戶和網銀;封停名下所有的手機卡、銀行卡等業務、依法凍結戶口;在規定時間內拒不回國的,一律依法注銷戶口、暫停本人有關政策性補貼(助)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