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網暴運動員和獻花者的巨嬰,也配談“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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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需要這種“巨嬰式愛國主義”。

各位好,昨天我在寫《吃驚嗎?你最常聽到的“最炫英倫貴族風”,都是這個德國人寫的》一文的時候,提了一嘴加拿大華裔女運動員麥克尼爾的事情。

結果有人聽了很不舒服,跟我留言抬杠:“養恩是恩,生恩也是恩,她雖然被遺棄,但也不是她反咬一口,從母國手中搶走金牌的理由,更不是在全世界麵前打中國臉的理由。號主你不是強調選擇嗎?麥克尼爾做了錯誤的選擇,憑啥不能批?”



我看了以後一時間不知怎麽反駁,這個道理就跟有人如果跟你爭辯,非說1+1=3時,你會一時之間找不到話說一樣。有些太違反常識的觀點,你一時之間反而不知該如何反駁它。

但我還是嚐試著想跟這位仁兄(看頭像是個仁兄)講一點道理:

我想反問他一句:麥克尼爾究竟能怎麽選擇呢?

當她被拋棄的時候,她還隻是個繈褓中的嬰兒。是她的親生父母狠心或是迫不得已,幫她邁出了人生選擇的第一步。

她的那對加拿大養父母,領養她也是通過了正規途徑。是他們和我國的福利院,共同替她做出了選擇的第二步。

等到麥克尼爾自己有意識、能夠做出獨立選擇的時候,她已經變成了一個完全的加拿大人。學遊泳是她實現自我、報答養父母、(或許還有)為她的祖國加拿大爭光的一種途徑,這都是人之為人很自然的選擇,怎麽就成了對我們“反咬一口”了呢?

更何況“從母國手中奪走金牌”的這個罪名也是站不住腳的。

的確,麥克尼爾在泳道上以毫末之差擊敗了中國選手張雨霏。讓後者痛失金牌。但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一個常識是:奧運會的獎牌不是頒發給國家的,而是頒發給運動員個人的。

嚴格說來,國家在奧運會賽場上獲得的榮譽其實隻是“沾了”獲獎運動員的光。

誠然,我國媒體在報道中長時間喜歡說“xxx運動員又為中國掙得了一枚金牌”,這個說法其實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從根子上講,奧運的精神是“更快、更高、更強”。請注意,這個三個詞都不是形容國家、民族或某個群體的,而是形容個人。人的自我實現、彼此競爭和交流,其實才是奧林匹克精神所追求的最高宗旨。

所以,麥克尼爾即便是“搶走”了金牌,那也隻是從張雨霏個人那裏搶走的。不管中國對麥克尼爾有沒有“生恩”,她和張之間有的這樣隻是運動員個人之間的競爭,不存在她是否傷害“母國”一說。

而且,就算麥克尼爾自認是個中國人,她與張雨霏之間也要爭上一爭。

這個道理就跟過去(沒改規則前)咱中國在奧運乒乓決賽賽場上經常上演本國選手“內戰”一樣。咱媒體的報道中經常會輕飄飄的說上一句“xx和xx成功‘會師’決賽。”說的好像雙方在決賽賽場上可以握握手不打了一樣。

但事實上,如果拋開“讓球”不談,這種“會師賽”往往會打的更凶——道理還是那個,因為奧運金牌其實是頒給個人的,運動員爭的是自己的榮譽。觀眾可以忘記,運動員記得可牢靠著呢,能不能拿一屆奧運冠軍關乎他們很多人未來的人生走向。



於是我寫了很長的文字,試圖把這個道理給這位讀者講清楚,但發出去時,發現他已經把我給他上牆的留言刪了……

這很好,看來不用我說,他也知道他的疑問很不妥,省的我費這番口舌了。

但麥克尼爾奪冠之後,類似的網上言論其實不少,昨天我還在網上看到了這樣的:



我覺得對這種言論,我都恥於跟他在“中國人”的層麵討論問題,我隻想問題一句:先不論是不是中國人,作為一個人,一個有良心的人。在看到這樣一個身世悲慘的棄嬰時,難道不應該希望她接受更好的教育、過更好的生活、取得更多的成就嗎?你怎麽可以在這裏煞有其事、一本正經的出謀劃策,給她們謀劃一條“餓不死就行”的道路?

出這種主意的人到底是什麽心態呢?我想了很久,心中冒出了兩個字:巨嬰。

是的,這種人其實是用“偽愛國主義”繈褓包裹起來的巨嬰,他們像心理發育不成熟的嬰兒一樣極度心理發育不健全,以自我為中心。外界的信息稍不如意,他們就會做出過激的非理性言行、使用類嬰兒般的方式來抗議。麥克尼爾的出現讓他們不爽了,他們就試圖用攻擊、謾罵來消除這種不爽,因為這個女孩對他們來說,不是個人,而是一種讓他們覺得礙眼的“事物”,就想嬰兒會隨意砸不稱手的玩具一樣,他們隻追求將這個“事物”解決掉,就可以了。

其實不僅對麥克尼爾這個“前同胞”是如此,這種人對我們這些“現同胞”也是相似的一套做派。

射擊選手王璐瑤失手沒有拿到獎牌,發了個自拍說“3年後再見”,就被這幫人噴的焦頭爛額,小姑娘不僅從這些“同胞”那裏得不到絲毫安慰,還被成百上千次的惡語中傷。



乒乓球混雙被日本隊“虎口拔牙”,沒有拿到金牌,有人立刻跑到教練馬琳的微博下麵狂罵,質問他“是不是傻子”。



國貨服裝品牌鴻星爾克給河南災區捐了價值五千萬的物資,更不得了,網上立刻有一批人組成“糾察隊”,到其他國貨品牌那裏去挨家挨戶的“逼捐”,他們衝入這些品牌的直播間,質問甚至辱罵主播,不把人家罵的痛哭告饒、甚至停播下線不算完。



