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內衣內褲,被性侵而不自知:留守女童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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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超乎絕大多數人的想象。

  咱們國家真的還有女孩根本就不懂生理期、月經,連衛生巾為何物都不清楚。

  這種現象,隻會在交通閉塞的山區裏出現。而最嚴重的那一部分,屬於“留守女童”。

  山區裏,很多母親其實也不懂生理期,但是她們起碼可以用親身經曆來引導女兒做最基本的護理。

  但是留守女童,她們沒有這個“優勢”。

  根據民政部的公布數據,2018年,全國共有農村留守兒童697萬餘人,有高達96%的留守兒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照顧。

  

  母親為了生計外出打工,女孩們大多因為缺失母愛性格孤僻,與爺爺奶奶交流甚少的同時,對女性的生理變化感到恐懼和迷茫。

  所以當初chao來臨時,她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流血,為什麽會“身上疼”。有的以為自己得了大病,有的覺得自己一定快死了。

  而缺少壯年父母的保護,這些孩子暴露在愚昧的危險環境中,更容易遭受各種各樣的侵害。

  2019年,留守兒童白皮書的2763份數據顯示,留守兒童遭受各種暴力(軀體、精神、性和歧視)的概率最高達到91%。

  留守女童的痛,不隻來自於父母的缺失,她們缺少基本的生理教育,更缺少最基礎的保護。

  01沒有內衣內褲, 用舊報紙止血

  雲南省魯甸縣水磨鎮,一個風景秀麗、民風淳樸的地方。

  但是這裏的留守女童,尤其是低年級的女孩子,幾乎都沒有自己的內衣內褲,連性別意識都很薄弱,更別談自我保護。

  

  記者采訪到的第一戶是一對姐妹花,楊雪娟和楊雪豔。

  她們整個家庭,隻有一個巨大的紅色塑料盆。家裏所有人的內衣外衣,都在這一個盆裏清洗。

  而且她們的家庭環境完全可以用髒、亂、差來形容。

  紅盆外圍是厚厚的一層常年積累的汙垢,家養的雞鴨鵝在院子屋子裏亂竄。

  楊雪豔談到生理期,坦言自己第一次“來月經”的時候,嚇了一大跳,覺得自己肯定是得大病了:衣服褲子上全都是血。

  而且她們學校的女孩子,比男孩要多很多。

  但是大多數小女孩,都沒有穿內衣內褲,更不知道生理期為何物,更不了解它與生兒育女之間有什麽必然的聯係。

  家長大多都不在家。或許是傳統觀念的影響,或許是老師也不清楚生理衛生知識,學校教育在這一塊也是空白。

  

  這導致很多女孩對生理期感到恐慌和迷茫。

  而這個看似很好解決的問題,其實恰恰能影響很多農村留守女童的心理。

  她們有的覺得自己不正常,有的覺得自己生病,對這個問題常常是羞於啟齒。

  時間久了,不僅在生理上無法做到正確護理,精神上還會帶來不小的壓力。

  視頻的結尾,是央視的公益組織帶去了老師給女孩們科普,並且發放了衛生巾和內衣褲給她們。

  但是長久的問題是否能夠得到解決呢?

  我們不得而知。

  02 沒有性意識,不知自我保護,容易被親人鄰居性侵

  農村留守女童被性侵,早已不是什麽新聞。

  大多數農村的父母都要去遙遠的大城市打工,村裏留著的一般都是祖孫組合。

  手無縛雞之力的弱者,常常就會成為惡魔覬覦的獵物。

  

  在水磨村,就有一對姐妹花,因為對生理知識一無所知,更對自己的隱私部位毫無保護意識,導致她們倆被親人性侵很久之後,才被發現。

  更慘烈的一個故事,發生在2015年。

  廣西玉林一個村莊裏,一個留守女孩小雨(化名)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裏,遭受多達18名中老年男性的性侵。

  這些人都是小雨的鄰居、同鄉甚至是遠親,距離小雨最近的一個,家的位置隻在幾百米開外,抬頭低頭都能見到。

  第一次發生在小雨年僅11歲時。

  那天她跟著奶奶姑姑一起去菜地,小雨獨自一個人摘著菜距離奶奶越來越遠,就這樣被鄰居黃某盯上了,那一年黃某74歲。

  黃某不僅自己多次性侵小雨,還接連叫來了十幾個人一起“享受”。

  這些人中,僅僅有一個人拒絕了黃某的邀請,沒有對小雨施暴。

  其他每一個人,在之後的兩年時間裏,平均每年都有3-4次施暴。最多的一個,多達15次。而他們大多都在60歲以上。

  最終,在小雨父親的強烈堅持下,其中10人被判刑。但另外8個人,由於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沒有定罪。

  

  小雨父親在記者麵前聲淚俱下,幾乎痛哭失聲。

  他曾想去一刀殺了這些qin獸,最終被親人勸住了。

  這中間,還有一段插曲。

  第一次定罪,並不是所有人都被定“強奸罪”,其中有幾個人被定罪是“嫖宿幼女”。

  為什麽?

  因為每一次施暴後,這些人都會給小雨塞錢。一般都是10塊、15塊、20塊。

  小雨扔了很多次,他們非要硬塞給她。

  後來慢慢地,這種“交易”成了常態。小雨慢慢不再拒絕,但收下的錢她很久都沒有用,一直放著,直到案發前不久她才拿去買點零食。

  

  因為這個細節,很多人罵小雨“不知廉恥”,這更成了村裏人明目張膽羞辱小雨的證據。

  在這些老人被逮捕坐牢之後,村裏人都認為是小雨“害了”他們。

  因為小雨收了錢,那就是“賣”。她不是“被迫的”。

  這也是為什麽,全村隻有小雨爸爸被蒙在鼓裏整整兩年多,而其他人對小雨的行為都視若無睹。

  這個邏輯,似乎天衣無縫。

  但他們忘了,當時的小雨才11歲,截至案發她也才13歲而已。

  作為一個留守女孩,對於如何自我保護,對於被侵犯的界限,她幾乎一無所知。

  她唯一知道的,就是這些錢可以用來買她平時根本吃不到的零食和玩具。

  這種誘惑對於一個小女孩來說,無疑是巨大的。

  我們不應該更不能夠以此來如此譴責一個孩子。

  但很多人,尤其是小雨的同村人不明白這個道理。

  小雨不得不借住到親戚家,還換了學校。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而更可怕的,是普通人也在助紂為虐。

  如果你也是父母,請多一個心眼,給孩子多一點保護。

  不要讓你的孩子成為留守兒童,尤其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