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廳官將1700萬給黑老大放貸 曾熊抱央視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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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賈延成身穿防護服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審判長一審宣判:賈延成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等罪名,數罪並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此案另外18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又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其中不乏公安、檢察院等原公職人員。

參加庭審的人告訴上遊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一審宣判後,有被告痛哭落淚,也有人懊悔不已。

從“小人物”到影響一方的“大老板”,賈延成用了19年。隨著涉黑案的逐漸揭底,一條隱藏在這個“黑老大”與“保護傘”之間的政商關係鏈逐漸顯露在陽光下。



▲賈延成。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農村娃的“博成係”

1972年,賈延成出生在延安一戶農家。由於家中兄妹太多,賈延成在很小的時候便外出打工。

早年的賈延成賣過菜、開過賓館,之後,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涉足建築領域做起了建材生意。在建築領域,賈延成賺得了“第一桶金”。此後,賈延成的生意越做越大,逐漸多元化。

判決書顯示,從2001年9月起,賈延成先後出資注冊和實際控製包括延安博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內的13家公司,涉及工程、房地產、評估、拆遷、養殖、小貸、電子商務等領域。

公訴機關將賈延成名下的這些公司統稱為“博成係”。

伴隨著煤炭黃金十年,陝北的民間借貸也逐漸被帶動起來。2011年,賈延成成立了延安市寶塔區博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貸公司”),由於小貸公司利潤很高,賈延成逐漸放棄了其他的公司主業,將重點放在了放貸上。

賈延成的小貸公司並未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他憑借著自身及小貸公司的影響力,通過口口相傳的方式,先向員工宣傳,再逐步擴散至親朋好友以及社會上,以騙取銀行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為手段,以向民間借貸、高利轉貸為方式,最終獲取高額利潤。

經審計,從2011年到2018年的7年間,賈延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案人數106人,存款期間年利率10%到36%不等,本金共計63140.5萬元,支付利息共計1770.14萬元。

有了“博成係”的經濟收入作為依托,賈延成通過親緣同鄉為紐帶,逐步形成了以賈延成為組織者、領導者的犯罪組織。

公訴機關指控,該犯罪組織將錢款放貸後,要求“賬不過夜”,即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本付息時,賈延成便安排人帶領“博成係”人員通過非法拘禁和滋擾、跟隨、蹲守、喧鬧、噴漆等方式討債,仍無法討回借款時,便通過公權力製造刑事案件逼迫還款。



▲祁玉江在一場活動中“熊抱”央視女主持人。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網紅”廳官投案自首

在“博成係”通過公權力逼迫還款中,時任延安市寶塔區區委書記的地位顯得有些特殊。

判決書顯示,2014年1月,賈延成在索要一筆借款無果後,在派人對擔保人進行滋擾、鬧事時,時任延安市寶塔區區委書記祁玉江介入其中,迫使擔保人支付了借款。這也是祁玉江第一次出現在賈延成案中。

1958年2月出生的祁玉江是陝西子長人,長期在當地政府農業口工作。2006年,祁玉江在擔任誌丹縣委書記5年後,開始擔任延安市寶塔區擔任區委書記,2014年晉升為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祁玉江除了是一名官員還是一個作家,然而他並未因政績或文學享譽全國,卻因兩次舉動讓其有了“網紅書記”之稱。

祁玉江第一次引人關注,源於“撿垃圾”。在誌丹縣擔任縣委書記時,祁玉江“酷愛”撿垃圾時常被媒體記者“偶遇”,此後,有媒體報道稱,經過誌丹縣3年多努力,縣城容貌也發生了巨大變化。網上,“縣委書記該不該撿垃圾”一度成為熱議。

第二次讓祁玉江成為熱議源於其“熊抱”女主持人。2010年12月25日,誌丹縣在舉辦一場文藝演出,時任誌丹縣縣委書記的祁玉江作出席。在演出互動環節,祁玉江上台與女主持人互動。上台後,祁玉江操著方言,直誇女主持人“特別的俊,特別的白,特別的美”,還追問“我是不是男人”,並提出“想代表14萬誌丹兒女擁抱一下”的要求,得到主持人允許後,祁玉江上前給這名女主持兩個“熊抱”。一時間,引爆全場,台下哄笑聲不斷。

2019年5月31日,陝西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退休一年多祁玉江主動投案。

上遊新聞記者獲悉,賈延成與祁玉江相識,源於祁玉江的兒子。判決書顯示,祁玉江深涉賈延成案,祁玉江多次出麵為賈延成討要借款。除了賈、祁兩家認識多年,關係要好外,從2012年起,祁玉江的兒子先後在賈延成處放款1700萬元。

