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 13 歲行凶男孩父母公開道歉:用一生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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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連 13 歲男孩蔡某某殺害 10 歲女孩王某一案有了最新進展。11 月 6 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被害女孩王某母親賀美玲處獲悉,蔡某某父母於今日在《大連日報》對其登報道歉。

道歉信全文如下

淇淇的親人們:對不起!我們鄭重地向淇淇和淇淇的家人道歉。我們是 ( 2020 ) 遼 0204 民初 60 號案件的蔡維偉、莊獻傑,作為孩子的父母,我們對孩子疏於管教,沒有管好孩子,沒有教育好孩子,釀成了淇淇的慘案。我們自責、內疚、懊悔,慘劇的發生對淇淇的家庭是沉重的打擊,淇淇的父母失去了女兒,我們萬分愧疚,慘劇的發生,我們後悔莫及,是我們做父母的失職和失敗,我們平時沒教育好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是我們的錯,我們真的對不起 ! 淇淇的父母和家人們,我們非常懊悔,我們要用一 生來懺悔,我們是真心地懺悔,真心地道歉!

內文還稱, 一定會按照判決賠償,就算砸鍋賣鐵,做牛做馬我們也會盡全力賠償,我們知道再多的錢也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的痛苦,我們的孩子給淇淇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痛苦,我們不敢求得淇淇父母的原諒,我們真心道歉,我們也代表孩子再次對淇淇和淇淇的家人們說聲對不起!

道歉信署名為蔡某某父母,日期為 11 月 6 日。

▲大連 13 歲男孩蔡某某父母在《大連日報》所登道歉信。受訪人供圖

我今天早上看到這封道歉信,眼淚嘩嘩地流。 賀美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女兒走了一年多,她終於等到了這封道歉信, 自始至終都是我在要求他們,他們如果誠心道歉,早應該上門道歉。 而內文中稱蔡某某父母會懺悔,並全力賠償,賀美玲表示她希望看到蔡某某的父母的實際行動,將如何對他們懺悔和賠償。

我女兒的遺體現在還沒有火化,現在關於蔡某某父母是否包庇等還沒有調查結果,等一切結果都水落石出後,我才能處理女兒的後事。 賀美玲表示。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 年 10 月 20 日,大連 13 歲男孩蔡某某殺害 10 歲女孩王某,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 3 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2020 年 8 月 10 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複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麵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 1286024 元。



▲法院判決書。受訪人供圖

隨後,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結果,被強製執行後仍拒絕配合法院,被法院采取司法措施拘留 15 天,並將其房屋進行拍賣。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 11 月 3 日結束拍賣後無人競拍,將於 11 月 19 日進行第二輪拍賣,此前拍賣價格為 114 萬元將降至 1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