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致死?被虐待的方洋洋的22歲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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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魯北平原大地上,山東禹城張莊村並沒有什麽特殊之處,而今卻因一起駭人聽聞的事件處在輿論漩渦。

  2019年1月31日,農曆臘月二十六,春節臨近,過年的氛圍漸漸濃起來。晚上六點鍾前後,張莊村張吉林的兒子張丙回到家中,吃完飯後發現妻子方洋洋自稱“冷”,其母親劉蘭英就給她喂熱水。母子倆覺得方洋洋不太對勁,兩眼發直、喘粗氣,隨後就撥打了120,救護車來的時候,人已經不行了。

  時間撥回到方洋洋去世前一年。禹城市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透露,2018年上半年,劉蘭英就向張丙抱怨方洋洋懶、不會幹活,所以經常罵她,張丙聽後偶爾會揍方洋洋。2018年下半年開始,因為張丙去看望方洋洋住院的父親時被打,張吉林全家人都加入到虐待方洋洋的隊伍中,挨餓、罰站、挨凍、抽打、限製出門……張家人無所不用其極。

  也就在這短短半年時間,身高一米七多的方洋洋體重從160多斤,暴瘦至60多斤。開始被打時,她還會反抗,後來被打怕了,隻說“別打我了,我聽話了”。

  “他兒子(張丙)還挺老實的,但是(張)吉林平時太愛喝酒,女兒經常給他買酒,酒後脾氣又管不住,他媳婦(劉蘭英)不太與人打交道,性格比較孤僻。”張吉林家的一位同村親戚這樣形容這家人。

  方洋洋去世後,禹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方洋洋家屬也將張丙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今年1月22日,禹城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丙及其父母被以虐待罪判處二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張丙適用緩刑。方洋洋家屬認為判決過輕,案件後被德州市中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該案預計11月27日重新開庭。

  冬天來了,方洋洋夫家門口的梧桐樹葉子都黃了,落了一地,這個止步22歲的女子再也不用被困在這所紅色的老房子飽受折磨了。



  張吉林家 本文圖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張家然 圖

  家庭

  張莊村所在的張莊鎮隸屬於德州市禹城市,沿著橫穿張莊鎮而過的101省道繼續往北走,很快就會進入德州市平原縣境內的前曹鎮。方洋洋家所在的方莊村就在前曹鎮,不過與101省道隔著一條貨運鐵路線,加之路況不好,方莊村出行並不是特別方便。

  方洋洋是家中獨女,其父親兄弟二人,受製於家庭條件困難,父親在四十多歲時才娶了被人從火車站領回的楊蘭。方洋洋的叔叔方天豹至今未婚,且身體體弱多病。方洋洋父親去世後,叔叔方天豹一直勉強照顧嫂子楊蘭。

  今年9月,山東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為楊蘭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楊蘭被診斷為輕度精神發育遲緩,智力低下,理解力差,不能做出自己完全正確的意思表達。

  11月1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在方莊村見到了楊蘭,麵對一眾媒體記者的來訪,楊蘭始終是一副淡然的表情,有時候臉上還會掛著微笑。與其交流,提及去世的女兒,她也沒有什麽話講。不過,她會主動給來訪的人搬凳子、遞煙、送水。

  楊蘭居住的房子是借助政府補助蓋起來的,走進楊蘭居住的正房,客廳一角堆放了不少袋小麥,除了一張桌子和櫃子外,室內基本上沒啥像樣的家具。

  楊蘭居住在裏屋,屋內也擺著一張桌子,還有一個取暖的爐子,剩下的空間幾乎被一張磚和水泥砌起來的床占據了,雖然床不小,但是上麵擺滿了雜物,僅留下一個人勉強可以躺臥的空間,床上鋪著的被褥已是破舊不堪。

  鑒於舅舅家的現實情況,方洋洋的兩位姑表哥承擔起了為表妹討公道的任務。

  “因為舅舅年齡很大才有的表妹,又是家裏的獨女,對這個孩子都格外疼愛,表妹智力不太好,小學就輟學了,也沒有出去打工,一直在家務農。”年齡四十出頭的表哥謝樹雷是看著方洋洋長大的。

  在方莊村村民和謝樹雷口中,方洋洋雖然有點智力低下,但是一個很懂事的孩子,見了人很有禮貌,自己能照顧自己,“個子高挑,長得挺白淨,就是攤上這麽個家庭。”