祁玉江被查後,曾懺悔稱兒子放款出去的錢多來自他的受賄款,其中一部分錢來自親戚、朋友們過年、過節時來看他時給的。

9月27日,祁玉江因受賄超千萬元獲刑7年。祁玉江之所以能從輕處罰,源於其自首情節和認罪態度較好。

賈延成涉黑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祁玉江涉及到賈延成案,標誌著該犯罪組織和公權力進行了初步結合,也標誌著以賈延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加軍。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刑事手段”替人追債

除了祁玉江,賈延成案涉案的“保護傘”涉及公安、檢察等部門的領導:延安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杜安平、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原副部長孫繼林、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原局長黨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警大隊原大隊長加軍。

為了能幫賈延成討回借款,公職人員甚至動用了“刑事手段”。

判決書顯示,在賈延成案中,加軍是其犯罪組織的骨幹。

賈延成與加軍相識於1999年。當時,賈延成在寶塔區開了一家賓館,他認識了轄區派出所治安民警加軍。

此後,二人交往頻繁。2006年,加軍的妻子沒有工作,賈延成便將其留在自己公司上班。此事讓兩家往來更加密切。

2014年12月4日,賈延成與張某簽訂2000萬元借款合同,雙方約定利息、還款方式及爭議解決方式等,並配有抵押物。合同規定,借款期限四個月。

然而,合同未到期,賈延成便開始懷疑張某的還款能力。2015年1月26日,賈延成指使多人將張某及其妻子強行帶往西安市高新區一小區房間,開始輪番向張某討要債務。

當時,張某的妻子正處於哺乳期,希望能回家喂養雙胞胎,遭到賈延成妻子的拒絕。

在被看押兩天後,4人帶著張某去核查其財產狀況,另有人帶著張某妻子去渭南辦理臨時身份證準備過戶其名下房產。

5天後的1月31日,張某夫婦與賈延成妻子達成還款事宜後,才被允許離開。

但是,又5天過後的2月5日,賈延成妻子再次約張某商談還款事宜,因商談未果,張某再次被拘禁。次日,張某趁機逃離。

由於向張某討債無果,2015年2月,賈延成找加軍幫忙。此時,加軍的職務是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

賈延成向加軍稱,要報案,自己被“詐騙”。

判決書顯示,經有關部門調查顯示,“詐騙案”並非加軍所管的辦案範圍。在未立案的情況下,2015年2月11日晚,加軍帶領民警在西安市一咖啡廳將張某抓獲,並將其帶往西安一賓館內進行訊問,之後張某被羈押回延安。

公訴機關指控稱,加軍在公安機關辦案係統外使用空白法律文書辦理張某詐騙案,並偽造立案時間及首次訊問地點。

加軍在辦理該案時,並未偵查張某的“詐騙經過”,而是多次安排辦案民警以“辨認現場”為由,將張某帶往西安多地替賈延成追債。期間,加軍使用了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介紹信,要求張某親屬向賈延成賬戶轉款還債。最終,將張某親屬的710萬元直接匯入賈延成個人賬戶。

同時,加軍還安排辦案民警將延安仲裁委人員帶至看守所內進行仲裁,迫使張某將其名下房產作價1400餘萬元仲裁給賈延成抵債。

張某在被羈押一年多以後的2016年6月1日,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張某被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賈延成開辦的博成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圖片來源/延安博成官方公號

買通公檢長期羈押

除涉及向張某討要欠款外,加軍還多次利用刑事手段幫賈延成討要欠款。

判決書顯示,2015年3月,賈延成使用非法拘禁手段向楊某討債。無果後,他又向加軍報案。

加軍以涉嫌詐騙罪為由將楊某刑拘,並提請延安市寶塔區檢察院批準逮捕。但該院審查後,作出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不批捕決定,並提出補偵意見。

2015年7月,楊某詐騙案複核至延安市檢察院,時任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偵監處處長的孫繼林具體辦理該案。

孫繼林在檢察院檢委會討論案件時發表了逮捕楊某的觀點,並得到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杜安平的支持。此後,楊某被延安市人民檢察院批逮。

