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購蘋果手機選擇貨到付款,再趁快遞員不備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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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子韓某虛構收件人姓名地址,在某購物平台下單購買價值不菲的蘋果手機,要求快遞以貨到付款的方式於次日送達,卻乘快遞小哥離開快遞箱送件之機,把包裹偷走。近日,經徐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徐匯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今年5月31日9時許,快遞員小萬騎著電瓶車到本市龍吳路某小區配送快遞。第一個快遞是個貨到付款件,收件人是5號樓801室的“王佳”。小萬按慣例撥打了“王佳”的手機號,準備交接快遞時收貨款,然而多次撥打電話始終沒有人接聽。抵達801室後,小萬發現這是一個合租房,但是沒有“王佳”。於是他下了樓,打算把快遞帶回站點。之後小萬又前往10號樓配送,把電瓶車停在底樓。然而等他回到停車的地方,那個沒有遞送出去的到付件竟不翼而飛。

“我去10號樓送快遞前,還看了一眼那個沒有送出去的包裹,就在車後麵的快遞箱裏,誰知配送回來之後,就發現包裹不見了。”小萬很快向警方報了案。公安機關查閱了小區監控錄像,發現當日9點左右,有一名男子出現在小萬的電瓶車附近,翻動了小萬車尾部的快遞箱,之後徒手拿走了這個快遞盒,隨後離開。同時經過查詢買家在購物網站的賬戶明細發現,該賬號在5月份還曾多次下單購買手機、智能手表等價值較高的電子產品,均設置為貨到付款。

6月11日,警方在廣州將這個所謂的“買家”韓某抓獲歸案,查扣其隨身攜帶的手機,號碼與預留在購物網站的手機號碼完全一致。

根據韓某交代,案發前一天18點左右他在購物網站虛構了收件人姓名地址,下單買了一部銀色蘋果手機,要求快遞以貨到付款的形式送貨。當天晚上,韓某到收貨地址所在小區的一棟樓頂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韓某通過樓道窗戶看到快遞員進了小區。當快遞員小萬撥打他電話時,他故意不接,並乘小萬離開送件之機,快速將裝有蘋果手機的快遞盒盜走,當天下午,得手後的韓某便搭乘火車逃離了上海。經查,被盜蘋果手機價值人民幣6000餘元。

根據調查,韓某還曾在2019年2月通過相同手法盜竊待配送未支付貨款的快遞,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係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