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投資演唱會千萬被騙 要錢未果被連捅6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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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趙丹(化名)還一直生活在恐懼中,她出門不敢走路,即便短短10分鍾的路程,也隻敢開車,忍受著堵車半小時的痛苦,她時常會看向後視鏡,疑心被人跟蹤。

3年前曾經精明幹練的企業老板,現在變得抑鬱失眠,每天忍不住就會哭起來,這一切則源於2017年12月19日一場光天化日的行凶,而這場行凶背後,則和趙丹投資五月天、鄧紫棋演唱會1200萬被騙有關。

2020年11月9日上午,河南女企業家被刺一案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的罪名為尋釁滋事罪,此案代理律師周兆成卻認為,被告人涉嫌故意傷害罪,此外,趙丹和周兆成律師都認為,演唱會承辦方張玲(化名)才是這起犯罪真正的“主謀”。

目前為止,公訴機關並沒有就張玲涉嫌犯罪進行起訴。“這個犯罪團夥沒有全部落網,讓我非常沒有安全感,3年來每天都高度緊張。”趙丹說。

明星演唱會投錢1200萬 對方欠巨款後消失

趙丹回憶,她於2016年10月通過中間人認識了張玲,她當時經營著河南一家文化傳媒公司,曾經承辦過多位明星的演唱會,“張玲當時告訴我,其他明星演唱會都不賺錢,但是五月天、鄧紫棋、劉德華、張學友這樣的項目是非常有流量,賣票是秒光的。”趙丹說。

趙丹稱,當時憑借對中間人的信任,加之對方承諾五月天演唱會35%利潤,鄧紫棋演唱會23%利潤,她和張玲的公司於2016年12月14日簽訂了《2017年五月天世界巡回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書》,投資本金800萬元;於2017年4月6日簽訂《2017年鄧紫棋世界巡回演唱會鄭州站投資合作協議書》,投資本金400萬元。


收條

“演唱會順利辦完後,張玲還告訴我利潤比預期好,我還很高興,但一到該給錢的時候,趙玲就讓我繼續投錢劉德華的演唱會。”趙丹說,據她回憶,當時張玲還承諾安排趙丹和劉德華見麵,但每次都選在自己忙或者出差的時候,忙完再聯係張玲,對方都以在出差推脫。

直到就劉德華演唱會談投資多少錢的時候,趙丹才發現不對勁。趙丹稱,張玲劉德華演唱會項目整個下來要30個億,趙丹一愣,告訴對方自己沒有這麽多錢,張玲卻稱“你有多少錢可以做多少錢”。


借條

“多年做項目經驗讓我瞬間覺得這個事情是有問題的,但我沒表現出來,因為我1200萬在她手裏邊放著,”趙丹說。之後,趙丹一直想先拿回在對方手裏的錢。“之後她給了我700萬,還有300萬她說是劉德華的項目需要,想借我300萬,然後給我打了欠條。”趙丹說。

再之後,趙丹稱自己就再也聯係不上張玲,趙丹提供了張玲的4個手機號,分別處於停機、關機、空號和無人接聽狀態。

買菜回家遭捅6刀 行凶者曾供述受人指使


受害者被捅路段

趙丹回憶,2017年12月19號,在買菜回來的路上,她發現有兩名形跡可疑年輕人一直跟在身後。“那年冬天特別冷,散步的老人都不多,更別提年輕人,而且他們沒有絲毫交流,戴著口罩,走路狀態也很緊張。”趙丹說,這讓她起了疑心,在打電話時頻頻向身後看。

正當趙丹疑心時再次轉身時,後麵兩個年輕人同時動手,第一個是拿刀用力快速向趙丹刺去,另一個則用腳絆倒趙丹後,給她頭蒙住了,“我當時我是失去意識的,等我醒過來的時候,他倆已經快要從河邊跑到馬路上了。”趙丹說。

等趙丹清醒時,她發現自己被捅的臀部已經血流如柱,“像自來水管一樣往外出血,因為我以前做急救的,也還判斷肺部也有出血。”趙丹說,路人打電話叫救護車報警後,趙丹得到了及時搶救,撿回一條命。


