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有妻子的轎車一頭紮進水塘,丈夫卻拒絕他人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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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老頭子!不好了!出大事啦!”2016年7月18日淩晨3時20分左右,一陣尖銳的喊叫,撕破了月夜的寧靜。

這天晚上,安徽省宣城市去往古泉鎮宣城技術開發區宣九線的一條寬敞公路上,車輛稀疏,人聲靜謐。老張和妻子像往常一樣,走出家門,穿過團山加油站,去往對麵的水塘收蝦籠。老張帶著一個氧氣泵、一根竹竿和一個水桶走在前麵,妻子跟在他後麵,打著手電筒給他照亮。突然,隨著一道亮光從遠處襲來,從水塘靠近公路那一側開來一輛私家轎車,居然直接一頭紮進水塘裏!

車子衝入水塘的聲音特別大,從聲音判斷距離老張夫婦也就幾十米的樣子。老兩口趕緊扔下手頭的活兒,匆忙地跑到汽車落入水塘的那一邊。

“我在這邊看看車上有沒有人需要幫忙,你去對麵的加油站借個電話,趕緊打電話報警!”老張順手撐著捕魚用的竹竿,探著身子從岸邊朝水塘裏慢慢下移。

“有人掉進水裏了嗎?能聽見我說話嗎?”老張扯開嗓子喊了幾聲之後,突然,一個黑色的身影從水裏鑽了出來。

“人掉水裏了!我剛把我兒子救出來,你先幫我抱著,我老婆還在水裏麵,我下去救她!”月色的水塘邊上,因為視線不好,老張本能地伸手接過了落水男子遞過來的孩子,幫他抱著,回到岸上。

“小夥子,我這裏有個竹竿,你拿去讓你老婆抓住,說不定能把她拽上來。”

“小夥子,這時間也有一會兒了,救人要緊啊,我年輕的時候當過兵,要不我把你孩子放在岸邊,我和你一起下去救她。”

“小夥子……”

老張著急忙慌地、不停地和落水男子說著自己能想到和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不管老張怎麽著急、怎麽叫喊,那個落水男子隻是淡淡地說了句,“不需要,我一個人行,不要兩個人搞,我一個人搞就行,人在水裏沒有多重,你幫我把娃娃看好就可以了”。

“那你小心點,別讓你老婆把你抱住了哈。”老張叮囑水中的男子,擔心兩個人一起沉入水中。

老張還聽見一個女人在水裏說,“我不抱他”。

而後,老張聽到那個落水男子說:“你抓我臉幹什麽?”之後,就聽見一陣啪啪啪的打水的聲音。一會兒,打水的聲音結束了,就聽見那個男子說:“人沒有了,摸不到了。”

老張站在岸邊,指揮落水男子說:“趕快紮猛子下去,到水裏摸一下。”於是,落水男子紮猛子潛到水裏摸了一會兒,說道,“找不到了。”

老張著急地說:“換一個地方摸嘛!水池也不大。挨個地方摸一下。”於是落水男子又去摸,但是,他沒有紮猛子,而是用腳在水裏試探著。他繼續在水裏各種試探搜索著,但始終沒有再摸到那個女人。

等落水男子把水裏的女人撈到岸上,放到地上時,民警和120急救車都來到現場了。

“人已經不行了。”醫生檢查落水女子後說。

很快,火葬場的人直接把撈上來的女子裝到裹屍袋子裏抬到了火葬場的車上。那個孩子隻有兩個月大,一直睡在老張的懷裏,蜷縮著身子,一聲不吭。老張看著那麽小的孩子,心裏一陣難受,把孩子交給了女護士。

“謝謝您的救命之恩。我給您磕頭了。”落水男子跪在地上,給老張磕了幾個頭。

活生生的一條人命眨眼間就這樣沒了,望著給自己磕頭的落水男子,老張心裏很不是滋味。他心想,水塘本來並不是很深,在車子落水後,這個落水男子要是第一時間同意自己下水營救那個女人,人或許還能有救。

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接到老張妻子的報警電話後,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消防官兵和醫護人員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在對現場進行細致勘查後,交警支隊一大隊事故中隊長靳冀帶著輔警小張準備回到大隊做事故材料。

“你有沒有發現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靳冀和小張一起研究案情問道。

“我感覺,這裏麵有些問題挺奇怪的。”小張說,“第一,我感覺這個男子的表現不正常,在醫護人員進行急救的時候,他不但沒有守在一旁,反而自己跑到救護車上坐著。咱們以前處理類似交通事故時,正常人遇到這個情況,早就崩潰了,要麽號啕大哭,要麽悲痛欲絕,但我從他臉上看不到他有多麽悲傷和難過。”

靳冀說道:“你說的這些情況,我也看出來了,憑以往的經驗,我感覺這事不簡單。第一,事故當事人說自己是和老婆帶著小孩去南京看病,為什麽要選在淩晨這個時間點出發?出發的方向也不合情理,去往南京的人,大都不會選擇這條又繞又偏的路。第二,我仔細觀察了現場,在水塘靠近公路的這一邊,岸上每隔一兩米都種有比較高大的樹,可是,唯獨車輛落水的地方,兩棵樹的距離比較遠,有五米左右,這人的車子正好順著這個間隙衝入水裏,非常巧合也很蹊蹺。第三,當事人說他是因為看見右邊有人突然竄出,心急之下打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落水的,但按照常理來說,假如你右邊出現緊急情況,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往左邊打方向,不是嗎?”

