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以為低價買房撿了大便宜,結果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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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意向金、中介費、保險費、稅費 ...... 家住杭州臨安的小方為了購買 " 低價房 ",陸續向中介戴某支付了 48 萬元,但 9 個月過去了,小方連房產證都沒看到 ……

第一計:低價誘惑

事情還得從 2020 年 4 月說起,小方想在青山購買一套房子,通過朋友介紹,他認識了本地中介戴某。加了微信後,戴某稱自己手頭的房產資源很多,並向小方發了幾套房子信息,其中有一套小戶型房子勾起了小方的強烈興趣,是一套 89 平方的毛坯房,因為房東急著出售,原價 160 萬,現價 136 萬。接著,戴某讓小方轉 2 萬元意向金給他,並告訴小方 2 萬元可以抵扣在房子的首付款裏。因為小方很心動,立即轉了 2 萬給戴某。

第二計:單方合同

2020 年 6 月初,戴某和小方將房子價格談妥,戴某告訴小方房東李女士遠在北京無法到現場簽訂合同,小方可以在協議上先簽字,等房東回來了再讓其簽字。小方非常相信戴某,簽完字後,小方通過支付寶轉給戴某 8 萬元定金。



為了讓小方更相信自己,戴某還讓小方提供了戶口本照片、身份證複印件、收入證明、工作證明、征信報告、銀行 6 個月流水等材料申請房屋按揭貸款。接下來幾個月戴某先後以稅費、傭金、首付款等各種理由,要求小方支付多筆資金,包括前麵的定金共計 48 萬元整。



第三計:步步拖延

" 房子還沒滿 2 年,11 月底才到。"

" 房東正在離婚,還要一個月可以過戶。"

" 我在外地出差,等我回來再辦理。"

之後小方多次要求見房東,都被戴某以房子有產權糾紛、自己在出差等理由拖延,小方心中逐漸起疑。

2021 年 1 月初,小方再次和戴某聯係,發現對方徹底失聯,於是小方立即到臨安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報案。刑偵民警章徐君受案後,通過深入偵查,確定戴某有作案嫌疑。1 月 14 日下午,民警在臨安某賓館內將戴某成功抓獲。



" 當時我急需用錢,覺得小方信任我,還沒有購房經驗,我就一步步騙他了。" 坐在審訊室的戴某如是說。經調查,戴某,本地人,今年 34 歲,臨安某房產中介。他利用小方對房產交易的流程不熟悉,騙取小方 48 萬元,用於還債和日常開銷。被抓時,戴某已經身無分文。



戴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臨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