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再開庭未宣判,醫院先賠10萬用於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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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上午,河南“錯換人生28年”案在開封市鼓樓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



原告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澎湃新聞,庭審中,他向法庭申請先予執行10萬元醫療費得到法庭認可,庭審後,法庭將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支付的10萬元現金支票交給了他們。25日下午,當事人姚策將去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尋找當年在婦產科工作的醫護,調查自己被抱錯的原因。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992年6月,姚策在河南省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現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出生。2020年3月,姚策確診肝癌。“母親”蔣明麗(化名)計劃割肝救子,卻意外發現姚策非其親生兒子。2020年4月,蔣明麗找到親生兒子郭威。後者的“父母”杜新枝夫婦,則與親生兒子姚策認親。

9月11日,“錯換人生28年”案在開封市鼓樓區法院首次開審。 姚策方要求醫院支付精神損害金、誤工費、醫藥費等賠償共270餘萬。庭審焦點在於:錯抱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姚策親生母親是乙肝患者,醫院錯抱及醫院未給姚策注射乙肝疫苗的醫療行為,與姚策患病是否有因果關係;如果有關係,醫院責任多大等。庭審中,醫院代理律師稱,已向法院申請就醫療行為與姚策患病的因果關係進行專業司法鑒定。案件未當庭宣判。

原告代理律師周兆成介紹,9月25日的庭審中,主要對鼓樓區法院後期補充證據進行了充分質證,同時對當事人姚策患病的部分醫療票據進行質證。

“在起訴後,我們希望法院充分考慮姚策目前的病情,急需醫療費以及姚策已經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等情況。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申請法院裁定先予執行,責令被告先行支付姚策醫療費用360339.54元。在庭審中,該申請得到法院支持。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也當庭給予了姚策先予執行款項支票10萬元。”周兆成說。

周兆成表示,庭審中,法院並沒有明確告知該案是否要進行司法鑒定。原告方在庭審中,充分論證了姚策出生時未注射乙肝疫苗以及抱錯行為與姚策罹患肝癌之間的關係,也明確表示,此案沒有鑒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因為鑒定的事實證據關鍵病例(檢查報告單和防疫本)被河南大學淮河醫院遺失。而且。啟動鑒定會客觀拉長本案的訴訟時間,為盡快使姚策拿到救命錢,希望法院盡快判決。

周兆成表示,不管淮河醫院賠付金額是多是少,都體現出院方願意承認事實的態度,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證明院方是存在相應的責任和過錯,否則就沒有先予執行的說法。

9月25日中午,法院宣判休庭,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