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文身、金鏈子、恐嚇、暴力、涉黑…催個債,隻能來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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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洪偌馨 董雲峰

金融就是經營風險,有風險就有壞賬,有壞賬就有催收。所以,催收是金融行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無視催收會帶來極其惡劣的外部性——縱容失信者,這將惡化金融市場的土壤,因為壞人會更加肆無忌憚。

建設一個強大且規範的催收行業,不僅是減少金融損失、提高金融行業利潤率的需要,也是強化信用意識、淨化市場環境的需要,對中國金融市場的健康長遠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長沙,永雄集團總部。這家做催收業務的公司,前身是一家律師事務所。圖 / 視覺中國

有個比喻很貼切,催收就像排水係統。在車水馬龍、燈紅酒綠的背後,離不開排水係統,這也是衡量一個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標尺。在國內,許多城市基建 " 大躍進 ",地鐵、高架建個不停,但是對地底之下的排水係統缺乏重視,一到降雨量多的時候,下水道就會掉鏈子。

這像極了催收行業如今的命運:金融體係不斷膨脹,資產負債表越來越漂亮,國有大行在國際名列前茅,而催收行業卻被高度邊緣化,根本上不了台麵。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裏,催收行業甚至沒有姓名,被歸入其他行業。

無名分必然無規則,也就亂象叢生。尤其在互聯網消費金融興起之後,催收行業進入野蠻生長階段,多次引發輿論炮轟,最終在現金貸整治大潮中被嚴打,全行業遭受重創。

催收行業何去何從,也是留給監管部門的挑戰。

沒有姓名的行業

在金融領域,不良資產的產生是必然的,要處理這些壞賬,催收是一種常見手段。

盡管金融機構都有自己的貸後管理團隊,但是鑒於催收業務的複雜性,出於成本和管理等方麵的考慮,它們通常需要與第三方催收機構合作,尤其那些逾期時間比較長的壞賬。隨著我國金融業的迅速擴張,累積的不良資產越來越龐大,催收行業快速發展起來。尤其是信用卡業務和消費信貸的發展,給催收行業創造了巨大的生存空間。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20 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 319.7 萬億元,同比增長 10.1%;2020 年,銀行業共處置不良資產 3.02 萬億元,截至 2020 年末,不良貸款餘額 3.5 萬億元,較年初增加 2816 億元。在銀行體係之外,還有成千上萬家的小貸公司、擔保公司、保理公司等非銀機構,它們的業務更加下沉,因此壞賬風險更高,也就更離不開催收。

既然催收如此重要,催收市場如此龐大,那麽我國催收行業現狀如何呢?

很遺憾,直到目前為止,我國不存在以催收命名的機構,這個行業並沒有得到官方的正式認可。催收機構多以商務谘詢、信息科技、服務外包等名稱存在。根據國家統計局 2019 年新公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這份長達 222 頁的文檔裏,壓根找不到 " 催收 " 二字。在實踐中,催收行業一般被歸類為第 72 大類中的第 7299 項 " 其他未列明商務服務業 "。

既然連名分都沒有,也就沒有正式的監管部門,沒有成文的法律法規。當需求爆發之後,這個行業必然走向無序的野蠻生長,悲劇命運也就在所難免。

由於缺乏官方統計數據,從公開資料來看,目前全國市場上約有數千家各式各樣的催收機構,從業者至少數十萬人。

在遭遇監管嚴打之前,催收行業的處境就很不妙。談及催收,很多人的第一印象,或許是光頭、文身、金鏈子,由此聯想到恐嚇、暴力、涉黑 ……

人們甚至壓根沒有將催收視為金融行業的一部分,至於催收從業人員,更是無法享受到其他金融崗位所獲得的社會地位及收入水平。除了無名分、無監管,這個行業的悲慘之處還在於,長期以來中國金融業過度依賴貸前和貸中風控,但對於貸後風控以及催收的重視力度還遠遠不夠。

久而久之,從業者素質參差不齊、手段粗放、效率低下成為普遍存在的問題,過度催收乃至暴力催收並不鮮見,催收變成了金融領域不可細說的敏感地帶。

亂象與生存

催收行業的大爆發,歸因於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從 P2P、校園貸到現金貸,催收行業隨之迅速膨脹起來。

這些互金平台主要麵向信用資質較差的客群,因此壞賬率高企;與此同時,它們大多沒有金融牌照,缺乏強有力的法律保護,對借款人的威懾力遠不及銀行等金融機構,這進一步加劇了壞賬壓力。

在此背景下,互金平台高度依賴催收機構。某種意義上,它們需要通過催收彌補風控的粗糙,催收在整個風控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於是,互金行業與催收行業,兩個同樣缺乏名分、缺乏監管的行業緊密聯結在了一起,造成了更可怕的亂象。從 2016 年以來,關於暴力催收的新聞屢見不鮮,而且往往伴隨著大學生、自殺等關鍵詞,一次又一次在社會上引起公憤。

能夠預料到的是,監管嚴打接踵而至。

2017 年 4 月,銀監會發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做好 " 現金貸 " 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2017 年 6 月,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對涉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 2018 年中央發起 " 掃黑除惡 " 之後,公安機關大舉介入,真正的暴風雨降臨了。



▲ 2018 年 8 月 27 日,山東德州,掃黑除惡宣傳標語。圖 / 視覺中國

2018 年 5 月,銀保監會、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嚴厲打擊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

此後,圍繞 " 暴力催收 " 的一係列整頓行動不斷升級,各地不斷傳出有催收公司被一鍋端。這場行動一直延續並貫穿了整個 2019 年,其中一個標誌性事件是:10 月 22 日,港股上市的 "51 信用卡 " 被曝因委托外包催收公司使用軟暴力手段催收債務而被警方調查。

