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性變態?她為改教科書訴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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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審判決中,法庭認為,教材中有關同性戀的表述不屬於圖書編校文字差錯中的知識性差錯,圖書所涉及的學術觀點、認知性分歧不屬於暨南大學出版社審查責任範圍。西西方主張教材質量不合格證據不足,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西西舉辦的非公開展覽,希望以藝術方式讓公眾關注同性戀議題。

“意料之中。”

9月2日,律師在微信中發給西西一審判決書。身在香港的西西正在工作,看到結果,她心情平靜。

因教材中將同性戀歸為“性心理障礙”,2017年7月,20歲的大學生西西將暨南大學出版社和購書平台京東商城告上法庭,被稱為國內首例“恐同”教材產品質量糾紛案。在經曆庭審三次延期後,案件最終於今年7月28日在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裁定,教材中有關同性戀的表述屬於認知性分歧,西西方主張的圖書質量不合格證據不足,西西敗訴。

三年的訴訟,西西的身份從學生轉換為NGO從業者,也承擔了學校、社會等多重壓力。9月11日,西西委托律師正式提交了上訴狀,她要繼續為去除同性戀汙名化爭取空間。

2017年3月新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關於同性戀的描述。

三次延期的庭審

2016年5月,西西從朋友那裏得知,暨南大學公選課教材《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版)認為同性戀是性心理障礙,是“性愛方麵的一種紊亂或性愛對象的倒錯”。西西認為這樣的表述帶有歧視色彩,自己應該做點什麽。她開始給編者、出版社發電子郵件,希望能夠督促他們修改教材內容。

給編者的郵件一直沒有回音,西西找到了編者的電話,一開始對方告訴她會盡快回應,但事情一直沒有進展。西西又給編者打了三四次電話,對方總說自己在忙,之後西西的電話就被拉黑了。她轉而找到暨南大學出版社的編輯,對方說需要和編者溝通,“修改教材內容,需要征得編者同意”。

2016年7月,西西和朋友給暨南大學出版社和編者的工作單位送了一筐鴨梨和一封300人聯名的信,希望出版社能正視教材中的問題。“我因為同性戀這個身份被汙名化要承受很大壓力,我希望他們能夠接過壓力。”

當年10月,一位關注“秋白同性戀教材案”的律師聯係到她,詢問她是否願意通過法律程序推動“恐同”教材修改。西西猶豫了一個月。一方麵,她覺得出版社和編者回避溝通,修改教材已無法推進,走法律途徑有可能督促出版社正麵回應;另一方麵,她害怕訴訟把她推到聚光燈下,學校會通知父母,讓她“被出櫃”。

2013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最終,西西委托律師向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負責京東圖書運營的江蘇圓周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注冊地在江蘇。她以《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存在錯誤、誤導等明顯內容質量問題為由,狀告暨南大學出版社及京東商城。

最初的開庭日期是2017年10月31日。但在開庭前,西西突然接到法院通知,法官需更多時間研究案件,開庭延期至2018年1月。

但第二次開庭依然不順利。被告之一——京東方麵申請對涉案教材的圖書產品質量進行司法鑒定,開庭再次延期。其間,法院先後委托江蘇省專利信息服務中心、江蘇省科技谘詢中心鑒定,但兩家機構都沒有圖書質量的鑒定資質。京東方麵又與西西方協商委托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鑒定,此後案子便杳無音訊,判決書顯示廣電總局這一下屬機構也沒有接受鑒定委托。

延期的日子裏,西西總被一種無力感和自責感籠罩。很長一段時間,訴訟在性少數群體中並沒有引起很大的反響,媒體對案件關注度低。“我有很多的自我懷疑,這樣的訴訟真的有意義嗎?”

