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貪官用一套房專門藏贓物 一櫃子愛馬仕 沒穿出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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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買了一套房子,專門藏匿贓款贓物;

  整整一櫃子的愛馬仕絲巾,一條大概在三千到四千左右;

  名牌包40多個,最貴的40多萬;

  收受大量的黃金製品、麝香、名貴特產等。

  2021年1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深度調查》的視頻和文字內容,這些場景均是披露的原青海銀行董事長、行長王麗的貪腐情況。

  該調查顯示,王麗也是強人貪腐的典型,“人前”的王麗業務能力強,受人欽佩,“人後”的王麗卻是極其貪婪。從受賄數額來說,大的是二三百萬單筆受賄,但小的十萬塊錢也有,隻要有人給她送錢她就收。

 “說到奢侈品,我現在覺得人生最大的奢侈品,自由、工作和親情”。鋃鐺入獄後,王麗醒悟過來,但是為時已晚。

  2019年9月,時任青海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巡視員的王麗落馬。2020年2月,王被開除黨籍、公職,6月因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訴。

  長期在一家機構任職

  公開簡曆顯示,王麗出生於1962年12月,河北省河間市人。剛走入工作崗位就進入了中國人民銀行西寧分行工作。從2005年起,王麗任西寧市商業銀行,也就是現在的青海銀行行長,2008年任董事長。至2018年7月卸任,王分別擔任銀行行長達12年、董事長10年之久。

  在期間,王麗也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紀檢部門也確認,從青海銀行剛開始籌建時資產規模隻有10個億,到她離開的時候資產規模達到了1000多個億,部分指標在全國商業銀行中名列前茅,王麗曾經在青海銀行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目睹“金融圈”部分企業老板、所謂“金融大鱷”出手闊綽的揮霍後,王麗的思想開始逐步發生變化。

  青海省紀委監委第三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尼於鶴雲表示,包括開會,給一些所謂的會議補貼或者是禮金,以這種名義給的,一出手就是幾萬歐元,甚至是幾萬美金。她拿到手裏的時候,覺得自己所謂的收入,好像跟自己建立起來的、取得這種價值不匹配。“她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的就是:‘我從門裏離開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就像一個土鱉一樣。’這是她說最早心理失衡,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王麗在自我懺悔中也表示,“自己在整個的事業發展過程當中,是有些自我膨脹的,我把銀行的這種發展,更多的在別人的恭維、別人的吹捧下,當成了自己的本事,當成了自己的能力,實際上這是組織給予的平台、組織給予的權力”。

  在王麗“金屋藏寶”的同時,她還在偽裝起另一張麵孔。讓尼於鶴雲印象最深的是,王麗說她以前有一條褲子要改,讓她的助手(幫忙)。也不是什麽名牌的褲子,她說穿著還合身。但是她所有斂到手的這些奢侈品和服裝等等,她幾乎就沒穿出過她自己那間屋裏的。

  此前曾多次被查

  據介紹,王麗在金融機構工作多年,人脈資源廣,此前又經過多次函詢及核查,部分舉報內容被舉報人在網絡上公開,導致王麗已有心理準備,對有關問題也考慮了應對之策。

  2013年,青海銀行由王麗主導的兩筆貸款,貸款本金是3.7億元,這兩筆貸款在發放之前就存在重大問題,但在王麗的安排下,全部予以辦理,發放之後貸款一直未能收回。

  到了2017年,省紀委對此問題再次核實,並將相關線索向公安部門做了移交,同年接受貸款的老板被公安機關以涉嫌貸款詐騙犯罪立案偵查。到了2019年,在司法機關同步調查的基礎上,紀檢監察機關迅速行動,展開了細致的調查,並通過貸款辦理環節中的主要經辦人員鎖定了王麗涉嫌濫用職權的事實。

  青海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副主任高巍表示,“因為這次我們也吸取了前麵的一些教訓,我們切中了她的兩個關係人,這兩個人我們圈定為是她的身邊人。我們從這個角度入手,既可以迅速接近這個案件的真相,我們又可以不驚動她”。

  2020年2月21日,青海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對王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通報中表示,王麗工作上無視組織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濫權妄為,給國有資產造成巨額損失;生活上自我放縱,追求個人名利和物質享受,甘於被“圍獵”;經濟上貪欲膨脹,將國有金融企業視為個人的“提款箱”,設立“小金庫”,隨意支取資金歸個人使用,違規將國有資金挪作他用,為他人謀取利益;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在貸款發放、工程項目建設、職工招錄等方麵,大搞權錢交易、以權謀私,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青海省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副主任 高巍表示,針對青海銀行存在的問題,我們也向咱們的青海銀行,也發了監察建議,同時把監察建議抄送了國資委、央行、銀保監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