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路上被丈夫摔下橋的雲南女子:14歲生下第一個孩子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翁明蘭剛剛年滿22周歲,卻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了。她的大女兒已7歲半,算下來,生這個孩子時,她才剛滿十四周歲。

像翁明蘭這樣,還未成年就認識了未來的丈夫並早早地懷孕生子,即便是在偏遠農村也是一件有傷風俗之事。為此,其父曾一度把翁明蘭關在黑屋子裏,但唐家找上門來求親。在現實麵前,翁家妥協了。前年,她又生下第二個孩子。去年,翁明蘭和唐達鬆領取了結婚證。

結婚證

但這樣的婚姻終究難以善終。翁明蘭稱,在唐家近十年,她始終活在痛苦中,“想改變自己的生活和命運”。翁明蘭的一名家屬說,翁明蘭接觸到了網絡,最終有了“意識覺醒”。

約半年前起,翁明蘭“性情大變”,並選擇離家出走,這讓其丈夫唐達鬆“活在痛苦當中”。他們協議離婚,但不久,被雲南省婦聯強烈譴責的“離婚途中丈夫抱摔妻子至高橋下”一案發生了。

據雲南彝良縣警方通報:9月3日上午9點,翁明蘭與唐達鬆前往縣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途中,經彝良縣角奎鎮小河二橋時,二人發生爭吵、抓扯,隨即唐達鬆將翁明蘭抱起丟下橋後離開現場。

10月16日,彝良縣公安局新聞辦告訴紅星新聞,目前案件的調查已經進入收尾階段,唐達鬆涉嫌的罪名為故意殺人罪。

離婚路上

雲南省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2號住院部3樓塞滿了病人,抵達翁明蘭所住的三人間病房,需穿過一段擁擠而沉悶的過道。

仍躺在醫院病床上的翁明蘭

一個半月過去,翁明蘭的神誌已經清醒,但她話很少,與之對談,能看出她依舊十分吃力。家人說,由於翁明蘭身上多處骨折,若沒有外力協助,她的自主翻身能力等同於零。

翁明蘭蘇醒後情緒極其低落,一度吵嚷著要放棄治療。翁明蘭的哥哥翁明東說,在彝良民間,翁明蘭和唐達鬆之間的婚姻糾紛,在案發後流傳著多個“言之鑿鑿”的第三者插足的版本,這讓翁明蘭難以接受,其心理狀態近乎崩潰。

案發現場 圖據網絡

翁明蘭是在離婚的路上,被丈夫唐達鬆從縣城的一座高橋上抱摔而下後受重傷的。一些案發現場的圖片、視頻廣泛流傳於彝良當地,當時,彝良縣小河二橋下中部地帶布滿石塊的一處裸露河床上,身穿白色上衣的翁明蘭趴在地上昏迷不醒。

彝良縣城地勢逼仄狹小,洛澤河、小河二條河流交匯後,呈“人”字形穿城而過。小河二橋是彝良縣行政中心通往主城區的重要通道,紅星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此橋橋高目測逾10米,附近無通道抵達案發地所在的河床。

案發地彝良縣小河二橋

當地居民稱,當前正值枯水季,如果在雨季,水深約五米。彝良縣公安局新聞辦介紹,當日接警後,民警係通過淌水的方式抵達案發現場,在著手偵破此案的同時,他們還配合醫生,用擔架將翁明蘭抬出河床並送到了縣城醫院。

9月4日昭通市第一人民醫院創傷外科所作的《醫院醫療證明書》顯示,翁明蘭“高處墜落致全身多處疼痛、急性、流血、活動障礙5小時”。

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書

醫院診斷翁明蘭全身傷情為12項,包括全身多發複合傷、骨盆多發骨折、左側踝關節開放性粉碎性骨折、腰椎多發橫突骨折、多發肋骨骨折及全身多處外傷等。

肉眼可見的這些傷情中,最為觸目驚心的是“左側踝關節開放性粉碎性骨折”。案發圖片顯示,翁明蘭的左腳腳踝生生折斷,骨頭穿透皮肉外露。盡管醫生進行了縫針,但至9月底,此處傷口仍為開放狀。

連接翁明蘭左腳腳踝處的一根導管,至今仍在不停地在抽送暗紅色的積液。“醫生要求我們一有時間就幫她搬動這隻腳,可這隻腳還是不可避免地萎縮了。”翁明東說,妹妹能否站起來,現在還是未知數。

懵懂少女

跟唐達鬆認識時,翁明蘭還是一個未成年的懵懂少女。

翁明蘭的戶口信息顯示,翁明蘭是彝良縣角奎鎮阿都村偏坡組人氏,生於1998年9月22日。唐達鬆的家人提供的戶口信息則顯示,唐達鬆出生於1990年9月10日,兩人的大女兒馨馨生於2013年3月21日。

