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到晚上就四處尋找"野鴛鴦" 8年殘害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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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強三口之家

  本世紀初,遼寧警界的老警察們都知道有一個悍匪叫王強。此人身材矮小,僅有1.58米,相貌平平,看沒有任何特別之處。就是這樣一個人,竟然在短短8年中瘋狂作案34起,殺害45人,強奸10人,犯罪足跡遍布開原、鐵嶺、沈陽三地。

  特點一:狠,沒有一點人性

  王強心狠手辣,作案件中幾乎不留活口。他瞄上被害人後,上去不由分說就用刀紮,刀刀致死。王強到一個洗衣店洗衣物,跟洗衣店老太太發生口角。當晚,王強懷揣尖刀潛進洗衣店將老人殺害。王強迎麵遇到5名男青年,上去朝人家要錢,對方見他如此無賴便說“你有病吧”,王強默不作聲上去一刀,將其紮死。因為王強作案從不留活口,沒有目擊者提供線索,所以使案件偵破非常困難。

  特點二:邪,心理素質極強

  王強心理素質穩定,殺了人照樣吃得飽睡得香。王強曾被人檢舉過,但被捕的王強僅僅承認自己冒充警察詐騙,其它犯罪一概不供。審訊過後照樣吃飯,坐在審訊椅子上照樣呼呼大睡。

  2000年夏天,王強爬上沈陽西塔一個剛結束施工的樓房,在二層的一間房子裏,看到一個女的在客廳睡覺,旁邊房間裏有七八個農民工模樣的男人也在睡覺。他悄悄走近這個女的床前,用鐵管子照著頭部就是一下,當時女人就沒氣了,王強翻了她的衣服,沒翻到錢,就把人奸汙了。當王強順著樓外腳手架爬下樓時,發現一輛“110”警車開了過來,他連忙把手中鐵管和身上帶的殺豬刀扔了。幾個警察上前簡單地搜了搜他身上,問他幹什麽的,他說是外地來打工的;問他深更半夜在大街上幹什麽,他說:“我餓了,下樓買點吃的。”就這樣不露聲色毫不慌張地逃過盤查。

  特點三:惡,殺人不留活口

  王強的膽子隻能用膽大包天來形容。2000年7月的一天晚上,王強在開原市的城郊溜達,走到一家養雞戶房邊,用刀將這家紗窗劃開,鑽進了屋裏。炕上有3個人正在熟睡,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和一對夫妻。王強上前用洋鎬尖對著男的太陽穴就是一下子,然後又平拍了兩個女的腦袋,這3人一聲沒出就死了。王強在屋裏沒翻著錢,就把那個女孩拖到院子裏強奸了。事後,王強把鎬頭扔在現場,也沒馬上離開發案地,還到案發現場去看熱鬧,想看看警察是怎麽破案。

  還有一次,王強潛入一間平房,進屋後見家中是夫妻二人,他先用刀紮了男的兩刀,然後當著男的麵將其妻強奸。王強作案後沒有急於離開,而是在作案現場逗留了3個多小時,還將被害人家電視打包想拎走,並和兩名被害人嘮嗑。最後,他問男的有沒有孩子,男的說:“有一個兒子,今天沒在家。”王強目露凶光說:“你兒子撿條命。”此時被害人見王強要下殺手才拚死反抗,其住在隔壁的弟弟及時趕到才將王強嚇跑。這是王強留下活口極少的一次。

  特點四:奸,極其善於偽裝

  王強善於偽裝。作案時故意穿著破舊衣服,打扮成農民工模樣。王強有很多高檔西裝,平時把好衣服都寄存在幹洗店裏,作案後換上西裝革履出沒於酒店桑拿場所。

  王強非常狡猾。能分辨出誰是警察誰是普通老百姓。為了破案,有的便衣警察裝成撿破爛的,或者男扮女裝,還有裝成情侶的,但都被王強識破。王強最大的偽裝就是“鎮靜、嘴硬”,利用這些招數逃脫警察的多次抓捕。

  運河邊頻現殺人強奸案

  2000年5月,沈陽市南運河邊芳草萋萋。天剛蒙蒙亮,三三兩兩的人們就走出家門,到外麵呼吸難得的清新空氣。賈大爺沿著運河邊一路小跑,突然之間,看見草叢中躺著兩具屍體,急忙向警方報案。

  警察發現被害者是一對青年男女,被人殺死在沈河區先農壇路的南運河東岸。經調查發現,死者為外地來沈打工人員王某(男,20歲)和劉某(女,20歲)。二人都是左胸部中刀,刺破心髒而死。女青年被強奸。

  自此以後,在沈陽市南北運河頻頻發生惡性殺人強奸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殘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異常震驚:

  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發現一男一女死在大東區德勝路臨清巷的北運河西岸。死者為住在德勝路勤勞一巷的李某(男,57歲)和住在大東區工農路的劉某(女,41歲)。刑警出現場時發現,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頸部中刀,刀都是準確地刺破心髒,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而死亡。兩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動過。劉某被強奸,劉某的一台24型紅色斜梁自行車在其被殺後失蹤。

  2002年10月17日淩晨,有市民發現一對男女被殺死在沈陽某大學林學院實習基地植物園內。死者為住東陵區馬官橋的李某(男,52歲)和住天柱山小區的陳某(女,52歲)。歹徒在李某的頸部刺入兩刀,在陳某的頸部和背部刺中三刀。二人都被刺破動脈,導致大失血死亡。陳某被強奸。陳某騎來的紫花色26斜梁自行車丟失,警方分析自行車被殺人者騎走。

  運河殺人、強奸、搶劫案頻頻發生,引起了沈陽市公安局和遼寧省公安廳的高度重視。辦案人員經過偵查和技術串聯後發現,這一係列的惡性案件係一人所為,作案者為一矮個男子,北方口音,眉間有川字皺褶,經濟狀況較差,估計是流竄人員或外地來沈打工人員,可能騎著一輛自行車活動。男子行凶時使用的是一把10厘米以上的單刃刀具,專搶在運河邊談情說愛的男女戀人,許多案件是在殺人搶劫後奸屍。隨後,沈陽市公安局將此案確定為2002年“串聯54號”案件,並展開重點攻堅。

  除了根據掌握的線索追蹤歹徒行蹤外,沈陽警方在易發案的運河、公園等地段展開大規模的、24小時不間斷的巡邏布控。那段時間,凡是有運河經過的區域,每天都會有大量便衣警察進行化裝偵查,但案件始終沒有突破性進展。

  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案子依然再發。這時,一場轟轟烈烈的名為“百日會戰”的專項鬥爭於2003年7月在全省展開。遼寧省公安廳將此案確定為全省“三號公案”,全力攻堅。

  沈陽市公安局定下了兩條戰線作戰的方針來攻克“串聯54號”案件。在第一條戰線上,沈陽各級公安機關、各警種、各部門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加大巡邏守候力度,在帶狀公園等易發案地點采取化裝偵查和跟蹤布控的手段展開偵破,並控製犯罪。組織警力根據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和作案規律,對嫌疑人可能出現和藏匿的地方進行全麵排查。第二條戰線是在全市各監管場所開展深挖犯罪活動和“坦檢”攻勢。

  看守所裏檢舉出係列殺手

  戰役打響後,大東區公安分局看守所管教員劉長凱發現,因搶劫摩托車被抓的在押人員趙某情緒反常。7月1日,趙某終於開口要檢舉一個叫王強的人。

  據趙某說,王強三十來歲,原來住在鐵嶺開原。這個王強個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曾多次在公園搶劫。王強外出的時候經常攜帶刀具,騎自行車外出,好穿一雙黃膠鞋。據趙某回憶,他曾看見過王強拿著一條帶血的項鏈和很貴重的手表,王強說是搶來的。2001年夏季的一個下雨天,王強曾約趙某去大二環一帶搶劫,但因時機不成熟沒有得手。事後,王強還給他講了一通搶劫的經驗,告訴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園的涼亭裏去搶劫,容易得手。

  7月3日,負責執行抓捕任務的大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偵查員兩下開原,沒有發現王強。2003年7月14日,偵查員再次趕赴開原,王強在他母親家所在的馬家寨鄉腰堡村出現。為了不打草驚蛇,偵查員進入村子,混進看熱鬧的人群當中,在村子東頭抓住了他。


經審訊,王強陸續交代了自1992年以來殺人、強奸、搶劫的犯罪事實。雖然王強心狠手辣,但是他的心卻非常細。凡是他作的案子,他都能準確地記住時間與地點,在王強看似漫不經心的交代之中,王強殘暴與惡毒的嘴臉也越來越清晰。

  因罪惡而瘋狂的人生

  曆經了多年的苦苦追查之後,公安機關終於破獲了此案,作案30餘起、殺害50餘人,“串聯54號”的罪魁禍首——嫌疑人王強終於落入法網。2005年3月23日,“超級殺人狂”王強,終於在遼寧沈陽接受法律正義的審判。

  王 強,1976年生,是開原市馬家寨鄉杏花村人。王強說,父母都是農民,有一個弟弟在大連漁船上打工,王強沒有文化,隻上過小學一年級,二年級上了沒幾天就離開了家。

  在他的記憶中,他爸爸是賭徒,贏了回來就喝大酒,輸了就拿王強哥倆和媽媽出氣,不是打就是讓他們跪著,有時一跪就是半宿。

  在王強八歲那年,媽媽和爸爸離婚。離婚以後,爸爸根本不管王強,爺爺奶奶也不願管,動不動還打罵他。13歲他才上學,後來跑到了沈陽。

  王強整天就在沈陽站一帶混,遇見一個30多歲的人,叫王森林,王強和他學掏包,後被勞教。出來後,他決定和朋友一起幹。王強找同夥的標準有三個:一是同鄉,二是家中貧困,三是歲數不大。被王強帶出來的有楊興波、趙俊鵬、戴軍和譚濤、譚勇兄弟等人。在沈陽作案期間,他們住的、吃的、用的都是由王強負責,但有一條:必須聽他的。

