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歲老人和保姆結婚,不到一年堅決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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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而大家往往卻忽視了對家中獨居老人的陪伴,請保姆照料成了大部分子女的第一選擇。

  去年《都挺好》電視劇中的蘇大強和小保姆的故事還記得嗎?

  紹興有個案子,原被告是101歲高齡的李大爺和照顧他的55歲保姆。

  去年,李大爺與張保姆登記結婚了,可是婚後不到一年時間,就鬧到法院了來離婚。

  張保姆說:“照顧李大爺十年,一切都是因為愛情。”

  李大爺卻說:“我從沒被愛過,是被騙了!”

  這其中到底何故?

  百歲老人和保姆結婚後鬧離婚

  李大爺自從老伴去世後就常年一個人生活。

  為了照顧父親,李大爺的子女在2006年為他請了張保姆照料起居生活。

  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裏,張保姆多次說起自己家裏經濟困難,沒有勞保待遇,相當羨慕每個月有7000元退休金的李大爺,表示要是能像李大爺一樣有相應的福利待遇就好了。

  2019年2月,李大爺的子女突然得到了一個消息:父親已和張保姆結婚了。

  子女們雖然感到意外和不支持,但也沒辦法改變。

  可是好景不長,不到一年時間,李大爺突然態度強硬地提出要與張保姆離婚,還聲稱:“被張保姆騙得好慘!”。

  從李大爺的敘述中,事情卻變得有些狗血:李大爺說,結婚隻是因為一時好心,為了讓張保姆在自己死後能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改善經濟狀況。

  但是結婚後,張保姆卻大變樣了,不僅收管了李大爺的工資卡、醫保卡、房產證,並代替李大爺領取政府、社會機構等各種補助。同時,張保姆還多次要求李大爺將其僅有的房屋過戶給她,還逼迫其寫遺囑,在生活起居的照顧上也不再是盡心盡力。

  而張保姆表示,結婚是因為相處了十多年,情到深處所致,李大爺提出離婚隻是受了子女的蠱惑,表示絕不同意離婚。

  法官:

  子女平日多關心,獨居老人要理性

  相持不下,李大爺隻能起訴到法院。

  雙方起訴前就已經分居了,李大爺現在由子女照顧。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雙方登記結婚時,李大爺已到期頤之年,且雙方登記結婚時李大爺的子女均未在場,亦無證據證實李大爺係經慎重考慮作出結婚的決定;婚後不久,雙方又為生活照顧等問題產生矛盾,且不能妥善化解,並已導致雙方分居。

  綜合考慮本案實際案情,為尊重百歲老人的真實意願,更有利於李大爺安享晚年,準予雙方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張保姆不服上訴,二審經調解,雙方同意離婚,協商處理了夫妻共同財產。

  辦案法官說,目前社會上老人由保姆照顧的情況較為常見,但隨之而來,老人與保姆結婚就屢見不鮮,因此也引發不少家庭糾紛,特別是涉及老人財產的處置問題,往往成為老人子女與保姆之間的矛盾漩渦。

  “婚姻應當以感情為基礎,需要慎重考慮,希望老人在選擇再婚時多聽取親屬特別是子女的意見,獲得家人的支持,讓配偶真正成為相互扶助、共度晚年的伴侶。”

  法院也提醒子女,平時多關心照顧父母,不僅是物質上的照顧,更需要給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特別是獨居老人,莫讓空虛與孤獨影響了老人的理性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