翁明蘭身份證

案發後,翁家親屬肖某某,一直在為翁明蘭奔波求助。“據這些信息可以推算,翁明蘭在14歲半時就生了第一個孩子。這也就是說,唐達鬆在翁明蘭還是一個未成年的女孩時,就和她發生關係了。”肖某某指出。

唐家住離縣城約8公裏的角奎鎮花橋村,唐達鬆的父親唐發學稱,翁明蘭與唐達鬆認識時已經成年,“已經十五六歲了”。

唐發學說,兒子翁明蘭的一個“老表”住在田壩村,當年翁明蘭去這個村子玩時,恰好唐達鬆也在,於是兩人就認識了。其稱,當年翁家要6萬元的彩禮,但唐家家境拮據,這筆彩禮錢最終未能出。

但翁家人稱,翁明蘭是被唐達鬆“誘騙”過去的。當年翁明蘭的父親仍在世,見女兒跟外村男性交往,翁父一怒之下將其關在家中黑屋數日。翁明東說,後唐家上門求親,且翁明蘭已經懷有身孕,在事實麵前,翁家不得不妥協。

翁家的生活很艱難,為了讓兩個妹妹上學,翁明蘭在初一時便和哥哥輟學了。但唐家的日子也很難過,翁明蘭說,到唐家後數年,“我連給女兒買件衣服的錢都沒有”。

唐達鬆用來謀生的三輪車,現已閑置

唐達鬆的哥哥唐達咪介紹,唐達鬆在縣城以開三輪車謀生。彝良縣有一個200多人的三輪車車主群,唐達鬆是群主。唐達鬆工作辛苦,常天一亮,就載著村裏賣菜的農戶入城,並沒有固定的收入。

唐發學稱,盡管家庭困難,但翁明蘭在唐家過的卻是輕鬆日子。唐家的莊稼地,多是他和大兒子操持,翁明蘭隻是做家務、帶孩子罷了。

據他講,唐家與翁明蘭相處融洽,此前彼此間從未紅臉過。但翁明東告訴紅星新聞,妹妹翁明蘭在唐家始終處於一種被欺淩的境況,她被“看得很緊”,尤其在金錢上,唐達鬆多有約束。

翁明東稱,過去8年間,翁明蘭唯一買給母親的禮物是一雙鞋,且特別交代“千萬不要讓唐達鬆知道了”。有一次唐達鬆到翁家,買了一箱36元的牛奶,翁家見其困難,將錢給了唐達鬆,他竟也“坦然地接了”。

仍躺在病床上的翁明蘭告訴紅星新聞,自進唐家起,其“自由”的講話“不超過10句”,且有“幹不完的家務活”,唐達鬆亦對她多有打罵,對此她“忍無可忍”。

翁明東說,翁明蘭偶爾回家訴苦,翁家依據傳統的做法,都是勸她回去好好帶孩子,過好過日子,“畢竟,她都已經嫁出去了”。

無法證實的“奸情”

半年之前,唐家突然發現,翁明蘭性情大變。

唐發學描述,這個二兒媳婦一夜之間變得“好吃懶做”,她不做飯,不洗碗,不管孩子,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現在想想,從那個時候,可能就要出事情了”。

農曆的5月12日(陽曆7月4日),唐家發生了“一件大事”。當天,約淩晨兩點,唐達鬆起夜,竟不見了妻子蹤影。

“我們都不知道她去哪了,在村裏到處找,怎麽也找不到。到三點左右,回來一看,她又躺在床上了。”唐發學回憶稱,當晚翁明蘭“冷冷的臉色”,比以往更不一樣了。

據唐達鬆事後在當地自媒體上發布的文章稱,他懷疑,這個晚上妻子與嫂子的弟弟許某某有染。為證實猜想,他後來翻了翁明蘭的購物信息,一些鏈接顯示,翁明蘭買了一些衣服和鞋子,而收件人是許某某。

唐達咪說,許某某老家更為偏遠,故隔三差五就住在他家。在接下來四五天的時間裏,翁明蘭的手機被唐達鬆摔碎,唐達鬆在文章中承認他毆打了翁明蘭。

仍躺在醫院病床上的翁明蘭

一天中午,唐發學從地裏幹活回家,發現二兒媳翁明蘭不見了。唐發學稱,擔心翁明蘭“尋死”,他們找遍了附近的河塘,並通報了翁家。不久翁家上門要人,雙方為此還鬧到了派出所。