再一次聽到案件的最新進展已是今年4月,開庭日期定在4月22日。西西正在香港讀研,受疫情影響,去宿遷參加庭審需要隔離14天。法院告訴西西可以由律師代她出庭,但她想在庭審中為自己三年來爭取的事情發聲。她給法官打了20個電話都沒有打通,一些社群的夥伴也幫她打,法院的電話一度被打到忙音。最終,西西申請案件延期開庭成功。

7月28日,案件開庭。因為疫情原因,西西仍然無法到場。她申請網上開庭,但法院以雙方證據多、需要到庭質證為由,沒有通過。

開庭時,很多社群的夥伴自發來到宿遷,想旁聽庭審,以示對西西的支持。但法院隻開放5個庭審旁聽名額,並要求旁聽人提前3天辦理旁聽證,使得很多想去現場的媒體和外地的社群夥伴無法入場。

西西告訴《中國慈善家》,庭審中,在提到和與同性戀相關部分的證據時,法官就不停地打斷律師的發言,律師代為陳述的當事人意見也有被打斷的情況。

2013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關於同性戀的描述。

法律困境

據西西介紹,在同性戀歧視有關的訴訟中,很難以與性少數群體有關的案由獲得立案。曾因“高校教材汙名同性戀”四次與教育部對簿公堂的主人公秋白也曾麵臨相似的困境。

2015年,正在中山大學讀大二的秋白發現市麵上很多教科書將同性戀描述成異裝癖、性變態、精神疾病等。同年5月,秋白起訴廣東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損害其名譽權,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法院均認為“該出版行為與當事人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利益關係”,未予以立案。

“法院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這個說法並沒有直接地損害我的名譽權,如果對方宣稱‘秋白有精神疾病’,這個訴訟才有可能被立案。”秋白告訴《中國慈善家》。

此後,秋白以教材監管不作為、舉報信件未被受理等理由三次起訴教育部,但最終敗訴。“現有的法律中沒有與同性戀有關的內容,所以有關的訴訟都是打‘擦邊球’。我的最終目的是讓有關部門、出版社、編者認識到,教材中對同性戀的表述是有誤的。”秋白說。

一開始,西西和律師也以侵犯消費者權益為案由,向暨南大學出版社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與秋白案類似,由於無法證明教材內容直接侵犯了西西的權益,法院不予立案。

隨後,她與律師決定以“圖書產品質量問題”為案由起訴出版社暨南大學出版社和購書平台,但訴訟的落腳點為去除針對同性戀群體的汙名化。

西西與律師認為,教材中與同性戀歧視有關的內容屬於知識性差錯,根據國家新聞出版署頒布的《圖書質量管理規定》,如果圖書的編校差錯率超過萬分之一,即可判定教材編校質量不合格,他們可以以“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為由起訴。

在圖書編校差錯計算方法中,編校差錯包含文字差錯、標點符合差錯、格式差錯等。西西開始在朋友圈、微信群中發消息,尋找專業的圖書編輯重新校對教材,希望能找出多於萬分之一的差錯。

“正文80頁,倒數第四行,‘克裏斯 · 加德納’,中圓點不能位於行末”“‘大學生必須來自於社會’,‘來自於’應改為‘來自’,‘自’包含了‘於’的意思”……

在西西向法庭提供的圖書編校差錯統計表中,共羅列了該教材54項差錯,大多數是教材細枝末節中與文字、標點符號使用規範有出入的內容,而與同性戀知識性差錯有關的隻有一處——“正文178頁,第一段與第三段,常見的性心理障礙:同性戀”。

西西和兩位朋友給暨南大學出版社和編者工作單位送“鴨梨”。

同性戀歧視證明之難

為證明這一處知識性差錯,西西共提交了31項證據,其中包含《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CD-11)、《中國精神障礙分類及診斷標準》(CCMD-3)、同性戀扭轉治療案件判決書、中國代表團在聯合國對相關議題的發言等。

早在1990年, 世界衛生組織已在《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ICD-10)的精神病名冊中刪除了同性戀的表述。頒布於2001年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及診斷標準》(CCMD-3)不再將同性戀歸入“性變態”範疇,被認為是中國同性戀去病理化工作的裏程碑。但CCMD-3仍將起源於“性指向障礙”的同性戀列為精神障礙,即由於性發育和性定向伴發的焦慮、抑鬱及內心痛苦的心理障礙。