受害者受傷部位

第二天警察前來詢問,趙丹很肯定認為是張玲做的,因為她隻和張玲有糾紛,此外趙丹認為,近期也隻有張玲知道她有在河邊散步的習慣,之前兩人還曾約在這條散步路上見麵。

根據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2018年4月13日一份詢問筆錄,其中一名行凶者陳某曾供述稱,2017年11月中下旬的時,他跟著老板來鄭州辦事,一次飯局上閆某給老板說,有人欺負他姐張玲了,讓老板給他找人教訓他姐的仇人,第二天,老板對陳某說,張玲願意出6萬元錢,來辦這件事,讓陳某聯係人,問他幹不幹。陳某答應後,閆某就通過手機微信把要打的那個女的照片和她的路線、時間發給了陳某,陳某打電話聯係了好友楊某,陳某按照閆某的要求,讓他帶把匕首,朝張玲仇人屁股上紮幾刀,隨後楊某就帶著幾個人去踩點,選了一個路邊攝像頭拍不到的地方,第二天中午實施了計劃。

陳某稱,事成後他來到閆某給的位置,拿到了6萬元,陳某將其中5萬給了楊某,自己便坐火車回了西安,因為怕被抓,老板還給陳某提供了一輛陝A牌照的汽車,一部新手機和一張新電話卡,並讓陳某將平時手機關機。

陳某的老板在接受警方詢問時,則否認了是自己指使陳某安排行凶,稱自己是事後才知曉。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在對兩名行凶者經審理中查明,2016年10月,被害人趙丹通過中間人結識了河南嘉辰億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負責人張玲。其後趙丹和張玲、河南嘉辰億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之間分別就五月天鄭州演唱會合作事宜、鄧紫棋鄭州演唱會合作事宜達成投資合作意向。

在合作期間,雙方發生分歧,事後趙丹於2017年11月23日向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司和張玲承擔合同義務,償還趙丹的投資款項。2017年11月底,閆某(已判刑)得知先前跟隨的張玲陷入上述民事糾紛後,便通過王某(另案處理)安排王某的司機陳某糾集社會閑散人員,發送被害人趙丹的照片及日常生活軌跡,伺機打擊報複趙丹。陳某糾集周口籍人員被告人楊某、周某、同案人張某(已判刑)、李某(已判刑)從周口駕車赴鄭、進行辨識和踩點活動。

2017年12月19日淩晨,被告人周某駕車攜陳某、被告人楊某、被告人張某、李某從周口前往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南路與熊兒河路被害人居住地附近。在抵鄭後,陳某提前下車等候消息。張某、李某在上述地點下車等侯、伺機動手,被告人周某、楊某駕車駛離等候消息。

當天中午,待確認被害人趙丹出現在鄭東新區黃河南路熊兒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沿河小道時,張某、李某上前使用事先準備好的匕首對趙丹的臀部進行紮刺,並對趙丹進行毆打,後張某、李某匆忙逃離並聯係周某等人駕車返回周口。事發後,被告人周某先向楊某再向陳某最終上報送行凶得手消息,王某告知閆某向其指定的陳某銀行賬戶支付人民幣10萬元,陳某等人分成不等。經鑒定,被害人趙丹胸部的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二級。

被報複後不敢出門 律師質疑尋釁滋事定罪

趙丹稱,大白天的行凶這事讓他極沒有安全感。出院後她將家裏全部裝上了防盜網,還裝了兩層防盜門。“18年到19年的5月份,我患了非常嚴重的抑鬱症,每天都挺難過,每天失眠,自己不能控製的想哭。”趙丹說。

因為不敢出門,他的體重也從98斤漲到了140多斤,“因為辦公地點離家近,旁邊還有幾個公園,我平時都很愛散步,現在我每天隻要出去必須要出去的情況下,我必須是開車。”趙丹說。

趙丹的孩子平時上學走路隻要10多分鍾,以前她從來不送,但現在隻能承受著堵車,每天半小時開車送孩子上學。“我就不敢放鬆,現在我就給老師都有交代,如果不是我電話確認,你必須把孩子帶到你身邊,不要放門衛或者學校門口。 ”趙丹說。

“現在很多毛病,心髒也不行,腦袋老暈疼,還有各種各樣的。前幾年吃抗抑鬱症的藥物,現在已經停了,然後換成一個調節情緒的藥物。”趙丹說。

此案此前一審曾判處實際行凶者楊某、周某尋釁滋事罪,此次開庭審理係行凶計劃實際操辦人陳某,對此周兆成律師在11月9日開庭後表示:“我們一致認為被告人涉嫌故意傷害罪。我們之所以與辯護人一致認為被告人涉嫌故意傷害罪,是因為縱觀該案全部證據現實,張某組織同案犯對被害人進行傷害,並不是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相反,本案被告人陳某事實故意傷害,實際是受張玲、閆某指使的故意犯罪行為。張玲才是這起犯罪真正的‘主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