經過 2018~2019 年的整肅,催收行業基本半死不活,從業者噤若寒蟬,原本常用的殺手鐧——轟炸通訊錄、P 圖恐嚇等手段均被明令禁止,這也直接影響了互金行業的壞賬率與盈利狀況。

隻不過,這種運動式的嚴打,治標不治本。畢竟,金融業還是離不開催收這一環。

這時候,另一種極端情形出現了。

" 反催收 " 趁火打劫

既然催收行業被摁住了,一個為逃廢債而生的特殊行當——反催收,興起了。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金融整治的持續加碼,新金融機構的發展環境日益惡化,催收環節更是遭受重創。

有組織、有體係的反催收勢力趁機崛起,一條灰色的反催收產業鏈隨之形成,乃至吸引了一些原來的催收從業者加入。這些反催收組織獲客有道,充分利用互聯網平台,以各式各樣的手段觸達潛在用戶。而所謂的智能算法推薦,大大提高了它們的獲客效率。

在反催收組織的教唆和引導下,越來越多的借款人走上了惡意違約之路,反催收組織則從中收取服務費以牟取暴利。比如它們會故意激怒催收人員,以 " 釣魚 " 方式獲取不當催收的證據,並利用第三方投訴平台,動輒扣上套路貸、暴力催收等帽子聚眾造勢,再加上某些自媒體的煽風點火,新金融機構損失慘重卻有苦難言。雪上加霜的是,新冠肺炎疫情又給這些反催收組織帶來了新的 " 抓手 "。

2020 年 1 月 31 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其中第四條提到: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還有第十四條提到:要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報送,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

一條為延後還款開了口子,另一條為逾期不上征信開了口子,出發點都是好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但在客觀上給新金融機構埋下了大雷。如此一來,催收更難做了。在反催收組織的推波助瀾之下,大批借款人拿著偽造的醫療證明或者工作證明,以疫情為借口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信用文化被進一步敗壞掉了。罪惡當道,壞人得誌,必然會刺激更多借款人以及潛在借款人走向失信,這才是行業不可承受之重。

當此之際,一些從業者建議金融監管部門聯合網絡監管部門,開展 " 互聯網金融環境淨化行動 ",讓反催收組織的不法行為在互聯網上失去立足之地。在立法層麵,他們呼籲加大對反催收行為的懲戒力度。建議參考刑法中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和 " 信用卡詐騙罪 ",對於幹擾正常金融秩序、教唆和引導消費者違約的行為予以嚴懲。此外,還需要盡快將合規的數字信貸全麵納入征信體係,徹底提升借款人的違約成本。

互聯網金融也好,金融科技也好,都不是法外之地,對從業者如此,對消費者更是如此。

歸根到底,在數字信貸日漸發達的今天,我們期待數字信貸能夠像傳統的銀行信貸那樣,獲得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監管待遇。

令人欣慰的是,2020 年年初,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協助上海市公安局破獲了一個職業投訴人犯罪團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表態稱:消費者應通過合法合理的途徑反映訴求,不可采取纏訴、重複惡意投訴等方式非理性維權。

還有未來嗎?

催收不可或缺,但是誰來給名分,誰來負責監管?

在國際上,美國是催收行業發展最早、立法也最早的國家。1977 年,美國國會就通過了《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FDCPA),從債務催收主體、債務催收行為以及執行機製三個方麵確立了一套完善的債務催收行為監管法律製度。此後,英國、日本、德國等國家,也相繼仿效美國,製定了關於債務催收的法律法規。

在我國,盡管催收行業的整體規模和影響力已經相當之大,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國催收行業仍然沒有可供遵循的相關法律。

2019 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委員王貴國提出了《關於加強債務催收行業自律的建議》。他認為,破解中國債務催收行業困境的根本出路,是推動行業立法。而組建催收行業協會,發起成員內部自律,並由此配合和推動行業立法,這一路徑或是催收立法的最佳模式。問題是,要想注冊正規的行業協會,需要先過民政部這一關,如果沒有市場監管或者金融監管部門從中協調,可能性微乎其微。

要想打擊、破壞一個行業,並不難,也不需要很久,但是要想建設、扶持一個行業,需要很長時間,也需要克服很多困難。除了監管問題,催收行業自身在作業方式上就麵臨著空前的挑戰。

傳統的信貸業務,主要是企業貸款和相對大額的個人抵押貸款,但隨著互聯網金融與金融科技的興起,小額、分散的無抵押貸款在近年來迅速放量。

這帶來的一個首要問題是,傳統的、依賴人力的、偏重線下的催收方式,並不適用於小額、分散的無抵押貸款業務。單從成本的角度來說,傳統催收就無能為力。哪怕不考慮成本,從技術和能力的角度,傳統催收也跟不上了。

債務人群體的變化也不容忽視。隨著消費升級與普惠金融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普通大眾群體成為債務人,其中大部分又是低齡的 90 後乃至 00 後人群,傳統的催收還能適用於這些新生代人群嗎?

更重要的是,以 " 掃黑除惡 " 的名義,不正當催收受到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強力整治,很多原先的灰色操作手法,現在被列入了禁區。這意味著,催收行業急需洗心革麵,這不僅是發展的問題,也是生存的問題。對此,既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盡快出台,也需要更多借助技術手段。

總而言之,隨著消費信貸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催收行業扮演的角色將越來越重要,催收行業隻有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進行科技創新突破,才能等到被正名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