靳冀繼續分析,“當然,真實的情況,我現在還說不準,這需要進一步的偵辦證明。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事故現場圖你也做好了,拍照片時,你有沒有發現,路麵上除了幾片被風吹落的樹葉,是不是少了些什麽?”

“沒有刹車痕跡!”小張回答。

“是的,我和李德亮大隊長一起複勘現場的時候,我們再次仔細查看了現場,李隊長發現車輛在落水前碾壓草叢的痕跡異常,碾壓痕跡不符合緊急避險製動痕跡,現場的草皮並未翻起,而是呈現倒伏狀,這說明當事車輛並未采取製動措施,就是說,開車人很可能是故意開進水塘的,有放任的嫌疑。而且這個車子出事的時候,車子的燈光是熄滅的,車輛的車窗有縫隙,車上的鑰匙也不在車上,這都不正常。其他類似事故中,車輛大燈一般都會亮很久,車窗一般都是封閉的。鑰匙在駕駛人口袋裏,這也不正常。按照常理判斷,駕駛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根本無心再去關閉車燈、拔掉車鑰匙。”

更蹊蹺的是,一個保險公司的人和靳冀提到,女性死者在出事前10多天才投保了巨額的人身保險,保金達到了400萬元。辦案警察在走訪現場時,加油站的員工反映,案發前一天,這個車子多次出現在水塘旁邊,他們還記住了這個車的車號,附近的監控視頻也證實了員工的話。

警方研判,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根據偵查的情況,2016年7月22日,本案由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移送到宣城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7月25日,犯罪嫌疑人、死者丈夫張大鵬在其住處被民警抓獲。7月26日,該局以張大鵬涉嫌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

在證據麵前,張大鵬承認,其想製造一起交通事故謀害妻子,騙取巨額保險金還債。2016年11月29日,該案移送宣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2017年2月27日,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17年3月27日,再次移送審查起訴;

2017年4月25日,宣城市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大鵬犯故意殺人、保險詐騙及其夥同被告人鄧小剛、徐大強等8人保險詐騙案,向宣城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鄧小剛、徐大強騙保案另案處理)

今年10月22日,《方圓》記者來到宣城市檢察院就本案采訪了該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陳駿。陳駿全麵分析了張大鵬殺妻的動機。

據陳駿介紹,本案初審開庭時,張大鵬當庭翻供。同時,對於其為妻子購買保險的目的,他也拒絕承認是為了以後詐騙巨額保金,對事故原因,他辯解是因避讓行人導致車輛衝入池塘,造成其妻子郭某某死亡。

經調查發現,為達到騙保目的,張大鵬處心積慮,精心做了多方麵的準備。2016年7月6日,他給妻子買了4份保險。辦案人員從張大鵬的手機上發現,其於2016年7月16日到7月17日先後多次搜索“人落水後多久溺亡”,“車子落水之後如何自救”等信息,在給妻子買了保險十多天之後就動手醞釀殺妻的計劃,在妻子溺亡第二天,就籌謀向保險公司提起索賠,並積極辦理索賠事宜。

為了逃避警方偵查,心虛的張大鵬還誘導朋友做假證,幫他圓謊。他自知半夜3點去給孩子看病,情理上說不通,而且他走的那條路也不對,於是案發後,他對警察說,自己半夜3點走那條路是因為自己跟朋友約好,到朋友那裏拿錢,朋友欠了自己1萬元錢,自己拿上錢,再去醫院給孩子看病。他給朋友打電話叮囑,如果警察問他,一定要這樣說。

而且,張大鵬表麵上是個很疼愛妻子的好男人,但背後其實有一個結識多年的情人。而在妻子水塘溺亡後,妻子的家人最初都難以相信是他故意為之,在嶽母等人的眼裏,這個女婿人還不錯。

據陳駿介紹,被告人張大鵬在供述中提到自己的作案動機時曾說,他殺害妻子,騙取巨額保險金的目的很多,一方麵可以結束其與老婆的關係,和情人在一起;另一方麵,自己得到賠償金後,還可以償還之前因為開汽修廠、房貸、車貸、參與賭博等欠下的巨額債務,讓自己過得好一些。

陳駿說,當前發生的多起騙保案,每一起個案的背後,動機大都相同,幾乎都是被告人身背巨額債務無力償還,投機取巧,利欲熏心,動了歪念,喪失了人性。就本案來說,張大鵬殺妻騙保並不是他的一時糊塗,而是屢次騙保得手後的變本加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大鵬為騙取保險金而殺害他人,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被告人張大鵬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2017年10月9日,宣城市中級法院對本案審理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張大鵬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對其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對其限製減刑。2018年4月11日,二審法院駁回張大鵬的上訴,維持原判。

陳駿強調,張大鵬殺妻騙保及係列騙取車險賠款的案件既涉及車險,又涉及人身保險,其手段殘忍、邪惡,實屬罕見,但其欺詐手法,一路走來並非深不可測,其詐騙車險賠款屢屢得手,直至喪心病狂到殺妻騙保才敗露,這一係列過程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警惕。如何改善執法環境,堵塞法律漏洞,防範欺詐者的惡意行為值得各個方麵深思反省。

鑒於張大鵬妻子死亡,他入獄服刑後,兩個孩子的生活和學習無人照料,缺乏保障,檢察機關按照相關規定為兩個孩子申請了司法救助,以助力兩個孩子的成長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