在接下來兩個月的時間裏,翁明蘭回過一趟娘家。翁明東說,妹妹此次回家要戶口本,她打算辦理身份證,然後去浙江打工。翁明東又勸了妹妹一次,“但這次她很決絕,我就不再勸了”。

唐達鬆聞訊後也趕到了翁家,據翁明東的另一個妹妹描述,唐達鬆與翁明蘭“大吵了一架”,然後唐達鬆帶著大女兒回了家,而翁明蘭不知所蹤。

唐達鬆在自媒體所發的自述貼中,除披露妻子“奸情”外,又稱自己是“多麽地愛妻子”。8月份,唐達鬆在抖音平台上密集地發布短視頻,這些視頻多是他和孩子的合影。其稱,他“再苦再累也要帶好孩子”。

肖某某稱,事後她詳細問過翁明蘭是否與他人有染,翁明蘭斷然否認。翁明蘭解釋,許某某不會網絡購物,故而她代為購買,僅此而已。翁明蘭本人亦告訴紅星新聞,唐達鬆這是在造謠,“是為了逼我回去”。彝良縣公安局新聞辦稱,事後警方對當地的自媒體負責人提出了警告。

9月2日晚,翁明蘭再次回到娘家。翁明蘭的母親童順英記得,那晚女兒的話很少。翁明蘭告訴母親,她已經和唐達鬆“協議離婚”,雙方已經商議好,唐達鬆負責養孩子,她每月出700元生活費至兩個孩子滿18周歲。她告訴母親,她舍不得孩子,她外出打工掙錢,母親可把孩子接來,替她多看看一下孩子。

第二天大清早,唐達鬆到翁家,他接了翁明蘭,兩人出發往縣民政局而去。不久,凶殘的“離婚途中丈夫抱摔妻子至高橋下”一案發生了。

抗爭及覺醒

彝良縣小河二橋上車來車往,盡管十月中旬的天氣有些陰冷,但仍有閑散的市民在橋頭逗留。

這起案件轟動了彝良縣城,但人們目睹的,多是案發後的經過。翁明蘭稱,當日在被抱摔下高橋前,她還遭到了唐達鬆的毆打。

10月16日,彝良縣公安局新聞辦告訴紅星新聞,唐達鬆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批捕,目前案件的調查已經進入收尾階段。當地市民拍攝的視頻顯示,唐達鬆指認現場時號啕大哭。



彝良縣公安局新聞辦就本案發布的《警情通報》中附帶的短評稱,家庭本是最能依賴的港灣,幸福的家庭都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不管關係多麽惡劣,親情多少疏離,畢竟血濃於水,應多一些寬容和理解。不管到什麽境地,都不能采取過激的方式傷害對方,否則將把對方和自己都推向萬劫不複的深淵。

肖某某告訴紅星新聞,是唐達鬆的壓迫,迫使翁明蘭走到提出離婚這條道路上來的。她指出,根據第一個孩子的年齡推斷,唐達鬆與當年還未滿14周歲的翁明蘭發生了性關係,是否可以依照強奸罪來懲處?肖某某就此還谘詢了律師朋友,了解到與不滿14周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不論女孩是否同意,都構成強奸罪。

肖某某說,在多次聊天中翁明蘭告訴她,她年幼無知,故而到了唐家。到二十歲,她接觸到了網絡,明白生活和命運不該如此,是以有了一種“意識上的覺醒”,並為此而抗爭。此外,肖某某還稱,翁明蘭籌措到的醫療費已經用盡,希望社會各界能施以援手。

9月4日,雲南省婦聯就此案發表聲明,稱對此事件高度關注,對唐達鬆殘忍傷害妻子的惡劣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婦女的行為,堅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嚴懲犯罪嫌疑人。

翁明東說,案發後昭通婦聯、民政、扶貧等多部門給予了妹妹慰問和資助,對此翁家深為感激。他說,目前自己的主要精力,是幫助妹妹早點站起來。

翁明東還表示,唐達鬆在網帖中所指控的妹妹與他人有染的“事實”毫無依據,許某某本人亦斷然否認,但已經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這是唐達鬆對妹妹的名譽侵權,對此翁家保留追求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唐家也陷入深淵裏,“兒子被抓了,兒媳婦躺在醫院裏,我們一家一下就散了。”唐發學說,當下是摘花椒的季節,但他完全沒有幹活的心思。他說,盡管遭此劫難,但他未來仍視翁明蘭為兒媳,“哪怕她癱瘓了隻要她回來,我們也願意養著她”。

對此翁明東說,唐家這是在“癡心妄想”,他這個可憐的妹妹,是斷不可能再去唐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