  有了自己放心的同夥,王強的膽子更大了,一到晚上就帶著他們在沈陽公園轉悠,尋找“野鴛鴦”,然後冒充警察敲詐,後來幹脆見到戀愛男女就下手搶劫。

  1994年夏季的一個晚上,王強等人溜達到南湖公園,在湖邊的一個僻靜處發現一對情侶,便上去索要錢物,遭到拒絕後,他們就掏出刀來紮這對男女,直到把他們打入湖中。

  為了保證作案成功,王強還有意培養手下人的膽量。有一次在青年公園裏,見到一對青年男女,他讓楊興波和戴軍先上去,可他倆折騰半天也沒整服人家,王強順手操起一根木棒子,照著男的腦袋就是一下,這男的當時就倒下了,女的嚇得也不喊了,他們翻走了兩人身上所有的錢物,最後王強還把女的拽到旁邊的樹林中強奸了。

  從1994年以來,王強帶著他的弟兄們在沈陽、鐵嶺、開原、北京作案多起。如果搶得多了,王強根據每個人的表現分錢。

  王強一直擔心人多嘴雜,把自己被人“撂”出去。1996年初,真有人把他給“撂”了。當時王強咬著牙硬挺,隻承認冒充警察敲詐這一件事,結果還真“挺”了過去,被勞教三年。這件事促使王強抱定作大案一定要“單幹”的決心。

  1998年12月4日,王強被提前半年釋放。出來的當天晚上,他就直奔沈陽南運河邊,見一個女青年在河邊散步,他上去用木棒子將其打倒,把她強奸了。沒過幾天,王強又在沈陽西塔地區將一女青年用鐵棒子打倒後強奸。從勞教所出來的第一年裏,單獨作案就有20多起,殺死十幾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幾人,強奸七八個人。

  王強逐漸養成了殘忍、暴躁的性格和極強的報複心理。結婚沒幾年,老婆就離婚了,所以他對女人特別恨,有幾次在實施強奸犯罪時,被害人求王強別殺她,最終王強還是把她殺了。

  在和平區解放電影院附近有一個幹洗店,平時王強經常到這個店洗衣服,這家人看不起王強,總向他要高價,他恨在心。2000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淩晨,王強帶著兩把殺豬刀來到了這家幹洗店。敲門時,是老太太開的,其他人不在,他上去就是一刀,把她刺倒。她捂著傷口問王強為什麽殺她,王強告訴她:“就因為你家總管我要高價。”老太太說:“那你為什麽不說呢?”王強說:“我不願跟你們浪費口舌,這樣幹脆。”接著又刺了她幾刀,一直把老太太刺死,搶走了她耳朵上的金耳環和翻出來的幾百元錢。

  王強確實遇到過不少次便衣警察,有幾天晚上,王強在北運河邊看見一對便衣警察,第一天在那裏,第二天還在那裏,他連去了三天,警察也沒挪地方,一看就是“蹲坑”的。他就與警察“兜起了圈子”,你在這邊“蹲”,我就到那邊“幹”。

  王強後來好像有了“殺人癖”,隔幾天不殺人和搶劫、強奸,心裏總好像有點什麽事兒似的。2000年5月9日、10日、11日的連續三天夜裏,王強在沈河區的南運河邊的翠園內、皇姑區的北運河的將軍園內、北陵公園的西北角等地一連將六對男女殺死,搶劫了幾百元錢,強奸兩人。

  他不但在殺人、搶劫中獲得刺激和快感,而且還有意識地與警察“較勁”。他已經沒有辦法讓自己停下手來。為此,王強曾專門帶了四萬元到廣州買槍。就在要掏錢買槍時,一個“朋友”提醒他:賣槍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線兒”,搞不好你前腳買完,後腳走不了幾步就會有人抓你。

  合計再三,王強還是沒敢買。

  從殺人的第一天開始,王強就知道早晚會有一天落入法網。他從不積攢錢財,有錢就花。打工裝扮是晚上作案的工作服,故意弄得又髒又破,作案後藏起來,換上高檔衣服。

  王強主要消費是打麻將和找小姐,和平區的不少麻將館他都去過,最多的一天輸了三四萬元。找小姐他也花了不少錢,曾經專門為包小姐還租過房子。王強聽說沈陽某賓館有高級小姐,不少還是會說外語的女大學生,就專門去了幾次,每次消費都是幾千元。有時他一高興,還經常順手甩給小姐一兩千元小費。

  王強這樣評價他這一輩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最終,他到了另外一個世界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