楊某被逮捕後,祁玉江再次出麵。

在祁玉江的安排之下,杜安平到賈延成的公司吃飯,二人相識。此後,賈延成前往杜安平家中送5萬元現金,希望在案件審查起訴時能得到杜安平的幫助。

2015年11月18日,杜安平又以借款的名義向賈延成索要了4萬元現金。

此後,延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杜安平召集加軍等人開會,提出必須對楊某資產進行審計,以查明其是否構成犯罪的補偵意見。

加軍作為案件負責人,既未對相關問題進行補充偵查,也未調取楊某的無罪證據。

判決書顯示,孫繼林、杜安平明知該案未達到起訴標準,為幫助賈延成討債仍將案件起訴至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3年後的2018年9月26日,延安市中院對楊某做出被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賈延成案的判決書顯示,加軍等人的行為造成楊某長期被羈押的惡劣後果。



▲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原局長黨延文。圖片來源/華商網

兩次開脫罪名不查

賈延成涉嫌犯罪的問題並非一直沒人舉報。

2016年4月,延安市委曾就賈延成涉嫌非法轉貸、偷稅漏稅、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問題線索,交辦給延安市公安局,之後線索批轉至寶塔分局辦理。

線索交辦時,有明確批示:“轉寶塔分局成立專班調查,因涉及反映分局幹警家屬參與,請做好保密工作”。

最終,線索移交至時任延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寶塔分局黨委書記兼局長黨延文手中。

判決書顯示,2014年,黨延文便通過加軍的介紹認識了賈延成,並多次接受賈延成宴請,還在賈延成的公司多次宴請他人。

在2016年,黨延文夫婦、加軍夫婦和賈延成還一同去了海南旅遊,此後三家人關係愈加親密。

黨延文知道,賈延成和祁玉江等人關係密切,他甚至想通過賈延成謀求職務升遷。

拿到賈延成的線索舉報後,黨延文在明知加軍和賈延成關係要好的情況下,仍將線索批轉至加軍所在的刑警大隊辦理。

加軍收到線索後,安排人員辦理,在未對線索反映問題全麵調查的情況下,就認定舉報線索“不屬實”,並將該結果報送至公安寶塔分局。

兩個月後,延安市委督查室認為,公安機關對線索查辦不力,要求延安市公安局進行複核。

黨延文仍不按照要求認真複核,繼續安排給加軍辦理。加軍未進行任何複核,便安排民警以第一次核查報告報送,導致賈延成及其犯罪組織逃避查處。

此後的2018年6月,警方在對賈延成犯罪組織進行調查時,以涉嫌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款罪將賈延成刑拘。

為幫賈延成開脫罪名,賈延成家人找到加軍幫忙,加軍又找到黨延文商議。二人商議後,先由黨延文電話聯係延安市檢察院承辦人說情,此後加軍攜帶財物當麵向承辦人說情,但遭到拒絕。之後,賈延成的家人又拿著20萬元托人向杜安平和孫繼林各行賄10萬元,希望二人能在賈延成案件中給予幫助。

杜安平、孫繼林在收取好處費後,在延安市檢察院檢委會討論賈延成案件時,均發表賈延成罪名不成立意見。

2018年7月18日,延安市檢察院作出不批準逮捕賈延成的決定。

但不到兩個月後的2018年8月10日,賈延成被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11月23日,賈延成等19名被告獲刑。圖片來源/未央法院

數罪並罰獲刑25年

11月23日,未央法院經審理認為,以賈延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博成係公司經濟實體為依托、以人員管理為架構,以騙取貸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向民間借貸、高利轉貸為主要牟利方式,以“賬不過夜”為原則,以使用“軟暴力”、利用公權力為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非法拘禁3起、尋釁滋事8起、騙取貸款11起……

該組織利用時任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加軍手中的公權力,介入民事糾紛,對借款人使用刑事拘留、逮捕措施,逼迫借款人償還本息,製造刑事錯案2起;利誘、拉攏時任延安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杜安平、公訴一處處長孫繼林、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局長黨延文對其進行包庇、縱容,造成了惡劣影響。

法院一審判決,賈延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包括加軍等人在內的18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的刑罰。其中,對組織中的積極參加者並處沒收個人全部或部分財產,對一般參加者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對查明的違法所得、贓物及贓款依法判處責令退賠、追繳或沒收。

據悉,目前扣押賈延成等人現金共計1617.15萬元。查封房產67處,其中賈延成及其家人、博成係公司名下和實際控製房產共計65處,兩名涉案人員名下房產2處。查封賈延成名下及實際控製車輛5輛。扣押煙酒、首飾、手表、字畫、象牙等物若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