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夜晚,他將情人埋進玉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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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鬆手的時候才發現,她已經完全沒有呼吸了。”

  2020年8月,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玉米地埋屍案”進行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一年前“中元節”的夜晚,他曾在殺人後,於一處玉米地裏,偷偷埋下了一口棺材。

  棺材裏的究竟是誰?是怎樣被害的?與被告人王某某又有何過節?

  警方在一家棺材鋪裏找到了線索——

  “玉米地被翻了,感覺像埋了東西”

  2019年8月16日,山東曹縣李堂村的周大姐,像往常一樣,到自家承包的玉米地裏查看莊稼長勢。

  當她走近玉米地時,眼前的情景卻讓她大吃一驚——

  “有幾把在那放著,地給翻了,感覺像埋了東西。”周大姐覺得不對勁,趕緊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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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勘察,玉米地裏應該埋了一具屍體。”經挖掘,辦案民警果然在地下挖到了一口簡易棺材,裏麵躺著的,是一具年輕的女屍。死者大約30歲左右,下半身隻穿了一條短褲。

  “如果這個案子是一個常見的死亡偷埋案件,按理說不會這麽草率就下葬了,怎麽也得穿個壽衣。而這具女屍從著裝上看,給人感覺就是,死得有些蹊蹺。”

  “不尋常”的跡象不僅於此。

  “一般來說,偷埋屍體會做得很隱蔽,不該在現場遺留這麽多東西。但他的鞋子、木、瓶子還有煙頭,扔得遍地都是,這說明當時偷埋者很倉促,還有一定的恐懼心理,急於離開現場。” 曹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痕檢科主任劉興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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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法醫解剖檢驗,這名女子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扼壓頸部致窒息死亡。“這具女屍應該是剛剛被人勒死,隨後拋屍的。”

  “這個案子,可能不是一人所為”

  辦案民警立即對案發現場展開地毯式搜查。

  在案發現場北邊的東西小路上,有6把新的鐵鍬,還有一雙布鞋,和四五個喝剩下的礦泉水瓶。民警斷定,“這個案子可能不是一人所為,還有幫凶。”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也對這具女屍的身份展開了調查,“看看近期附近有沒有失蹤人口的報案”。

  鎮政府聯係各村支書前去辨認,但並無結果,“死者不是本地人”。辦案民警又聯係周邊地市的公安局協查,但獲悉近期沒有失蹤的婦女。

  由於無法確定屍源,案子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這具躺在棺材裏的女屍到底是誰?又是誰將其埋在了玉米地裏呢?疑雲籠罩在辦案民警心頭。

  

  “他們從機井裏抬出來一具女屍”

  警方決定轉變辦案思路,以現場遺留下來的幾把鐵鍬為線索,尋找嫌疑人,卻並未得到有價值的信息。

  警方又決定以掩埋女屍的棺材為突破口,對案發附近的所有棺材鋪展開排查。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大量工作,辦案民警在古營集鎮附近的一家棺材鋪,發現了線索——這家店裏的一口棺材,和玉米地裏掩埋女屍的棺材幾乎一模一樣。

  棺材店老板告訴民警,案發前一天下午,有五六個男子到過他店裏。經過討價還價後,這幾人買下了一口簡易棺材,價值450元。隨後,棺材鋪老板便拉著棺材,跟著這幾人,來到了古營集鎮附近的一口機井旁。

  “他們從機井裏抬出來一具女屍,放進了棺材裏。他們人多,我沒敢多問,就拉著棺材跟著他們,去了玉米地。”當時天已經黑了,恰好又是中元節,棺材鋪的老板“格外害怕”。

  根據棺材鋪老板提供的線索,警方立即對嫌疑人所駕車輛展開調查。

  “我們發現了一輛棕色越野車,十分可疑。但是案發當天,這輛車的車主卻在青島。”

  經查,該車車主是青島李堂村的一個王姓村民。“調取周圍的卡口監控後我們發現,司機跟車主不是同一人。”

  原來,車主常年在青島工作,案發前一天,他的車被同在青島的堂哥王某某借走了。

  “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即對其展開調查。

  “我一想,掙的錢都給了她,越想越氣!”

  “一個月前,他回過老家一趟,跟老婆鬧離婚。”一位知情村民透露,王某某在外麵有情人。

  辦案民警連夜趕赴青島,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鎖定了王某某的位置。

  8月17日晚,辦案民警一舉將王某某抓獲,隨即對其展開審訊,王某某對殺人拋屍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某交代,他殺害的,是與他一同在青島打工的女子劉某,兩人為情人關係。

  劉某跟了王某某兩年,想跟他結婚,但王某某的媳婦不肯離婚。因為這事,劉某和王某某,漸漸產生了矛盾。

  8月14日晚,王某某喝了點酒,回到青島的出租屋裏,再次和劉某爭吵起來,隨後兩個人扭打在了一起。

  “我一想,近兩年掙的所有錢都給了她,家裏的孩子、父母、老婆,一分也沒有得到,越想越氣。”情急之下,王某某把劉某摁在床上,掐了她的脖子,足足5分鍾。

  

  “等我鬆手的時候才發現,她已經完全沒有呼吸了。”

  酒醒後,王某某深知已鑄成大錯,但是他並沒有選擇報警,而是決定開車拋屍。

  “我把屍體放進車後備箱,然後連夜從青島開回曹縣老家,先把屍體拋在了附近的一處機井裏。”

  隨後,王某某和老家的朋友劉某某取得了聯係,讓他幫個忙,處理一件家裏的白事。

  “我和他說,家裏一個親戚未出嫁,十八九歲病死了,不能埋到祖墳,也不能讓村裏人埋,需要叫外邊人埋,讓他喊幾個人幫忙,一個人150元。” 劉某某喊來了幾位朋友,與王某某一道買了棺材後,將死者埋在玉米地裏。

  今年8月,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

  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餘六名幫助掩埋屍體的犯罪人員,也受到了相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