靠罵人家女主播是“馬蓉”體現你們的“情懷”,你們很勇啊。

甚至,這些人不僅不輸出對同胞的愛,還要構陷其他人對同胞的愛。鄭州地鐵積水事故死難者頭七,有些民眾自發的在地鐵口擺放鮮花以示紀念。



但立刻有人煞有其事的分析,說“事出反常必有妖”,暗示是xx勢力的陰謀。



我覺得最後這個帖子,尤其是那句“事出反常必有妖”,特別形象的反映了這些巨嬰的心態。他們心裏一定特別奇怪:不就是死了幾個人嗎?你們這些人跟他們非親非故,獻什麽花啊?……對,你們一定是受了xx勢力的指使!

所以這些人不是智商上欠費,他們是在心理上失能,他們壓根就沒有把他人當同胞來愛的那種能力。同胞被遺棄了,他們覺得“餓不死就行”。同胞在災難中罹難,他們覺得“死就死吧,不值得悼念。”

可是如果被遺棄的同胞改換國籍,“奪走金牌”;死難的同胞有人聚集悼念,“有礙觀瞻”。他們立刻就會憤怒的跳腳,並打著“愛國主義”的旗號大張撻伐。

理由其實無他,因為這樣的消息破壞了他們身為巨嬰的“全能幻想”,所謂集體在他們那裏本不過就是寄托其“全能幻想”的一具軀殼。在這種幻想中,他們把國家想象成自己的延伸,奧運會上金牌想拿多少拿多少,想來什麽是什麽。就像阿Q把自己幻想成革命者,想什麽來什麽,愛誰就是誰一樣——阿Q熱愛的當然不是革命,而是他幻想中身為“革命者”所享受的、有類嬰兒的全能感。



麥克尼爾、王璐瑤、馬林、給非鴻星爾克國貨帶貨的主播、鄭州地鐵裏的死難者,所有這些人,無論是前同胞、現同胞,活著的同胞,還是死去的同胞,巨嬰們其實都不愛、也都不再乎。他們向這些人宣泄情緒的理由也很簡單,就像一個嬰兒對一個膽敢“忤逆”他的玩具,會使出最大的力氣去摔打,力圖將其撕碎一樣。在“愛國”的旗號下,網暴他人者隻是在想找一個旗號來發泄他們的原始情緒。

可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是,這樣的巨嬰,真的會有“愛國”這種複雜的感情嗎?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一再闡述過,愛國其實是一種很高尚的情操。一個人必須首先愛自己的家人、親戚、鄰人、鄉裏……這樣一圈圈擴展下去,最終才能擴展到對整個國家的愛。

可是對於一個巨嬰來說,別說一個國家14億的同胞,他們連自己身邊最親近的家人可能都不會愛。愛他人是巨嬰們沒能發育出來的一種感情,巨嬰真正愛的人隻有他們自己。

所以說一個巨嬰能夠愛國,就像說一個瞎子視力1.0一樣,是個笑話——而盲人沒有視力,巨嬰沒有愛的能力。

這個道理,咱們中國人本來是很懂的,傳統社會說“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一個人,首先必須對父母有孝,對兄弟有悌,對朋友有義,對愛人有情。而後君主才能指望他忠君愛國。這背後的潛在邏輯,就是人需要通過對一個個他人的愛,證明他有愛人的能力,而後才能奢談愛國。

我們應該回憶起這個古老的準則,今後但凡有人再以“愛國”的名義,行不愛他人之實,我們可以先問他們兩個問題:

第一,既然你號稱愛國,那你還愛不愛那些被你們網暴、辱罵、構陷的同胞?

第二,如果連一個個活生生的同胞你都不愛、不尊重,那你所謂愛國,究竟愛了個什麽?

還是說,你其實就是個除了自己,誰都不愛的巨嬰?

全文完

PS:    今天的配樂,是《行星組曲·木星》,願您喜歡。

本文3200字,感謝讀完,喜歡請三連,多謝。

Laobai1980 發表評論於
醜陋得隨時不怕丟人現眼!直把愛國當成生意!
上海毛毛 發表評論於
發現一幫監獄裏的,那麽早就被管教趕起來了,想減刑真不容易,嗬嗬。管教給你的稿子,你打錯了一個字。別減不了刑,還要加刑。嗬嗬。
xyz99 發表評論於
這種聲音能被聽到,就說明隻有他們配愛國
5mslj 發表評論於
愛國是生意,尤其以觀察者網和它養的一幫網紅為典型
旁觀者XWY 發表評論於
納粹愛國,喪失人性。
OldPortland 發表評論於
The party-state released a large number of so-called patriotic boxers, but they were actually digging holes for themselves. In the party-state, there are no individuals, only parties and party members.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黨國教育出來的典型人格。
深不可測 發表評論於
希望加拿大多多收養,多做好事,減輕加拿大教會虐殺原住民的惡劣情況。
nanoptics 發表評論於
愛國現在是門生意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不過中國人至少沒有人認定地是平的,還屬於可以溝通的人。
chichimao 發表評論於
共黨就是使人喪失人性.隻為黨賣命 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