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男子發現自家被隔壁商場攝像頭“包圍”,直呼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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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西麗路光輝大廈的楊先生向南都“記者幫”反映,1月18日,他發現住所樓棟對麵的西麗廣場外牆突然新裝有多個攝像頭,正對著家裏臥室、廚房、衛生間等窗口。楊先生感到隱私權受到侵犯,要求對方整改,希望記者幫關注。

  記者走訪:商場攝像頭正對居民臥室

  1月21日上午,南都記者來到西麗廣場實地走訪。楊先生居住的小區樓層僅有6層,與西麗廣場相隔一條商業街。通過觀察,記者發現,西麗廣場南側外牆頂端裝有4個攝像頭,分別朝著不同方向,幾乎全都“聚焦”於楊先生所居住小區北側房屋的窗戶。

  

  

  對準楊先生家臥室和廚房的攝像頭。

  楊先生家的一間臥室、廚房、衛生間均在拍攝的範圍內,他認為西麗廣場的攝像頭設置非常不合理。為此他曾向社區居委進行投訴,“商場管理方給的回應是為了監控高空拋物而設置這組探頭,但我不能接受這種方法,他們裝探頭的時候也沒有和小區居民溝通過。”

  對於商場管理方“監控高空拋物”的說法,楊先生稱,他並未見過小區鄰居有拋物行為,也不認可這樣的行為,“樓下的商業街上,深夜經常會傳來大聲說話、桌子移動等噪音,幹擾居民休息,可能有不滿的居民做出一些過激行為。”楊先生說,對於噪音問題,小區居民已投訴多次,但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當天上午,記者隨機采訪發現,部分居民還未注意到自家已“被監控”,對攝像頭的作用也並不知情。

  

  對準隔壁小區的三個高清攝像頭。

  

  第四個攝像頭位置更高更隱蔽。

  商場:安裝攝像頭是“無奈之舉”

  在西麗廣場管理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向南都記者表示,安裝攝像頭“實屬無奈”。她解釋稱,由於商場經營需要,他們會在商業街舉辦活動吸引顧客,但經常因此遭到隔壁居民拋物、潑水幹擾。“上周六(16日)下午,商業街正在舉辦活動時,一盆水就從隔壁潑了下來,我們直接報警了。”但由於缺少關鍵證據,最後也不了了之。

  至於攝像頭的角度是否侵犯到住戶的隱私,該工作人員表示,“我看過監控了,看不到臥室裏麵的。攝像頭拍的是整棟樓的窗戶,以便再出現拋物行為的時候,厘清責任方。”

  監控畫麵:居民窗戶清晰可見

  隨後,記者在監控室看到了涉事攝像頭的拍攝畫麵。記者發現,四個攝像頭均為高清攝像頭,在夜間也有良好的成像效果,基本能看清楊先生小區北麵的所有窗戶和房間,甚至能清楚看到個別房間開燈後的情況,如果該房間恰好開窗又開燈,居民的隱私幾乎暴露無遺。

  對於記者指出的問題,西麗廣場工作人員表示將立刻調整攝像頭的拍攝角度,並將調整情況告知楊先生。

  

  攝像頭拍攝的畫麵,如果居民房間恰好開窗又開燈,隱私便會暴露無遺。

  
最新進展:大部分攝像頭已調整角度

  21日下午,楊先生告訴南都記者,西麗廣場管理方已經調整好三個攝像頭的角度,拍攝角度不再直接朝向居民樓,但仍有一個攝像頭尚未調整。他表示:“調整以後我就放心多了,感謝記者幫的關注和介入。”

  

  21日下午,大部分攝像頭已調整角度(報料人供圖)。

  專家看法:維護權益不能逾越法律底線

  廣州市人大代表高玉華認為,西麗廣場管理方的做法,已超出合理的取證範圍,“應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做取證措施,而不能以侵犯鄰居的隱私為代價。”她建議,高空拋物攝像頭的設置,應當經過慎重思考,且告知涉及的各方以及社區、公安等部門,做好備案工作。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公益律師廖建勳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管理方加裝高空拋物攝像頭的行為本身是合法或值得表揚的,但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線。你可以裝,但不能因此侵犯公民的隱私權,更不能對著別人的臥室或窗口。如果證實這些攝像頭是對準了小區居民臥室的,應當對攝像頭的位置角度進行調整。”

  廖律師還表示,《民法典》規定了禁止高空拋物的行為,但對於監控高空拋物的配套設施尚未做出明確規定,“我們呼籲立法機關對此類問題進行細化,什麽樣的情形,什麽樣的情況下應該裝監控?監控裝在哪或者如何安裝?這牽涉到業主 共同利益和業主個人隱私兩方平衡的問題,最好通過立法的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