  楊蘭家的臥室

  結婚

  眼看著,那個在家裏跑來跑去的小姑娘出落得像個大人了。

  2016年,方洋洋19周歲了,經人做媒,張家和方家結成了親家,她與時年26歲的張丙在當年11月18日完婚。

  結婚那天,可能是方洋洋22歲的生命中少有的高光時刻。她穿著白色的婚紗,在親朋簇擁下來到了離家十公裏左右的張莊村,帶著對新生活的期許,她滿麵笑容。

  “人家那個女孩子挺好,個子挺高,長得也挺俊,笑起來可好看了!”談及對方洋洋的印象,張莊村很多人還停留在她結婚時的場景。

  澎湃新聞采訪發現,在當地農村,如果子女沒有在外地上學或者工作,像方洋洋這樣20歲左右,父母就要給孩子張羅成親了,而張丙明顯是農村的“大齡青年”了。

  張莊村和方莊村很多村民都覺得,如果不是出於那樣的家庭和智力有點問題,方洋洋是不會嫁給張丙的;而張丙如果不是家庭條件欠缺,個人長得不是很出眾,沒有什麽本事,也不會娶方洋洋,這是雙方條件匹配的結果。

  “為娶方洋洋,張家前後一共花了13萬元左右,其中有10萬元左右是借的。”張吉林在庭審時供述,而這也成了此後兩家產生矛盾的原因之一。

  張丙和方洋洋結婚後,二人一起外出打工了。讓張家著急的是,和丈夫共同生活的方洋洋一直沒有懷孕。

  2017年冬天,張丙和其母親劉蘭英帶著方洋洋去了醫院。張丙和其父母均稱,“通過醫院檢查和在方莊村打聽得知,方洋洋流過產,不能再懷孕。”

  謝樹雷向澎湃新聞否認了方洋洋曾流產的說法,他認為這隻是張家人推脫責任的措辭。

  這件事成了兩家矛盾產生的導火索。農曆臘月二十六(2018年2月11日)這一天,方洋洋最後一次回娘家,是張丙陪她一起回去的。張丙到了嶽父家提出,方洋洋有智力問題,想離婚要回彩禮。但是方洋洋的父親並沒有同意,張丙酒後和嶽父吵了起來。

2018年上半年,張丙又外出打工了,這次並沒有帶著方洋洋。



  方洋洋母親楊蘭

  家暴

  方洋洋和張丙的父母留在了家裏。

  11月18日,澎湃新聞記者在張莊村走訪發現,張吉林一家居住的是一座三間的平房,平房後麵有個小院,透過平房的玻璃會發現屋內也沒有什麽擺設。據其鄰居介紹,這三間平房,中間是客廳,張丙和方洋洋住一間,張吉林和妻子劉蘭英住另一間。

  張丙外出務工偶爾回家,其母親總是對其抱怨,方洋洋懶、不會幹活,她會經常罵方洋洋。張丙聽後,支使方洋洋幹活,她總是不動,張丙偶爾動手揍她。

  正如北京大學社會公益管理碩士、資深性與性別教育工作者譚雪明所指出的,家暴施暴者有通過暴力手段去滿足內心控製感的需要,這種內在需要是相對穩固的,所以家暴隻有零次和無數次。

  在方洋洋身上,施暴對象是三個人,且變本加厲。

  2018年6月前後,方洋洋的父親生病住院了。張丙自述,他得知消息後,去醫院看望嶽父因為某些事情被打,回家後憤憤不平,就扇了方洋洋幾巴掌。自此以後,他開始拿著木棍打方洋洋,後來不出去打工的他,打人變得更頻繁,有時一周一次或兩次,拿棍子抽,推出去罰站、挨凍,有一次還用銳器把她的耳朵打出血。

  張丙的父母齊上陣,棍棒打成常態,劉蘭英還把方洋洋的臉抓傷,讓其在家裏少吃飯,“多數時候一天就吃兩頓飯,吃三頓飯的時候很少。”

  2018年7月,方洋洋父親病的更厲害了,方天豹和方洋洋的表哥們一起去了張吉林家,其家人以“出去打工了”為由,沒有讓方家人見到方洋洋,更不用說接其回家。2018年9月5日方洋洋父親病逝,方家想讓方洋洋回去給父親盡孝發喪,都被張家拒絕了。