CCMD-3對同性戀的定義成為訴訟中最大的爭議點。西西在訴訟初期使用的是2013年版《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其中對同性戀的表述為:“與人類絕大多數性愛方式相比,可以認為同性戀是性愛方麵的一種紊亂或性愛對象的倒錯。”西西方麵認為,根據ICD-10,同性戀並不被視為是一種精神疾病;根據CCMD-3,同性戀作為整體概念已不屬於性心理障礙,因此“教材將同性戀歸類為性心理障礙是錯誤的”。

在庭審中,被告方暨南大學出版社提供了廣東省新聞出版局於2016年出具的《關於反映暨南大學出版社教材中存在錯誤內容相關處理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報告》稱,CCMD-3原文“明明白白將同性戀納入性心理障礙”。《報告》認為,“暨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編寫內容符合我國法律和相關標準規定,書中有關對同性戀問題的描述不存在知識性、邏輯性錯誤”。

在一審判決中,法庭認為,教材中有關同性戀的表述不屬於圖書編校文字差錯中的知識性差錯,圖書所涉及的學術觀點、認知性分歧不屬於暨南大學出版社審查責任範圍。西西方主張教材質量不合格證據不足,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9月11日,西西委托律師正式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現在我能做的就是等待,希望法院能夠受理,我們的案子能迎來二審。”

西西的代理律師在法庭前留影。

行動者們

實際上,“同性戀”,在教科書外的場景中被更頻繁地汙名化。

初中時,西西就已經開始意識到自己喜歡同性,但身邊的環境告訴她這是錯的。當時同班的一位女生給外班女生寫了一封情書,西西的班主任得知後開了一場嚴肅的班會,當堂搜索同性戀定義,告訴學生“同性戀是一種疾病,大家不要去嚐試”。到了高中,有男生得知西西喜歡女生,直接在社交媒體上指名道姓說她是“同性戀”。“同性戀這個身份成為他威脅我的手段。”

更強烈的震動來自於大學時期。2015年,西西考入廣州一所大學。她也第一次確立了自己的“同性戀”身份,有了穩定交往的女友。她發現,自己所在大學沒有任何與性少數群體有關的社團和課程。她覺得自己像一個孤島,“你找不到同伴,沒辦法獲得任何一次支持”。

西西在課餘時間去中山大學旁聽《多元性別與社會文化》課程,也經常參與中山大學彩虹小組舉辦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她結識了秋白,了解到秋白為清除教科書中恐同內容所做的努力。西西也與夥伴們一道,開始為修改教科書發聲。

2016年9月,西西與夥伴Shaw策劃了一場名為《命名:是誰在書寫和定義同性戀》的展覽。展覽中有作品列舉了西西和夥伴們收集到的四十多本“恐同”教科書的具體信息,試圖向觀者展現教科書汙名同性戀的全景。西西和Shaw拜訪了藝術家劉偉偉,劉偉偉對她們說:“你們的工作真的很重要,也很困難,因為你們改變的是一個事物的命名。”

展覽原本定在華南師大硯湖書吧舉行,但由於受到來自校方的壓力,場地負責人臨時決定場地不能出借給西西作為展覽使用。場地最終確定為德聯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但在展覽前一天,輔導員找到西西,說如果不取消展覽就要告訴她的父母。展覽被迫取消。但9月17日下午,西西和Shaw以及幾位誌願者仍然把一間空教室布置成一個展廳,向不在場的“觀眾”展示展覽原有的幾個作品。

2017年時,秋白案二審接近尾聲,秋白想試試再次遊說出版社,西西也參與其中。他們重新去書店、圖書館,找出了47本記錄了“恐同”內容的教材,重新做統計,並遊說編者和出版社。一些出版社很積極地回應了秋白與夥伴們,表示“會和編者溝通,協商修改”。也有教材的編者回複了一封長信,回應同性戀是心理障礙,需要扭轉治療,語氣“理直氣壯”。

這場與教科書死磕的硬仗無疑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軌跡。西西大學畢業後去香港讀性別研究專業的研究生,目前在香港的一家NGO供職。西西認為,這些選擇都與在行動和社會網絡中不斷檢視自我有關。“雖然沒有辦法改變結構性問題,但是希望通過我們的行動引發更多公眾關注,讓議題得到更多的討論。”