  “大舅舅去世前憂慮成疾,多次想見見女兒,但是婆家不讓見,有幾次都驚動了派出所。”謝樹雷表示,派出所稱方某洋和張某是合法夫妻,他們有不見其父親的自由,直到最後,父女倆都沒能見麵。

  11月18日,澎湃新聞在山東省德州市禹城市張莊鎮派出所獲悉,與這一案件相關的所有資料均已交給了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具體的案件信息我們沒法透露了”。

  娘家人不能與方洋洋見麵,因為那時她正過著非人的生活,直至去世。

  判決書顯示,去世當天,方洋洋上午被張吉林和劉蘭英輪番抽打了三次,張吉林將其拖倒後,她的頭、膝蓋、手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中午沒有被允許吃飯。下午,喝過不少酒的張吉林不僅抽打了方洋洋,而且還惡意剪了她的頭發。

  禹城市公安局物證鑒定研究中心出具的法醫學屍檢鑒定書顯示,方洋洋符合在營養不良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麵積軟組織挫傷死亡的情況。

  據劉蘭英供述,張吉林喜歡喝酒,因為娶方洋洋欠了很多外債,喝完酒後,張吉林喜歡發泄,就經常打方洋洋,每次下手都不輕,“方洋洋身上的傷,大部分是張吉林打的”。

  張吉林則稱,劉蘭英打方洋洋最多,具體次數記不清了,其兩個閨女知道全家人打方洋洋這件事。

  張吉林的兩個女兒則在供述中均稱,她們不知道也沒見過父母和弟弟張丙打罵過方洋洋。但是,據張莊村多位村民反映,張吉林的兩個女兒都嫁到了外村,其中有一個女兒又讓夫家在張莊村買了房子,平時經常去張吉林家吃飯,也經常參與張家的事兒,“肯定了解打罵方洋洋的事兒”。

  澎湃新聞走訪發現,無論是已經被判緩刑的張丙家,還是其在同村購房的姐姐家,都已是人去樓空。

  在多名張莊村村民看來,張吉林一家的經濟條件並不好,或許正是這家人對生活的不滿,發泄到了方洋洋這個無辜者身上。



  張丙在其同村購房的姐姐家

  判決

  犯罪從來不隻是對受害人造成傷害,更不會饒恕那些施害人。

  方洋洋去世當天,其表哥就選擇了報警。2019年2月1日,張吉林、劉蘭英、張丙因涉嫌虐待,被禹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3月8日被執行逮捕。

  多年前,張吉林為了和父母分開居住,就置辦了他家現在居住的房子,破舊的老宅讓年邁的父母居住,後來他的母親先去世,留下了老父親獨自居住。多位村民證實,“張吉林平時喝完酒經常責罵老父親,也不太照顧老人,都是他的哥哥在照顧”。

  2018年9月,方洋洋父親去世時,她被迫沒能回去盡孝。2019年下半年,張吉林父親去世時,身在牢獄中的他也沒能回來。

  2019年9月,禹城市檢察院向禹城市法院提起公訴,楊蘭也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2019年11月,禹城市法院不公開審理了本案。

  今年1月,禹城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吉林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劉蘭英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張丙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三名被告人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37562元、誤工費3000元、交通費2000元,合計42562元。

  隨後,方家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述。2月19日,德州市中院認為,本案未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三原審被告人均係成年人,依法應當公開開庭審理,原審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訴人楊蘭的法定訴訟權利,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將該案發回重審。

  方家的代理律師張金武稱,他們堅持被告人應當有兩個罪名——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此外,要求被告向受害人家屬賠償死亡賠償金和生活費。

  張金武向澎湃新聞透露,該案件重審開庭將有法醫參加,方洋洋家屬已經聘請了專業的法醫,另外禹城市公安局聘請的法醫或將同時參加重審開庭,屆時法醫將提供專業意見,以供法庭判斷是否是故意傷害致死。

  該案原計劃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市法院重審開庭。不過,11月18日下午四點半,張金武告訴澎湃新聞,該案件重審開庭時間延期,暫定11月27日,延期原因是因為協調了相關法醫的時間。

  “養條狗都不至於讓它餓死呀!”張莊村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太太跟澎湃新聞說起發生在身邊的這起事件滿是憤慨。

無論在方莊村還是張莊村,太多人期待著看到那個遲來但不會缺席的正義審判。



  張吉林家的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